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打实!青岛市人社局3项新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半岛记者 肖玲玲

2月3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围绕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出台18条政策措施。

为加快落实市政府各项部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自身职能,出台三项切实有效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01

加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以“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稳岗稳员

对在青岛及时足额缴纳12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青岛市或山东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按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其中,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返还标准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的50%。通过实打实的资金帮扶,助力企业稳岗稳员,渡过难关。

政策落实过程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依托大数据技术进行“政策找企”,主动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主动联系、主动服务,同时简化审核流程、优化审核方式,打造“零申报、零跑腿、一次办好”的服务模式,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优惠,努力增强企业获得感。

02

落实社保缓缴政策,

用切实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对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可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滞纳金一律免收,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用切实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企业申请缓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注明单位基本情况、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原因等相关内容。2.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3.提出缓缴申请时1年内的会计报表、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工资统计报表等。

全面推行不见面受理,拟申请缓缴社保的企业,可邮寄或网上报送的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方式的,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即可;采取网上报送方式的,企业通过“山东政府服务(省级)—办事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其他权利——缓缴社会保险费审核”,以PDF格式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即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医疗保障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受理审核后,下发同意缓缴的批复。

03

充分发挥各类用工信息平台作用,

满足复工企业劳动用工需求

针对复工企业劳动用工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改进就业服务方式,依托互联网畅通用工信息供需对接,积极开展网上招聘服务,大力推广远程面试,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服务,缓解企业用工难。点击“招聘/求职”,填写单位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录入的招聘信息可在“青岛就业网”、“青岛微就业”公众号、“青岛人社”手机APP等三个线上渠道同时发布。

对有就业意愿的求职人员,可登录青岛就业网点击“求职招聘”,或关注“青岛微就业”公众号进入“服务岛”/“找工作”,或登录“青岛人社”手机APP进入“求职快讯”进行岗位查询。也可通过青岛就业网“求职登录”,用个人用户登录后(用户名为身份证号,首次登录初始密码为老卡的个人编号或新卡的社会保障卡号),进入“个人中心”,填写“简历管理”、“求职意愿”后,点击“求职推荐”,系统将根据信息自动匹配、推动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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