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喝酒,我送了一個人回去,另一個回去路上掛了,我承擔責任嗎?

蘑菇熊派


活著的兩個都得承擔民事賠償,就是說都得賠錢給人家一起喝酒去世的人的家屬。


叄柒貮拾玖


看到提問一塊喝酒,一方出事,陪客是否有責任?

現在我把曉得經歷告訴大家,說不定以後大家碰到同樣事,能起到警惕性幫助作用。

五年前明天農曆廿十八,我的一位好友不幸離開了人間,事情經過,開麻將館店主每年年未召集賭友年夜聚會,雖然我不喜歡麻將,但是店主邀請我,當晚我正巧有事沒去,據說,聚會結束之後,開始麻將,隔天清早,消息傳開了,有一位賭友半夜回家開摩托車出事了,清早路人發現,撞在鋼筋上,己經死去。

人命關天大事出了,麻煩事缺不了,死者家屬吵到了麻將館,後來報了警,為了尋找責任,上了法院訴,事隔三月,法院判決書傳下了,根據責任判決,麻將館責任二十萬,其它都是自負,因為根據交通法,大家都能曉得,酒後能駕車嗎?


華仔146981193


當然有責任了!

一群朋友一塊喝酒,有個人喝多了,其他的人把他送回家,伺候他喝水上床,確認他沒事才走了,結果他又接了個電話約他出去喝酒,他暈暈乎乎的開車出門,路上撞樹上死了。結果第一場一塊喝酒的人平攤責任。你覺得你比他們還無辜嗎?



老家菏澤


路上掛了!?聽到這句話我就想起酒桌上的情景:A倒滿20塊錢一桶5斤的白酒的酒杯:哥們,我們是不是好哥們?B和C:那必須的啊!A:那特麼就幹了這三杯。B和C豪爽的連喝三杯。A心裡一陣暗笑,兩個傻逼,今天不放到你們我特麼就不姓狗!後來如願的放到兩個人,三個人歪歪斜斜的稱兄道弟的出了路邊攤小吃的棚子,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了……。


做古箏的帥叔叔


這個必須有責任,說一我朋友的事,他和他老婆在街上遇見一哥們,然後邀他一起吃飯,而且一桌子都不認識,沒啥酒興,也就喝了二兩多白酒,而她老婆滴酒不沾,沒想到當天酒桌上散去了,有個人酒後猝死,她們兩夫妻都要賠償,況且還不認識的,冤不?所以嘛喝酒我還是自個在家一個人喝點就好,[捂臉][捂臉][捂臉]


jp1973


只有一種情況你不但責任,第一不是你張羅的場,第二你沒喝酒,第三你沒勸別人喝酒,三者缺一不可,你以茶代酒敬別人都不行


靜墨9


承擔責任。【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多數情況下應由發生人身損害的飲酒人自負損失。但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則共同飲酒人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在因喝酒引發醉酒人心臟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發作,導致傷殘、死亡等損害後果的情況下,是否知道對方的身體狀況,成為同飲人應否承擔過錯責任的前提。如果同飲人不瞭解,在勸了少量酒的情況下,誘發對方疾病,此時同飲人無需承擔過錯責任。但依據《民法通則》中的公平責任原則,同飲人應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如果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勸了大量的酒,則應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二、強迫性勸酒。如果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如野蠻灌酒,言語要挾、刺激對方,不喝就糾纏不休等,只要主觀上存在過錯,此時對於損害後果的發生,勸酒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當然,此種情況下,醉酒人也有一定的過錯,因為這種強迫並非是暴力性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應當減輕勸酒人的賠償責任。另外,勸酒,還要認清對象。根據法律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飲酒不在未成年人的可為之列。《未成年人保護法》也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

三、酒後進行駕車、游泳、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根據《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在明知對方酒後駕車而不加以勸阻的情況下,一旦出事,同飲人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此時共同飲酒人應對醉酒的人負有加以阻止的義務。如果已盡到勸阻義務,而醉酒人不聽勸阻,同飲人則可以免責。同樣,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同飲人應及時予以勸阻。在能夠進行勸阻時卻沒有勸阻,以致出現意外,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如果未將醉酒人送回而發生類似“酒後跌傷”等情況,同飲人是否要承擔責任呢?對此,應結合飲酒者當時的神志狀況來加以判定。如果飲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此時同飲人負有一定的監護照顧義務。如果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時間內讓其達到有人照顧的情況(比如家中無人),此時若出現意外,根據《侵權責任法》的有關規定,同飲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努力了就會有


每個成年人都有自己的行為能力。本來大家一起喝酒是很高興的事情,喝酒能讓人與人之間更加的有感情,有親情………是誰讓喝酒變成了這樣?難道這樣是好事情嘛,以後大家都是互相敬而遠之,沒有感情,沒有親情,那我們國家的凝聚力還有嘛,大家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了,我們的職能部門應該像喝酒要承擔責任的事情說不


懷舊男人29


現在真和以前不一樣了,不敢招集 親人朋友喝酒了,在一起喝酒不敢勸酒,誰組織的聚會散局之後還要挨個打電話確認到家沒有,雖然表面上大家還是說話喝酒,但是心裡真的和以前感覺不一樣……彆扭!真不知道為什麼現在變成了這樣?感覺到特別的虛偽,算了,少聚少喝,也許正是一些人想看到的情況,因為酒喝多了容易鬧事兒,容易吹牛逼,容易發洩不滿。[大笑]


飲酒忘塵世


毫無疑問,你有責任,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包括你們一塊喝酒的人,負有連帶責任。有很多例子,一塊喝酒,由於酒醉有病或死亡了,家人將所有人起訴,最後判決負有連帶責任,承擔費用!

因此,聚會應注意,不讓不勸酒,更不能酒後開車,留住健康,記住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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