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會計,錢都以我個人名義借出去的,老闆現在不承認我是公司會計,現在錢追不回來,我會擔責任嗎?

liyanpengjia


銀行工資流水一打出來,不承認有用麼?法庭講證據的,不是靠嘴巴說的。


霧海水火焰


我遇見的是工買車,對方讓公司打個收據,因為沒有購車合同,車還在公司名下,對方感覺沒辦法證明車是我的並付了錢,所以對方讓開收款憑證,公司不想開,然後說讓我以個人名義寫個憑證,錢直接打公司戶頭,我沒說話,因為客戶在我不想讓客戶覺得推脫責任,後來客戶直接說了,你為啥讓人家開,錢也不是人家收到的,最後公司無法反駁,直接開了,說開不開也沒啥,但是這件事讓我很不舒服!大家覺得這公司是什麼心裡?


信陽信息


我來回答你的這個問題。

根據你題乾的描述 ,公司的債權是以你個人名義存在的,現在公司不承認你是公司的會計,你擔心承擔法律責任。應該說你的擔心是有必要的,因為從你的描述看,你在形式上成立了把公司資金以個人名義借出的行為,如果達到一定金額,涉嫌成立挪用資金罪。

不過,如果你不是個人行為,所獲收益也上交了公司,你則大可不必擔心,但是我要提醒你提前蒐集證據,以防老闆誣告你,請記住以下幾點:

第一,一個公司的資金流入流出,應該有審批流程,一般提現在會計憑證上。公司以你的名義對外放款,會計憑證上應該有會計、出納、財務負責人和老闆簽字,你要妥善齊備的蒐集好這些證據,以這些證據證明公司資金的流出不是你的個人行為而是企業授權行為。

第二,蒐集資金流出流入的路徑證據,具體的說就是對外放款資金的流出證據和收回款項的資金迴流證據,即證明出資金是從公司賬戶經過你的賬戶流出,然後經過你的賬戶本息流入公司賬戶,以此來證明你只是債權代持者。

如果你能完整清楚的證明以上兩個環節,而且你在借款中沒有故意和重大過失行為,即便對外放款無法收回,你也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當然,你作為債權代持人 你應該積極協助公司收回債權,或者與公司協商,將債權轉讓給你公司。


浭水之子


匿名用戶先生(女士):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公司的錢以你個人名義借出去,我認為首先應該是從公司的賬上轉你個人的賬戶,才能以你個人名義借出去,這實際有兩層債權債務關係。從公司拿錢,公司是債權人,你是債務人,到期了公司要向你依法收回;你以個人名義把錢借出去,你是債權人,借到錢的那個人(單位)是債務人,到期了由你作為債權人向借到錢的債務人主張債權,你所在公司無權向這些債務人索要。這些與老闆承認不承認你是公司公計沒關係。

如果你從公司拿錢並以你個人名義借出,沒有老闆審批,而且現在他(她)又做出不承認你是會計的反常行為,你以你個人名義借出的錢安全性又不高,不能如期歸還,債務人不還錢你拿什麼還公司?你就不僅僅是面臨公司向你主張債權的事了,你可能會因為私自動用公司的錢涉嫌挪用公司財物,那就是犯罪了,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從公司的賬上往你個人賬戶轉錢是以什麼名義,也就是公司這錢怎麼變成你的錢?你是公司的會計,公司的錢以你個人名義借出去的,你是怎樣進行賬務處理的?你從公司拿錢時公司老闆是怎麼批准的?這些都需你有詳細的並經得住考驗的證據來證明,才能讓自己脫離干係。





我愛我家214230147


公司不承認你是會計,你就不用管了,因為你不是公司的快計,你就根本接觸不到公司的錢財。

你接觸不到公司的錢財,你怎麼會把公司的錢借出去的。



居安思危164299745


會計只管賬,不碰錢這是財務工作的底線。另外錢從何而來?如果是公司的錢又怎麼會留到你個人身上?你個人又是怎麼樣流出去?現金還是轉賬?這些原始憑證都是證據鏈條。公司又怎麼會不承認你是員工?有勞動合同嗎?有上班簽到嗎?有工資單嗎?有銀行轉賬記錄嗎?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錢又收不回來你就是公司的借款人,你與公司形成了債務關係,你要還債。如果有勞動合同,你可能職務犯罪。所以你先確認勞動關係,向勞動部門舉報,應籤不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高額賠償。再次確認借款時的銀行流水,證明實際借款人與公司有利益關係,你是被欺騙受害人,有人以不法手段侵害公司財產,向公安機關報警。


樓南風


問你幾個問題,1.你借出的錢不走正式賬嗎?2.你借出的錢不需要老闆簽字批准嗎?3.你有會計證嗎?4.你為什麼要以個人名義借給別人?5.你沒有老闆批准的簽字(蓋章)嗎?你先把這些問題弄清楚,你本身是一個會計,做事還這麼不謹慎,看來你也是不合格的!現在最主要的還是蒐集老闆讓你借出錢的證據吧,否則這碗飯你還是別吃了,去吃牢獄飯吧!




