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女孩非要把自己嫁出去,而不是把男孩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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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請自來!

中國傳統,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人娶媳婦天經地義的事情。而且,中國是父系氏族的延續,所以,都是男人娶媳婦。

反過來來說,如果是女的娶男人,那就是入贅,也上上門女婿。在女方家庭生活,除了和男方家庭的親情關係,一般不再算是男方的家庭成員了。

再說,在女方家庭的地位,遠不如在自己家裡,畢竟是上門,不僅會受到女方家裡的歧視,也會收到,女方家族人員,甚至周邊人的歧視。除非,這個上門女婿能力強,人緣好,還能少點歧視。畢竟現代社會都是經濟覺得一個人的社會地位,家庭地位。

雖然,一直倡導男女平等,但是在婚嫁方面,還是難以做到平等了。


渭畔逸人1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是中國幾千年來沒有更改的規律。

不過呢,我媽媽和她的妹妹都是男的入贅我們家,這幾年過得怎麼樣暫且不說,我絕對反對男的入贅。

首先,男的入贅進來地位不穩,容易導致女的變成女強人,強勢而且霸道。有時候過分的壓抑和忍讓必會導致家庭矛盾的激化。

另外,男人都喜歡有自己的主見和空間,還有保留他們的尊嚴和自尊。在家裡做主就是他們自尊的最大化表現。

最後,以我母親的兩次離異都是男士入贅為例,我建議和支持女子嫁出去。


暖陽花


為什麼女孩非要把自己嫁出去,而不是把男孩娶回家?

這個問題很好理解,這就是“男權”。你抽絲剝繭想一想,不能自己生育的男人為什麼在歷史長河中能夠繼承家業,能夠讓社會環境一直重男輕女經久不衰,“女孩嫁出去男孩娶回來”就是關鍵。

有人會說,咱們以前是農耕社會,需要男人,所以男人才被重視,這種觀念不全面。不管是在古代還是現代,男人和女人都在她自己的位置上發揮作用,作用雖有大小,但倍受重視的男人,是男人就行,可以是自家生的兒子,也可以是從別人家娶回來的女婿。需要男人,女婿也是男人,上門就好,關鍵是婚姻制度的主流是男人娶女人嫁。兒子娶妻在家守業,自然可以獲得家庭一切資源,女兒嫁去別人家忙別人家的事,生別人家的娃,所以女兒得不到孃家資源,所以男人被重視,這才是關鍵。相信每個人都不願自己一輩子的努力旁落或化為烏有。

我們的男權有長期的社會土壤。試想一想,所有的女兒都不離家,娶親上門,女兒在自家生孩子傳承,那麼兒子就失去傳承作用,男人的作用就變成了沒結婚時為自己打拼準備嫁妝,結了婚後為女方打拼,與現在女人一樣。且男人自己不能生育,嫁到女方,他的作用也只限於掙錢和播種,如果有戰鬥力的他被女方不容,他將變成孤家寡人,為自己生一胎來養老的機會都沒。所以,不到萬不得已,男人一定會固守“女嫁男娶”的遊戲規則。

女人從體能上是弱者,男人又長期立於統治階層,男人會從主觀上和客觀上讓女人遵守這個規矩。女人要破壞規矩,他們會用制度去規範,用雞湯去洗腦,用智慧去挑起女人自己對原生家庭的反叛,就好比現在有些女人為了追求男女平等,雖已出嫁仍會回家爭奪家產一樣,女人是感性動物,容易被愛情左右。女人得明白,出嫁後所做的一切,永遠不是為孃家。女人弄清自己是為誰更有利於婚姻關係。

女孩非要把自己嫁出去,而不是把男孩娶回家,既是“男權”社會形成的公序良俗,也是女性面對愛情就智商不在線的風格導致。女人原本也可以去娶,但男人不願嫁,女人就會屁顛顛兒地非君不嫁,這也是重男輕女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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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心翠美人


這個問題提問得好,為什麼女孩非要把自己嫁出去,而不是把男孩娶回家的問題,關於這個問題,說到底,在舊社會里流傳下來的風建思想,也是中國人骨子裡的重男輕女的思想而定,在我們的思想裡認為,男孩子是傳宗接代的,是家裡的頂樑柱。

