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於明確做好疫區旅行居住人員結束醫學觀察工作出具《結束留觀告知書》相關問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分別於2019年1月30日和2020年2月4日下發《關於做好接觸者結束醫學留觀工作的通知》、《關於做好疫區旅行居住人員結束醫學留觀工作的補充通知》,為便於各鄉鎮和相關部門的操作,經縣指揮部研究,就出具《結束留觀告知書》的相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各村委會(社區)、物業小區、企事業單位負責對居住在本轄區(本單位)的具有湖北旅居史人員出具已在本地區居住超過14天的證明或在《結束留觀告知書》中"自您2020年 月 日離開湖北到2020年 月 日,已期滿14天"位置加蓋公章。
二、留觀人員在取得村委會(社區)、物業小區、企事業單位證明後到當地派出所加蓋派出所公章。
三、留觀人員在派出所加蓋公章後,到當地衛生院測量體溫,經衛生院健康檢查,沒有出現(腋下溫度≥37.3oC)、咳嗽、乏力等不適症狀,鄉鎮衛生院或疾控部門在"疾控部門蓋章"位置加蓋公章。
四、《結束留觀告知書》(存根)由鄉鎮衛生院簽署經辦人,並負責保留存根,並及時送縣疾控中心彙總。
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附《結束留觀告知書》樣式
![結束醫學觀察後,這份告知書很重要!附範例→](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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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陵水黎族自治縣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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