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未到期被劃為生態林,補助款歸小隊還是歸承包人?為何?

用戶4860018930242


青苗補助和地上附作物補償歸你個人,其他的歸出租土地的集體或者個人。


中遼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地沒有到期被劃為生態林,上級發放的補助款上會小隊還是承包人?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從土地承包法的角度來闡明問題。

現在的農民們幾乎都知道,我們的耕地承包期是三十年,在承包期沒有到期之前,土地的經營權屬於承包人,承包人完全享有土地的經營收入。在土地承包期沒有到期的情況下,把耕地劃為生態林,這是什麼對於承包地的徵用、佔用或者流轉,總之,是中止了農民對於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這樣的情況,承包人是應該得到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規定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 (四)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條第四款明確規定,承包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所以,承包地沒有到期被劃為生態林的,屬於被徵用或佔用,土地承包人可以依法過得補償。

再就是所謂的小隊,在我們這邊,就是原來的生產隊,現在叫村民組,現在的確還有村民組的設置,但絕大多數就是隻有一個村民組長,平時其實沒有任何事情。在農村,真正以組織形式存在併發揮作用的,是村民委員會。村民組其實是名存實亡的,村民組都不存在了。這個補助給村民組幹啥?何況村民組或者村委會都沒有權利拿這個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價款,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這裡需要搞清楚,農民的土地劃為生態林,其實是土地流轉的一種形式,根本上,農民還是失去土地了,所以,農民得到這個失地補償是沒有任何疑義的。如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總之就是一句話,承包地被徵用或佔用,其補償款就應該由土地承包人所得,村民組合村委會都不得截留、扣繳。






老牛愛遛彎


這個問題應該這樣理解。無論到期與沒到期,雙方都必須按協議執行,這和原來確定的有無生態林補貼和其它徵佔用,毫無關係。至於以前不是生態林,現在巳劃入生態林。應從兩個方面考慮雙方利益,另立附加協議,雙方協商解決。比如,劃入生態林後,所屬地快(經濟竹林除外)是不允再開發了,可以說,封山。這多少給承包戶,帶來經營開發損失。再則,從承包戶利益出發,這生態林補貼歸誰,那就要雙方坐下來,實事求是協商解決了。如任何一方不同意協調解決,那也只有按原協議,執行至期滿了。(個人觀點丿


人在征途


承包地沒到期,被劃為生態林,補助款應歸生產隊還是歸個人?

如果這地是確權給你的承包地,這補助款當然絕對是歸個人的了。

如果不是確權地那就不好說了。如果你的承包期還很長,十年二十年這個補助款就是歸你個人。還要看這個補助款是一次性的還是一年一補。如果是一次性的就要與集體協商分成。如果是一年一補,那包幾年就享受幾年吧。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是否正確請大家討論!


農家評述122


你好!我是三禾。

承包地未到期被劃為生態林,財政補助款的確歸小隊,並非歸承包人所有。

我國的土地政策是以國家所有,或者是農村集體所有。土地是不能買賣的!

承包人租用土地,國家是承認你對這塊土地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個人承包的土地進行徵收時,個人承包者是可以獲得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承包地被依法徵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

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三禾one


關於這個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回答。

1 土地所有權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全中國所有的土地所有權都屬於國家所有,我們老百姓只有使用權,沒權利買賣,可以以合同的方式出租。

2 如果我們承包的土地突然被國家拿來作為生態林,作為保護生態環境的話,那麼你就沒有權利阻攔,因為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我們唯一有權利的方法就是,向國家申請土地作為賠償,因為這個是你自己用錢來栽培的,還有就是你租期的時間還有多久,這期間給你帶來的效益,你都可以申請要補償的,那麼直到你合同期完為止。

3 這個費用也不屬於村委所有,村委只有管理權,和劃分權利,所以這個佔用了話,補償應該是你的。。。。






生產隊遙哥


生態林是指為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等滿足人類社會的生態、社會需求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體功能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主要包括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簡單的說生態林就是以發揮生態效益為主的森林,主導利用森林的生態功能。

土地承包期內被劃入生態林可以視之為土地徵收,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要求賠償。

《國家林業局關於印發退耕還林工程生態林與經濟林認定標準的通知》

1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國家退耕還林工程建設,包括退耕地還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 主要術語

2.1 生態林是指在退耕還林工程中,營造以減少水土流失和風沙危害等生態效益為主要目的的林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防風固沙林以及竹林等。

《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第四十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第四十九條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接受監督。

禁止侵佔、挪用被徵用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所以補償款應該歸個人。





職業農人


承包地未到期被劃為生態林,補助款歸誰問題,土地法有規定。土地法規定的所有權有兩個,即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承包是使用權。不到的時間承包款由所有權方退還。地上物補助款歸承包者,土地徵收款當歸所有權方。


溪山山人


承包地未到期被劃為生態林,補助款歸誰問題,土地法有規定。土地法規定的所有權有兩個,即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承包是使用權。不到的時間承包款由所有權方退還。地上物補助款歸承包者,土地徵收款當歸所有權方。


黃瓜山沃柑


題主您好!請問你分配的林地你本人持有林權證嗎?如果有的話,生態林的補助款肯定歸你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如你題中所述情況屬實,要回生態林補助款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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