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農村彩禮統一限制在5萬以內,你覺得好還是不好?

陳大帥ing


只要雙方願意不要彩禮也行,但要是結婚後離婚的話男方應該給女方一定的賠償金。比如五年離婚賠償二十萬,十年離婚賠償三十萬。(男方先提離婚)。


相逢是緣6987


大家好,我是小趙,一個來自農村的90後男孩子,我是去年剛結的婚,我想用我的親身經歷來回答這個問題,讓大家知道現在農村女孩子到底有多物質。(祈禱我媳婦兒不要看到這個回答)

在說彩禮之前先來說說我們這兒結婚的條件吧,首先要有房有車,家裡蓋的房子不算,一定要是縣城或者鎮上買的樓房,而且最好是新開盤裝修好的,超過10年太舊的都不好說。車子最起碼10萬起步的吧,要是家裡只有輛破面包就直接說沒車就行。

這兩樣滿足以後咱再來說這個彩禮的問題,我們這兒這幾年彩禮是水漲船高,幾年前跟第一個結婚對象談婚論嫁的時候,彩禮大行大市都是6萬6,可是我那個女朋友家非得要8萬8,可能是因為我女朋友長的比較漂亮,而且當時她已經懷孕了,所以她家就坐地起價,可是我覺得她如果真的愛我的話,她就應該跟家裡人說別要這麼多彩禮的,我們這邊不同意,只給6萬6,後來鬧得還挺厲害,結果媳婦兒也沒了,孩子也沒了,別提有多後悔了。

後來一直就沒有再碰上合適的,知道去年相親認識了現在的媳婦,可是彩禮也已經漲到了12萬8,我活生生花了多一倍的錢娶了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唉。。。說多了都是淚呀。。。

現在說到正題,就算是法律規定彩禮限制到5萬以內,還是解決不了現在彩禮瘋狂上漲的問題,她們可以換個名目要錢,你不給是吧,不給你就別結婚,有的是人拿著錢想娶人家姑娘的,所以說要想解決彩禮居高不下的問題,首先要解決男女比例不平衡的問題,但是這也不是一時半會兒能調過來的,所以呀,農村彩禮居高不下的問題只能讓那些專家來想想辦法啦。


洪崖洞橘子姐


我是農村女性。我結婚沒要一分錢彩禮。(當時老公要求給彩禮,是我自己不要。)

我來說說。

農村大面積的光棍已經成了社會現象,別說農村彩禮限制在五萬以內了,就算是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結婚不允許要彩禮,照樣有大片的光棍娶不上媳婦。

我們這裡有個女人,三婚,結婚的時候要求男方給12萬彩禮,留在孃家,同時,男方再給孃家的破房子拆了蓋成新的。

男方給孃家蓋了新房子,又支付了彩禮之後,才結了婚的。

所以,對於那些藉著婚姻斂財的人來說,彩禮不是事,規定要五萬彩禮,女方可以提別的要求,比如要求給女方的父母買衣服首飾房子車子之類的。

農村女人少,所以,那些光棍,即便是借債支付高額彩禮,也要娶媳婦,即便這場婚姻對男方諸多不公平,只要能娶上媳婦,男方不惜債務累累。

農村一提起彩禮,很多人義憤填膺,老的少的,都罵現在的時代,女人結婚要彩禮就是賣閨女。

可是事實呢?

這是農村人自作自受的結果。

我家裡兩個親戚,一個親戚家兩個兒子,一個親戚家兩個女兒,兩個兒子的那家,無數次罵兩個女兒的那家絕戶。

兒子多的家庭,在農村裡橫著走路的,沒有兒子的家庭,站在人群裡都覺得自己比別人矮半截。

我是80後,小時候,那些只有女兒的家庭,被多少諷刺的目光盯著,被多少生兒子的家庭謾罵和瞧不起。

就是十來年之前,我們這裡,很多頭胎生了女兒的,二胎都去查性別,是女孩就打胎,是兒子就留下來,一直打胎到懷上兒子為止,有的女人不惜打胎三四次。

就算是現在,身邊好幾個因為生了兩個女兒,兒媳婦不願意生三胎,被婆婆攪和離婚的。

所以,農村人重男輕女的思想,導致了男多女少的結果,導致了現在彩禮的居高不下。

農村的彩禮降到不需要出一分錢都沒有用的,因為農村沒有女人呀,農村女人少呀。

除非空降幾千萬女人,才能解決農村光棍的問題。

和彩禮有關嗎?有。但是根本原因,並不是彩禮,而是重男輕女。

所以,現在的農村人,算是自食惡果吧,嚐到了重男輕女的苦果。

於是導致部分年輕人,在頭胎生了女兒後,堅決不生二胎了,生怕生個兒子出來。


葉子葉公子


回答你的這個問題要從我的一次親身經歷說起——

一日清晨,我的朋友阿俊給我發微信“走,釣魚啊!”,我回復他“去不成啊,夫人安排的有任務!”,阿俊非常生氣的回覆我“自從你結了婚,等於已賣身,啥球家不當,兜裡沒一分!”。

這個事情給我們揭示了一個真理:女人結婚要彩禮都是混蛋!從女人結婚那天起,她等於購買了一個廉價勞動力,每天給她掙錢,每天陪她說笑,還得寵她哄她逗她開心,配合她做家務,配合她生小孩……如果這些項目全部讓她付費,一輩子按70歲計算,她得倒貼男方几百萬!所以,廣大男同胞們,遇到女人結婚要彩禮,你就算打光棍兒,一個仔也不能掏!


