試用期對公司不太滿意,該不該主動辭職?

羅鎮鴻


我是老王,工作加創業,幹了12年。

試用期出狀況,這一類情形我也遇到過。

結合我的經驗,來回答一下吧。

主動離職,對雙方都好

試用期對公司不太滿意,那最簡單直接粗暴的方法就是主動離職

試用期,對於求職者和用人單位來說,就是一個磨合期、緩衝期、考察期。

一般為一個月到三個月。

在試用期內是有工資的。

這一點大家要知道,千萬不要被用人單位坑了。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會考察你到底能不能夠勝任他的本職崗位。

試用期是一個準聘用期。用人單位和根據你的表現,來決定是否正式聘用你。

試用期內,作為求職者,你可以和單位、同事,充分的接觸和磨合。公司的企業文化、管理紀律、執行風格,你能不能夠接受?你的本職工作,你喜不喜歡能不能夠勝任?

由此看來,試用期是為了充分保障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雙方利益的。

在試用期一般並未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覺得你不能勝任你的工作崗位,或者看你不順眼,是可以在試用期內要求你走人的。

如果你覺得你不能適應單位的工作氛圍,或者不喜歡你的本職崗位。或者簡單的說,你不想在這家公司幹。你都可以直接在試用期內要求離職。

所以我覺得試用期是個好東西,對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都有利。

用人單位可以通過試用期來甄別合適的員工。

求職者可以通過試用期來匹配合適的公司。

作為一個求職者,我們要充分的利用好這個緩衝期,仔細的審視一下自己的求職需求,考察一下公司的各方面和你自己是否匹配,做出一個有利於自己又不傷害公司的一個理性的選擇。

如你的問題所說。如果試用期內,對公司不大滿意。那麼一個雙贏的做法就是直接向公司反饋,要求離職。

因為有試用期的合同在,公司拿你沒辦法,也不會為難你。

一般情況下,公司也不會強留一個,不願意在這上班的人。

強留你也沒用,有試用期合同在呀。

如果公司勸你留下,我建議你也三思,不要貿然的答應。

深思處理之後再給公司做出一個回應。

找工作就像結婚一樣。

試用期就像談戀愛一樣。

強扭的瓜不甜啊。

你說找一個你不喜歡的人過一輩子,這是多痛苦的事情。

同樣的道理,千萬不要勉強自己,去在不喜歡的公司工作。

勉強自己,很容易出現你工作幹不好,你還會特別痛苦。公司也不會有太大的收益。雙方都是雙輸的。

直接、真實的表達你的離職意向

那麼怎麼跟公司去表達不想幹的這個意思呢?

我覺得不要拐彎抹角,不要找各種理由。

非常直截了當的跟你的上司或者HR表明你的想法。

不要編造各種胡裡花哨的理由。

你要知道他們都是職場老油條了。

不要因為一個離職的理由,而再給自己抹個黑,降低你在別人心中的形象和分量。太不划算了。

好聚好散。利己也不傷人。這是作為一個職場人最起碼的行為準則。

這就是我的回答。我是職場學玩賺。關注我,在上班的路上,一起加速成長、輕快賺錢。

不認可,可以留言評論說說你的故事和看法。


職場學玩賺


公司招人也是雙向選擇,如果你覺得公司企業文化和制定或者領導讓那你不認同不能愉快的工作,在試用期都發現這個問題那就早點離職吧。給你講一個我朋友的經歷。

去年她換了四家公司,第一家公司工作了四年,因為換了一個老總,有的公司換領導就等於換中層管理者,老總首先那她開刀,降職降薪,說她能力不行,具體又說不出哪裡不行。我朋友本著大家都在行業裡工作,沒必要搞翻臉,大家好聚好散的原則,3月的時候離開了第一家公司。


第二家公司我朋友在那個公司看到了很多問題:

