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場監管局曝光第二批疫情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甘肅省市場監管系統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的價格監管,迅速查辦了一批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並通過提醒告誡、約談、行政指導等多項措施,督促廣大經營者恪守商業道德、依法誠信經營,與全社會一道為打贏抗擊疫情攻堅戰做出積極的貢獻。

省市場監管局曝光第二批疫情期間價格違法典型案件

2月4日,甘肅省市場監管局根據各地案件查辦情況,曝光了第二批十一件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的典型案件。


案例一

2月2日,白銀市白銀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蘭州惠仁堂藥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白銀分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借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等防護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將KN95型口罩大幅提價銷售,提價率高達100%,當事人涉嫌違反《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白銀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相關規定,擬作出罰沒款33.54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1月27日,白銀市市場監管局對白銀安福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六分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所有銷售的商品均沒有明碼標價,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白銀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並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及《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以簡易程序當場作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1月22日,張掖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甘肅百康源藥業連鎖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借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等防護用品需求激增之機,通過隴政釘平臺向所屬各連鎖藥店發佈醫用一次性口罩調價通知,將原價6元/包(10只裝)的一次性醫用口罩提價至9.8元/包(10只裝)對外銷售,提價幅度達63.33%,當日共計銷售138包,多收價款524.40元。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張掖市市場監管局依據《行政處罰法》、《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處沒收違法所得524.40元、罰款2622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

1月27日,張掖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甘州區楠嘉醫療用品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將進價0.2元/只的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以1.5元/只的價格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張掖市市場監管局擬處以違法所得五倍54720元罰款和責令限期退還消費者多付價款1094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2月1日,天水市甘谷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甘谷縣流行前線飾品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所銷售的一次性口罩沒有明碼標價,當事人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甘谷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及《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作出責令整改、並處罰款7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2月1日,天水市甘谷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甘谷縣益君堂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將進價30元/包(2只裝)的KN95口罩以45元/包(2只裝)的價格銷售,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甘谷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035元,並處罰款5175元。


案例七

1月30日,定西市安定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定西市安定區八冶大健康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將進價18元/包的一次性口罩以38元/包的價格銷售,當事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定西市安定區市場監管局將於近期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案例八

1月29日,甘南州舟曲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怡神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HJ輝潔PM2.5”口罩沒有明碼標價,當事人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舟曲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

1月27日,平涼市崇信縣市場監管局對康嘉廣譜大藥房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口罩沒有明碼標價,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平涼市崇信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的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

1月30日,平涼市靈臺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靈臺縣新美商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一次性防塵口罩沒有明碼標價,構成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平涼市靈臺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執行明碼標價的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十一

1月30日,蘭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蘭州惠仁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及其連鎖藥店(以下簡稱蘭州惠仁堂藥店)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蘭州惠仁堂藥店將進價16元/個的口罩以35元/個的價格銷售,涉嫌違反《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相關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蘭州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查處,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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