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青報系列評論|堅決打擊發“疫情財”

“戰疫”青報系列評論|堅決打擊發“疫情財”

“戰疫”青報系列評論|堅決打擊發“疫情財”

青島日報2020年2月5日1版

“战疫”青报系列评论|坚决打击发“疫情财”

堅決打擊發“疫情財”

□李平

2月4日,青島市市場監管局最新曝光一批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等違法典型案件。1月21日以來,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已立案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口罩、哄抬物價等違法案件90餘件,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

在全市人民勠力同心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之際,個別不法商家卻把疫情當商機,趁機銷售假冒偽劣口罩、哄抬物價,這是典型的發“疫情財”,不僅擾亂市場秩序,更加劇人心恐慌。在重大災害面前,混亂和無序是最大的危害。嚴厲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口罩、哄抬物價等違法案件,是維護“戰疫”大局的必要舉措。

在當前局面下,用假冒偽劣口罩來欺騙消費者,可謂是喪盡天良。根據2003年兩高出臺的《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認定並從重處罰。1月28日,最高法召開會議指出,要認真貫徹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依法嚴懲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各類犯罪。 在目前“供方市場”下,物價出現輕微浮動屬市場規律,可以理解。然而,這不是某些非法商家惡意漲價、變相營造不安情緒的藉口。諸如“天價白菜”“天價口罩”等等,實在太過離譜。山東省已在全國率先發文明確,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價格購銷差價超過35%,即構成哄抬物價行為,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

市場上防疫用品等的短缺狀況,只是暫時的。以我國目前的生產能力,短缺並不會持續,廣大市民沒有必要大量搶購。我市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拓展貨源,加強產銷銜接,切實提高應急保供能力,保證有關商品不缺貨、不斷檔。

凡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發“疫情財”的人,要罰得他傾家蕩產。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有關商品的關注與監管,維護市場秩序穩定,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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