1、有領導信任,也有領導不信任,讓她工作起來很難受。

2、公司的企業文化也與她自己的工作方式和以前接受的工作方式背道而馳,更難受。

3、公司的各種制度不嚴謹今天變明天變,而且制度也很奇葩,讓她接受起來也很痛苦。

4、公司的高管層內鬥更讓她難受,一不小心站錯對了就會被收拾。

朋友工作能力還是很強,去到新公司試崗不試薪,兩個月的時候公司領導就提出可以提前轉正。她入職的三個月被審計了四次,又被審計,又有領導提出提前給她轉正,感覺很矛盾。就這樣她拒絕轉正,非常有職業道德的完成了公司佈置的關鍵節點的工作後,離開了第二家公司。


第三家公司是一家國企

1、工資待遇福利都很好,難忍受的就是會議多,而且沒實際意義。朋友去一個月開了十多天的會議,自己的工作加班加點都完不成,落下好多工作,導致工作推進更困難。

2.、直接領導管得事無鉅細,她也是一個不大不小的領導,但是她的直接領導插手工作太深,感覺完全沒有自己發揮的餘地,一點小事情領導都要過問得很清楚。一個很簡單的方案領導讓修改了十次,有問題也不一次性提出來,想起一出是一出,最後還是按照第一個方案來執行。這樣的公司工作也很痛苦,領導也是提前提出讓她轉正,她找了個藉口,選擇第三次離職。

離職後也問了她那個項目的後續情況,以前的同事告訴她,那個項目大半年已經換了三個項目經理了,因為不適應分管老總的管理方式,公司的各種制度,都是來了沒多久就又走。而且幾個中層管理者都離職了。


年底的時候朋友去了第四家公司,在這家公司她找到了跟她自己理念符合,而且能有新收穫,領導也信任的工作,最近問她怎麼樣她說對現在的工作非常滿意,學到太多東西了,人也更有上進心了,還報名參加各種學習,學習動力十足,感覺公司的企業文化就是你追我趕的不斷學習,不學習就要被淘汰。


說了以上的經歷後,其實不是建議你頻繁跳槽,但是真的要找一個自己相對比較喜歡的工作、領導和工作環境。如果發現公司有太多你不能接受的條條款款,同時對你自己將來的職業規劃沒有幫助甚至還侷限時,請你認真做出選擇和思考。但是打鐵還需自身硬,你要找到能讓你滿意的工作也需要你自己有實力去面對那份工作。加油吧。


晴天寒月


試用期覺得公司不好,說的這個公司不好,是公司什麼方面不好?

工資待遇不好?工作環境不好?公司規模不行?工作實際情況與想像有差異?

針對於不同情況,我覺得對待情況還是要分區開來的,例如工資待遇,一般企業在招聘時可能多少都會誇大宣傳一些薪資,正常都會有個跨度,像績效考核制的工作,這種情況越是普遍,有的人高的一個月一萬,少的三四千,那可能公司就會折中會說正常六七千,但實際很多人拿的是四五千的工資,一但入職後,與周圍同事一交流,那可能普遍工資就會有落差,那薪資達不到理想標準 肯定就會想離職,這種也是很多新員工離職的原因之一,因為薪資比較彈性,如果對自己能力足夠認可,因為畢竟有拿一萬的,所以可以堅持做下,如果堅持幾個月薪資都比較穩定,也不高,那離職也不晚,如果薪資可以拿到理想的,那堅持下去是可以的;

如果是工作環境,工作氛圍,公司規模等因素

如果已經有了這個想法,那不想堅持下去或者有其他合適的選擇,不用糾結,與其每天糾結該不該走,倒不如抓緊開始下定決心,不想做就主動提離職,把時間抓緊留在其他工作尋找上,因為畢竟還在試用期,想要離職相對來說要更簡單一些,公司對試用期員工離職一般七天都會放行,所以及早下定決心 對個人企業也都是最好結果,如果轉正後離職正常就要一個月,對自己及公司損失都要更大;

所以綜上所述,首先確認好原因再去做決定,如果覺得公司規模達不到理想,這種就完全沒必要,因為想必選擇這家公司,那想必之前已做了對公司瞭解,到了實習期再來看這個問題,那無疑是自己選擇問題了,希望對樓主有幫助





一葉丿木兮


試用期期間對公司不太滿意,如果是已經到了讓自己心理疲累的地步,而且自己的經濟狀況也能夠允許自己裸辭,當然當機立斷主動走人最好。但如果經濟條件不允許,那麼建議在這個階段要儘快做好安排並找好機會,在試用期內主動辭職為佳!當然,不建議太過頻繁的跳槽,這對職業生涯不利。

當然以下建議可以參考下!

