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歡作樂》:讓男人念念不忘17年的女人,究竟長什麼樣?

她那樣笑著好像她喜歡我似的

《尋歡作樂》:讓男人念念不忘17年的女人,究竟長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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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這一句我彷彿看到一位浪蕩不羈的美麗女子,她把純情男人迷得七葷八素,卻又轉身瀟灑離去。

男人應該恨才對,但他沒有,他對女人念念不忘,以她為女主原型寫下了一本自傳性小說《尋歡作樂》。

《尋歡作樂》:讓男人念念不忘17年的女人,究竟長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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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作家毛姆就是這位痴情男子,女子是他深愛的人,名字叫蘇,毛姆寫作往往將現實中的人性嫁接至書中人物身上,然後極盡嘲諷之能事,《尋歡作樂》也不例外。

《尋歡作樂》講述了愛慕者阿申登追憶美麗女人羅西的一生,她處處留情,卻天真可愛、善良坦誠,中間還夾雜許多文藝圈的韻事逸聞。

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毛姆將兩種極端的感情注入書中,一方面大肆抨擊當時文學界存在的種種荒謬現象,一方面把所有溢美之詞給了女主羅西。

每一份不可替代的深愛都有可循之跡,每一朵紅玫瑰只為一個最懂她的人綻放。

接下來我為你解讀《尋歡作樂》看阿申登對羅西的追憶,又是什麼樣的女人讓毛姆愛了一輩子。

“快樂”背後的思維模式

羅西出身貧寒,父親早逝,是一名酒店女招待,因愛上已婚男喬治勳爵,被老闆娘趕走,後來嫁給丈夫特德,卻親眼看著6歲女兒得病夭折的慘狀。

不管是什麼樣的失敗或者痛苦,都無法讓羅西陷入鬱鬱寡歡的絕境,快樂對於羅西來說,是一種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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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天性,有時候難以被大眾接受。正如女兒去世當晚,丈夫特德在家痛苦地哭泣,羅西卻打扮一番,出門與人約會,一夜未歸。

我想離開特德。不,倒不是那麼強烈地想要離開他,而是想要離開特德正在思考和感受的一切。


經受重大打擊,有些人會性情大變,甚至放縱墮落,因為沉淪在痛苦中的人往往有種自我毀滅的衝動。但羅西不是這樣的人,她並非因為喪女之痛而做出平時從未做過的事。

她很清醒地意識到,女兒死去讓她痛苦,她和丈夫特德的婚姻將因此出現無法修復的裂痕,這也讓她痛苦,痛苦從來都是她人生的一部分,她只能接納不能抗拒。但死亡這件事,讓她更加堅定一個想法,人生苦短、及時行樂。

羅西是一個享樂主義者,快樂是她人生的核心價值,這樣的生活態度,在婚姻和喪女經歷中觸碰到了社會道德底線。

事隔多年後,當特德的第二任妻子嘲笑羅西時,已經步入老年的阿申登為其辯解,她只是願意把快樂帶給別人,正如太陽發出光芒、鮮花散發芬芳。

想必這也是毛姆面對情人蘇的風流時,發自內心的自我疏解,和對情人深刻的理解。無法否認,在現實中遇見這樣的女人,很難能聽信“快樂”理論,更多的還是不理解和憤怒。

“快樂”理論背後的思維模式:接納負面經歷和情緒→選擇核心價值→開始行動。這值得憂慮焦慮的現代人學習。

當有不幸或災難發生時,負面情緒會在一瞬間攫取人心,種種不好的情緒引導人犯錯,於是整個生活開始往不好的方向發展。

原本可以用來處理問題的時間,拿來迷茫和痛苦,原本可以用來輕鬆休息的時間,拿來徘徊躊躇。人生不過百年,有多少時間可以浪費,當初立下的夢想,也被一點點消磨在無意義的情緒中。

把握得住自己人生第一位的核心價值,排除腦中無價值的情緒和想法,不困惑於過去和將來,立足當下,及時行動,這是羅西代表的這類人的思維模式。

毛姆欣賞“快樂”天性,事實上他欣賞的,是抓得住人生重點的思維模式,這是他愛蘇的第一個原因。

完美戀人是理想中的父母

阿申登出身紳士階級,父母早亡,由牧師叔叔撫養長大,羅西至少比他大十四歲。

他們初次相遇,阿申登還只是個孩子,當時他們都在學騎自行車,從那時起,羅西的迷人微笑就已深深印刻在他腦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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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西的微笑帶著孩童般的天真和狡黠,阿申登在這種微笑中感受到了安閒自在,就像是嬰孩沉浸在母親微笑中的安寧和滿足。

多年後再次相遇,阿申登正是從青澀男孩過渡到成年男性的階段,路人頻頻向羅西投來的愛慕眼光,

這讓阿申登第一次體會到作為男性的虛榮心和滿足感。

她站起來,走到模特兒站的臺上,我盯著她看看,又盯著畫像看看。我心頭了這麼一絲奇怪的感覺,放佛有人輕輕地往我心上插進了一把尖刀。

羅西為朋友當模特,穿著白絲綢的衣服,豐滿的身體顯露無疑。阿申登感到羅西渾身都閃著銀白色的光,這是一種母性的光輝,就在這一刻,阿申登深深地愛上了羅西。

當羅西脫下衣衫,溫柔地撫摸著阿申登的臉,他開始哭泣,羅西摟住他,輕輕來回搖動著他好像他是懷中的嬰孩一般。

阿申登童年缺失的母愛,造成了他的不安全感和孤獨感。此時的他初入社會,獨自應對著陌生的成年人世界,他不得不與各類人打交道,內心的膽怯不安被自我壓制,抑制孩子的天性,裝出一副無畏的成年人模樣。