資深律師666


我是“農村戶口就是好”,歡迎大家點贊關注。

如果農村彩禮統一限制在五萬以內,自然是好的,但是可別忘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在農村,一些對彩禮的攀比,已經蔚然成風,如果遇到通情達理的女方家長,所有的一些都還好說,一切都會很順利。否則,有男方吃的苦。

彩禮五萬以內,但是別忘了,還有房子、車子。一些女方都會要求男方家裡有這些,而且還會要求寫上女方的名字。(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就算有你的名字,男方只要有單獨的出資證明,就算離婚後,房子也都還是男方的)。就這兩項,就能讓男方很為難,你說一個農村的小夥子,25、26,他怎麼有那麼大的能力,去買這些東西,現在的房價也都是高的嚇人。

一些地方更是流行起這樣的彩禮,“萬紫千紅一片綠”、“三斤三兩”、“一動不動”等等,這些彩禮都是幾十萬上下,這些還都不算婚禮的錢。訂婚時首飾、衣服這些都還不算。結一次婚,說實話在農村,就是要了男方父母半條命,甚至最後還是會欠債。

還記得我姐結婚的時候,我姐是遠嫁,她和姐夫是在深圳認識的,姐夫家是甘肅的,是軍人。倆人就在深圳參加的集體婚禮,隨後回來再宴請親戚朋友。那時候說彩禮的時候,根本也都沒有多要,大概好像是三萬多吧,但最後也都全部給我姐了,雖然倆人現在還在深圳租房(家裡他們自己買的有),但只要他們過得好就行,這也是父母最大的希望。

現在跟古代不一樣,女方一出嫁,就幾乎永遠回不了孃家。現在只要有時間,想回就回,沒有太大的問題。有時候說,女方要彩禮就是賣女兒,這點我不太同意,畢竟人家也把閨女養了這麼大,多少要點,也無可厚非,但也要雙方自願,根據南方的具體情況而決定。


農村的小孩兒


彩禮錢用法律去約束顯然是不正確的看法,畢竟結婚出嫁是你情我願,給多少錢是兩家人協商的結果。如果有錢,可能會給上20萬彩禮,如果沒有錢,可能女方只要1萬元就夠了,而至於明明沒錢,但女方還索要20萬元,這種情況下,就算是用法律去約束,有什麼效果嗎?畢竟索要彩禮的方式不只是現金一種。

自古以來彩禮錢都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在訂婚時男方就需要將錢準備好,這樣才算是訂婚的完成。今天早上還和奶奶聊到此事,奶奶說如果要是放到現在,4個兒子想要娶媳婦太難了啊,過去彩禮錢只是意思一下,放到今天卻上漲了很多倍。 就我們家鄉這邊來說,目前結婚的彩禮錢是10萬元,看似並不是太高,但還有2個附加條件,那就是買房買車,家裡有樓房不行,需要在縣城裡買上房子居住。



我們縣城的房價是7000元以上,新區都在8000多元,想要買上一套房子,需要七八十萬,還需要購買小轎車、裝修,算下來得100萬才行。 就算是彩禮錢控制在5萬元以內,相比70萬左右的房子來說,並沒可比性。當然買房還不行,還需要在房產證上寫名字,這就意味著女方擁有一半的產權。


從這就可以看出來,彩禮錢確實是意思而已,真正出錢的地方還在於房子。 當然國家也點名了“高額彩禮”這個惡風氣,但也只能採用道德的標準去引導農民的觀念,並不能出臺明確的法規,因此統一限制在5萬內並不可行,大家咋看?


惠農圈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如果農村彩禮統一限制在五萬以內,你覺得好還是不好?關於這個問題我肯定覺得好了,為什麼這麼說呢?

大家都知道農村的光棍問題已經是很嚴重的問題了,而導致農村光棍越來越多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農村的高價彩禮了。如果說,農村彩禮統一限制在五萬以內,就可以大大降低男方家庭的經濟負擔,而且男方家庭也就不存在因為高價彩禮而娶不起媳婦的現象,並且農村五萬元的彩禮也完全可以對女方家庭一個交代。另外,我覺得就拿現在農村整體的經濟狀況來說,5萬元的彩禮說少也不少,說多也不多,所以不管對於女方家庭還是男方家庭都是好事。再者說,農村現在不像以前,現在農村的男方都有贍養女方父母的責任,所以不能以高價彩禮賣斷對其父母的贍養責任。

所以說,如果農村彩禮統一限制在五萬以內我覺得是件好事,而且農村的彩禮如果是女方家庭完全根據男方家庭的實際經濟情況所提出的就更好了。


農民小席


如果農村彩禮統一限制在五萬以內,我覺得挺好。但是現狀決定事情不會這麼簡單。


彩禮並不是結婚成家唯一的花銷,還有很多其他方面都是要花錢的。


現在只是限定了彩禮的金額,沒有什麼太大意義,那如果姑娘又要男方城裡買套房了呢?酒席本來二十桌,現在姑娘要三十桌了呢?本來一輛普通轎車就行,現在姑娘又要寶馬、奧迪了呢?金戒指不夠還想要大鑽戒呢?是不是都要統一規定一下?