伴你行走江湖


不知這位對會計的職責是否瞭解:

1:作為會計只管做帳,監督出納現金帳。

2:你是總帳會計,還是成本會計?

成本會計負責每月生產成本的計算,總帳會計需將每月公司的一切做出財務報表(細節不說)。

3:會計有責監督公司髙層現金費用,在控制不了公司老闆及其他高層的費用時(違法)可以請稅務局幫助,盡到做財會的職責。

現在的問題是你和老闆連通把錢借了出去,並以你的名義,從職責上你違反了財務法。為救自己趕快將借出去的錢的走向證據弄清,如果是走你私人帳借出去的,你有嘴也說不清。但有個矛盾點是老闆不承認你是他公司會計,那你也可否認借錢的事。但法律是重證據的,如有你走帳,你簽字的你就應負責把資金借出去的時間,原因整理一併報案,後面的亊由公安處理,強調下要在自己沒有貪汙受賄等違法行為。同時將你在職時做的帳,和出勤記錄準備充足,要有足夠的證據說明錢借出去是老闆的形為,這老闆挖了個坑,但你沒起到財務監督作用,反而跳了進去。事到如今要靠自己從坑中跳出來,維一的做法是將公司違規行為立即報稅務及公安,只要你沒從中貪汙,一切都可真相大白。


研究漢服老年人


近期,財政部會計司發佈《嚴重違法失信會計人員黑名單管理辦法 (徵求意見稿)》,會計人員的責任問題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有人感概,作為財務,天天不是在學習,就是在學習的路上。拿著白菜的薪水,還要承擔著巨大風險,這是為那般?

其實,作為財務人員,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風險意識,日常工作中,就做好風險的防範工作。不要等東窗事發,再追悔莫及。

1. 有沒有制定並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錢以個人名義借出去,這就是因為沒有制定合規的制度。凡是涉及到錢款的事情,一定要有審批,並且還可能是多人審批。每一層簽字,都是責任的證明。所以,不僅要有流程,還要嚴格按照流程來執行。如果會計能夠舉證,已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過審批,授權,簽字,那麼就是合規的行為,不是會計人員濫用職權,無需承擔責任。

2. 財務人員不由得老闆不承認。

財務人員信息都是有登記的,不是老闆隨意可以否認的。但是,財務人員自己也要做好相關的工作。比如,離職了,那一定要進行相關信息的變更,即使是後面接任的員工還沒來,也要跟老闆商量去做變更,到主管稅務機關去做申請。只要現在登記的信息是準確的,那麼也不由得老闆不承認。

3. 相關途徑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相關的手續是否齊備,錢是不是從公戶上出的,借款合同是誰的簽字授權,有沒有相關補充協議等。如果有證據證明,是老闆授權示意,要求財務人員進行操作。財務人員僅僅是照章行事,那麼財務人員沒有私自操作的風險。

因此,財務人員是否擔責,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確定。有證據證明財務人員是按照規章制度履行職責,按照老闆指示行事,沒有任何越權行為和違規操作,那麼可以相應減輕會計人員的風險。千萬不能私自用自己個人名義借款,那麼可能追責起來,就百口莫辯了。


財會小童


這是一件很敏感、也很具風險的事。

可以看出,題主所在的公司,極有可能是一家專門從事資金交易的公司。資金是如何來的,是以集資的方式形成的,還是老闆個人的資金。如果是後者,情況還好些。如果是前者,麻煩就大了。

首先,所借出去的資金,老闆有沒有簽字。如果老闆簽字了,說明老闆是同意的,或者是老闆決定了。作為會計,你只是行使資金髮放手續,而與題主沒有多大關係。如果老闆沒有簽字,那這些錢的出處,問題就大了,老闆可以追究你的責任。縱然每筆錢都是老闆放出去的,他也可以賴在你的身上,讓你去催要。追不回來,題主就要承擔賠償責任。除非借錢者能夠幫助題主,或者與公司有合約。

第二,有沒有通過銀行辦理手續。有的資金公司,在辦理資金投放手續時,很多都是通過提現的方式解決的。也就是由會計提出現金來交給需要錢者。如果這樣,就麻煩了。因為,錢是題主提的,也是題主給借錢者的,借出去的錢卻收不回來,老闆就有可能會栽贓題主,認為你把錢吞了。如果這樣,會跳進黃河洗不清。因為,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題主把錢供給別人了,但題主提錢卻可以從銀行查到。

第三,如果是非法集資獲得的資金,題主可能還要面臨更大的風險。一旦事實認定,老闆跑不了,經手的會計也跑不掉。到時候,就不是賺錢的問題,而是坐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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