阿申登的內心深處還存在著一個不被滿足的小孩,對母愛的渴望,讓他下意識地將理想中的母親模樣當作了戀人的原型去尋找。

而他幸運地遇見了羅西,羅西滿足了阿申登所有的情感需求,給他撫慰和溫暖。這樣的情感不像愛情,更像是親情,阿申登自己也意識到了這點,精神分析學家稱之為俄狄浦斯情結。

如果父母給了孩子足夠的愛與安全感,孩子會在潛意識裡將父母當作未來戀人的模板,如果父母給的愛很少,孩子就會在腦海中想象出一個理想父母,將其當作未來戀人的模板。

阿申登的角色原型毛姆,也是父母早逝,他只能道聽途說知曉父母的平生。缺什麼就會尋找什麼,毛姆渴望親情般的溫暖,和母親溫柔的撫慰,比自己大了十幾歲,充滿了母性魅力的已婚女人蘇,就是毛姆心中的理想母親,這是毛姆愛上蘇的第二個原因。

撇開婚外情這個因素,客觀看待這份感情,也能預料到這段關係註定不能長久。它因悲傷的童年經歷產生,完美戀人就是理想中的父母,用戀情為自己悲慘的童年療傷。

這是一份不對等的戀情,是親子關係的複製,一方索取,一方付出,沒有人能一直滿足另一個人的需求。

即便是親生父母,也總要面對情感分離。

真正健康的親密關係,是兩個獨立的人,在一起時親密無間地相處,分別時獨立勇敢地前行。

蘇與毛姆的戀情長達8年,可她還是拒絕了毛姆的求婚,此後毛姆經歷了很多失敗的短暫的情感。他始終無法經營一段長久的健康的親密關係,對於這點,唯有憐惜。

擁有獨立認知能力的愛

喬治勳爵是羅西真正愛的人,喬治生意破產,即將被逮捕,他跑去問羅西願不願意和他一起去美國,羅西答應了,兩人拋下各自的家庭,不顧一切地私奔了。

有時候成全深愛,就無法成全家庭,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兩人還是選擇奮力一搏。但問前程、不問對錯的愛情,暫不置可否,只想說說羅西擁有的獨立認知能力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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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並不是真正的勳爵,只是當地人看不慣他慷慨的暴發戶手筆,給他取了帶著嘲諷意味的稱呼,幾乎所有人都認為他是個粗俗討厭、自大浮誇的商人,只有羅西看到了他的閃光點。

“我可以告訴你,”羅西說,“因為他始終是那麼一個十全十美的紳士。”


那時的英國有著嚴格的社會等級觀念,喬治是個有野心的商人,不受人尊重,腦子裡總有偉大的計劃,在他人看來,完全是華而不實的想法。

他對社會和家鄉都有回饋報答的熱情,為公共工程募捐、願意對任何人幫助、想將家鄉開發成旅遊地,這一切努力只換來更多的敵意,連小孩也可以蔑視他。

可喬治完全不在意,他擁有絕對的高自尊和高自信,他始終擁抱著美好將來,沒有時間在意他人無意義的評價。

同一種行為在不同的觀念中有不同的詮釋,羅西不受刻板觀念影響,她用自己的心感受喬治行為背後的源動力,她愛上了喬治不停歇地熱情,愛上了喬治的善良。

人們常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句話成立的前提是當事人被情緒和觀念矇蔽,無法看清事實真相。在這場愛情中,當事人換做羅西,似乎就變成了當局者清、旁觀者迷。

羅西看到喬治的優點,她願意陪喬治去美國,她知道英國傳統環境下喬治無法大展身手,敢想敢做就能擁有的“美國夢”,是最適合喬治的國度。

很多人嘆息美貌的羅西怎會愛上自大的老男人喬治勳爵。殊不知,在羅西心裡,灑脫的喬治其實就是另一個她,喬治那些冒險奢華的夢,羅西也同樣擁有著,喬治擁有更多的勇敢帶她探索未知新奇的世界。

羅西的獨立認知能力讓她保持自己獨特的個性,讓她在眾說紛紜的環境中識別出了喬治,認定喬治就是終生摯愛和靈魂伴侶。

喬治在美國發家致富,他們在美國幸福地生活了很多年,喬治去世後,羅西也未再嫁人,當然,她還是一如既往地快樂生活著。

羅西的現實原型蘇,如書中羅西一樣,擁有獨立的認知能力,嫁給了野心勃勃的伯爵之子,她找到了最好歸宿。有著獨立認知能力的愛,只此一份,一旦認定就是一生,這是毛姆愛蘇的第三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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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很多理由,不愛只需要一個理由。戀情結束已時隔17年,毛姆寫《尋歡作樂》為最愛的女人的一生做了最深刻的詮釋,最精彩的解讀。

我喜歡《尋歡作樂》,因為那個臉上掛著明媚可愛的微笑的女人為我再次生活在這本書的字裡行間。


你以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尋歡作樂了嗎(dost thou think, because thou art virtuous, there shall be no more cakes and ale?)

哪怕這個女人已變成一個臃腫的老婦人,據說情人蘇的畫像一直掛在毛姆的書房,陪伴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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