到最後,什麼都要統一規定,如果有人找不到媳婦是不是國家也統一給發一個呢?

彩禮之所以在農村格外盛行,有其他原因,比如男多女少,更是因為農村的媳婦們沒有什麼保障,嫁到男方家後,農村媳婦大多被要求留守在家伺候公婆、照顧孩子,沒有什麼家庭財產是歸她支配的,房子是老公家的,存款是老公賺的,屬於她的只有責任和義務。如果不要點彩禮,將來老公成器負責還好,如果不然,懷孕生產和奶粉花銷就夠媳婦們愁的,有彩禮在手,起碼能撐一陣子,到孩子稍大點能離手,她們才好去賺錢養活孩子。


在農村結婚的話,戶口一遷到婆家,萬一離婚想遷回孃家就費了勁了。就算戶口遷回去了,孃家也早沒了你的容身之處,跟兄弟一家難以和平相處,而婆家的房子是肯定沒媳婦份的。


這一切決定了農村媳婦更容易要高彩禮,反倒城市裡彩禮要麼取消,要麼就是多少走個形式而已,嫁妝比彩禮多的也不少見。反正彩禮這事就樣,有規定也沒用,你不想出彩禮有想出的,姑娘又不是非嫁你不可。


好愛吳勉丫


彩禮問題,是一個風俗問題,不是一個制度問題,所以,將農村彩禮統一限制在5萬元以內,實際上是不現實的,無法監管的,也是不嚴肅的。

為什麼說農村彩禮限制在5萬元以內,是不嚴肅的呢?因為移風易俗是好事,但風俗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也是有著嚴格的地域性的。如果全國統一把彩禮定在5萬元以內,這實際上是把姑娘嫁人定了一個價格,好象規定了姑娘出嫁必須要彩禮似的。對於那些彩禮過高的男方承受不起的地方,這當然是件好事;但對於有些貧困地區,彩禮本身不高,這樣給出一個價,反倒滋長了一些人索要彩禮行為。

事實上,彩禮是風俗,但任何風俗都不是法律,也就是說,並不是必須的。自古以來,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後,姑娘不要彩禮的事情比比皆是。如果國家規定了這樣一個價格,反倒是讓這些自願不要彩禮的女生無法自處了。

為什麼說彩禮限制在5萬元以內是不現實的呢?因為彩禮本身不是買賣,沒有辦法明碼標價,不可能一手交錢一手交人地進行交易,這只是民間一家對一家的商談性的付出,而不是公開的一種交易行為。那麼,如果定出一個統一的價格,各家各戶在遞交彩禮時,是不是又要經過公正和監管呢?即使有公正和監管,在男多女少男人找不到對象的情況下,又有幾個男人為了省彩禮錢失去找對象的機會呢?所以,即使國家有監管,必須按規定數量交納彩禮,急於找對象的男人,想找好對象的男人,也會背地裡自覺自願給付高額彩禮。

綜上,彩禮問題確實值得重視和合理引導,但是,限制彩禮改變不了男多女少的基本局面,無法解決目前男女比例失調導致的農村男青年找對象難的問題。對於風俗問題,還是要以引導為主,而不是簡單的行政命令。改變傳統的婚姻觀念,杜絕買賣婚姻和變相買賣婚姻,需要的是靈魂上的塑造、心靈上的引導。而解決農村男女青年比例失調的問題,一方面要引導農村男青年找對象要走出去引進來,另一方面也要引導農村女青年紮根農村,不要嫌貧愛富。


齊東晏子


只要不是漫天無理的索要彩禮,我覺的沒必要,就我們這邊農村而言一般都是10萬,而且10萬女方家裡不會要,結婚時會給自己女兒陪嫁過來,女方父母還會買好家用電器等,男方然後家裡蓋好樓房,汽車買不買由雙方家庭條件決定。你限制了彩禮感覺無形中給雙方一個無形的枷鎖,

再說羊毛出在羊身上,你限制了彩禮錢,那婚房,汽車等一系類錢又給你加上去,還不如老老實實拿個十來萬來得舒服,再說給出去的十來萬最後還會回到自己兒子和兒媳婦那裡,給他們生活和創業也減輕了很多壓力。

造成現在彩禮過高的原因主要是

1、男女比例失調,男多女少的,

2、彩禮節節攀升,你給的多我們給的更多

3、物價上漲,錢感覺越來越不值錢

4、現在的社會是金錢的社會,雖然說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也是萬萬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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