男婚女嫁也是我們之中的傳統,一般都是女孩嫁到男孩家,而男孩娶老婆回家的,所以,娶個男孩的女孩,一方面是說,他以後的子孫血統不是跟男孩一家人的說法,(是他原先家庭)一方面是說,娶妻生子,負擔也是一方面的原因。

現在社會男女平等,也有不少男孩嫁到女孩家的,總的一句話,婚姻自主自由為原則,婚姻法也沒有規定,女孩定要嫁到男孩家,也沒有規定男孩不能嫁到女孩家。


Lan出入平安


中國曆代習俗,有的習俗已改,這個比較根深蒂固[呲牙],相信未來會有一天改朝換代,女人翻身做主人[呲牙][呲牙]把男人娶進家,孩子都隨女方姓,母系時代重新到來,亙古不變[偷笑]qq



我是喵了個咪999


看到這個問題,我真的感到搞笑,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人們都說小夥子娶老婆,女孩子嫁入婆家,沒有聽到說女孩子娶老公的說法,這是全世界都如此的現象,當然母系社會除外,可你卻偏偏要麻花做刀頭——扭天行事,我就想問問你,你們家是不是要招上門女婿?所以你才有如此想法?社會發展到今天,雖說女性地位越來越高,但是社會的主導力量依舊是男人,社會如此,家庭亦然。

那些女性占主導地位的家庭,要麼就是女性能力太強,要麼性格太強。據我的觀察,這樣的家庭到後來大部分都破裂了,這樣的女性有一半以上都是單身或者離婚。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我想很多人都不言自明!

所以人類社會的現在或者將來,依舊自覺在遵循女方嫁入男方這一規律,上門女婿只是極少數!


豫中有愛


真正的平等。也許早晚有一天會到來。

不管是男方去女方家生活。

還是女方去男方家生活?

只要一生一世。只要相親相愛。

只要一家親其實就好啦。

吵吵鬧鬧在哪裡其實都一樣的不幸福。

吵吵鬧鬧。發生很多的爭執和矛盾。

不管是男方去女方家,還是女方去男方家,都不是生活最原本的意義。

生活真正的意義是幸福。

是甜美。

是愛。是感恩。

是充滿了責任心和擔當心。

是充滿了對彼此的人生崇高的使命之感。

只要計較就是不足夠愛。

這個人世間真愛太少。

這個人世間相互爭執和爭吵的太多。

這個人世間為了對方付出一切的太少。

這個人世間為了自己考慮的都太多。

為了偉大的愛。我們應該隨時願意交出和奉獻自己的全部。

包括健康包括生命,更包括財富。

我隨時做好了一切準備。

不管是迎娶一個女人,

還是把自己嫁到那個女人家裡面去。

此時此刻的我有最充分的思想準備。

為了偉大的愛情付出一切。











石頭哥遊走鄉村


你好!這得從原始社會說起嘍,不是近代才有這樣的習俗。自女娃造人以來,就把人分為男人和女人。而女人先天體質沒男人緊緻,打不了獵物,所以就只能找擅長打獵的男原始人,因為跟著他有飯吃。久而久之,女性就把男性定位為優勝劣汰,只跟有物質的人。。。所以慢慢的演變為今天女性嫁來男性家,而不是男性去女方哪裡。。。




New個數據


時代在發展

思想在改變

過去

生產力低下

丈夫是家庭最重要的經濟來源

家庭圍繞著丈夫轉

男孩將女孩子娶回家

成為家庭的幫手

女孩僅是家庭的配角

稱為被男孩娶回家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

女孩走向社會

成了財富的創造者

男女平等已成趨勢

一般男女成婚

既不住在男方家

也不住在女方家

小倆口自己生活

獨立過日子

平等相待

互相扶持

其樂融融

只是習慣上仍稱男娶女嫁

內容與實質已完全改變

非過去意義上的婚嫁概念

故,當前僅僅是稱呼而已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婚姻目前更多人是認同一種非傳統也非西方的觀點,我國的傳統婚姻觀隨文革已經弱化很多了,而也沒完全接受西方婚姻觀。主要是在對家族的依附上大部分已不是很強烈。從個體來說男女沒有誰娶誰,從家庭和家族才比較強烈的歸屬意識。而贅婿男人是非常侮辱的。如不得回家奔喪,這並不對等,而且有侮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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