1、試用期就是企業和員工相互磨合和適應的階段。在這個階段如果是員工覺得不OK,那麼提前三天打辭職申請做好交接,可以很快的離開。如果這個時候已經另外有去處可以及時到崗。但若過了試用期,那麼就得提前一個月,這樣時間上就會很耽擱。自己已經有不滿的情緒,繼續做下去也是煎熬,工作質量也堪憂噢。如果是中間企業也對員工不滿意,員工又不主動提離職,那麼還得面對領導、hr的輪番談話,也是很煩的!

2、找工作就是找讓自己舒心點的。當然,世間沒完美。現今社會壓力都很大,尤其上有老下有小的,中間有車貸房貸的情況下,已經不能再過於任性。確實這個不滿意已經觸及底線,不能隱忍。或者薪酬或者環境已經對自己身心或者個人發展有所影響,若不是公司方面對你能力的不認可,辭職還是建議三思。

3、如果這份工作能讓你自己有所提升,只是試用期期間看到的聽到的感受到的有些落差,那麼可以建議再看看,畢竟磨合需要時間,也要透過現象看本質。


駱越菁菁


試用期對公司不滿意,以個人經歷經驗來說,應該主動離職,別相互折磨,放過自己,也放過公司!

試用期本來就是員工和公司的磨合期,是雙方互選的緩衝期,不論基於任何一種原因,一方對另一方不滿意,都可以儘快解除這層關係,除非不滿意的情況,是可以通過一些方法加以改變,因為過了試用期,就要求有一種穩定的心態來面對公司,這樣才能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如果帶著抱怨,不滿意繼續從事這份工作,對自己對公司都有傷害!

【感謝朋友們閱讀,喜歡的朋友可以點擊關注】



立行職場


對公司不滿意,是指公司管理制度比較嚴格?上級對待員工不公?還是你所處的公司給不了你想要的那種工作氛圍?

如果薪資待遇還可以,有好的發展前景,與同事之間相處都挺融洽,只是個人暫時還不能適應公司,建議你,加把勁,如果努力過後,實在不行,在說…

我們不應該讓環境適應我們,我們應該主動去適應工作面臨的艱苦環境才是!

但是如果是另一種情況,給不了你想要的那種工作氛圍,公司又沒有很大的發展前景,薪資一般般,與其每天上班工作不開心,沒有工作動力,即使能堅持一段時間,辭職也是早晚的事,拖得久了也浪費自己的時間,所以還是得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吧!


佛系小阿彬


樓主你好,試用期對公司不太滿意,該不該主動辭職?那麼我認為,一個工作單位對於自己來說是有一個雙重的選擇,為什麼這樣講呢?就是說你如果適應這個工作單位的一個工作文化,包括他的工作時間,工作性質,工作強度,等各方面的條件都符合你的預期和初衷,那麼我認為你可以留在這家工作單位,但是對於這些方面都是不滿意的話,我覺得離開這家工作單位也是一個很正常的選擇。

因為不滿意的結果始終是要離開這家工作單位,那麼與其今後離開,倒不如提早離開,去尋找更適合於自己的工作單位,尤其是對於試用期內,那麼離開工作單位來講是比較方便的,因為試用期內一方面還沒有建立正式的勞動合同,另一方面從離職角度來考慮,對於雙方來說都沒有太大的損失。

所以說,找一家工作實際上除了工資性的收入之外,要考慮的問題有很多,比如說企業文化,比如說同事之間的關係等等之類的都是你應當考慮的,當然最主要的還是自己覺得舒服不舒服,自己覺得合適不合適才是最主要的一個問題。


懂社保


不要湊合,早點離職這樣也減少你機會成本的流失。


清竹道長畫圈圈08


雙向選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