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戶口沒遷出,孩子戶口也隨女方落戶,孩子和出嫁女能享受該有的權益嗎?

泓宇媽媽3


關於出嫁女的戶口問題,似乎也沒有什麼具體的法律規定,說女人結婚以後戶口必須在哪裡,是否享受戶口所在地的一些福利。關於這個事情,各地有各地的不同規矩。像我們村裡,女孩子結了婚以後,即使戶口沒有遷走還留在孃家,但是不享受我們村裡的任何福利待遇。當然,如果是上門女婿另當別論。




農村女孩子出嫁,戶口應該落在哪裡?按照過去的習俗,這個問題最簡單直接的回答就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丈夫的戶口在哪裡,老婆當然也應該跟著去哪裡。不過如果放在二十年以前,這樣說恐怕是不行的。因為在當初如果丈夫的戶口是城市戶口,那麼老婆是沒有辦法跟著自己的男人,變成城市戶口的。那個時候的城市戶口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不是一般人可以攀附得起的。只不過現在,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沒有什麼區別了。


不管怎麼樣,農村女孩子出嫁,通常情況下,是把戶口遷到婆婆家的。當然也有很多女孩結婚後,也並沒有把戶口從自己村子裡遷出來,而是還把戶口留在孃家。這樣的情況,一般是孃家村經濟條件比較好,女孩子即使結婚了,也不願意往外遷戶口。只不過有時候就算你不遷戶口,只要你結婚了,村裡人應該享受的一切待遇,出嫁的女孩子就不享受了。就像我們村就是這種情況,很多結了婚的女孩子,戶口沒有遷到婆婆家,而是還留在我們村裡,但是村民們不管是分米分面,還是其他的待遇,外嫁女一律不享受。



追溯到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那時候的農村女孩子結婚以後,戶口落在哪裡,要看哪個村子收的人頭稅少。什麼是人頭稅?可能現在的年輕人不太懂。就是各個村裡到了年底以後要收土地稅,農業稅,糧食稅,義務工費等等等等,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加起來以後,每戶到年底要向村裡交一筆不少的錢。那時候可不是現在,種地還有補貼,那時候種地,要向村裡交錢。人口多的家庭,要拿出相當可觀的一筆錢交給村裡。所以那時候女孩子結婚以後,戶口想落在哪裡,要看看哪個村裡交人頭稅少就落在哪裡。

總而言之,對於外嫁女是不是應該享受戶口所在地的權益,應該入鄉隨俗,只能順從村裡的規定。就像我們村,很多結了婚的女孩子不遷戶口,可什麼權益也沒有了。


靈子


那是肯定的,不管什麼惠民政策都是按戶口簿上的人口進行利益分配,這一點毋庸置疑。



我鄰居家去年娶了一個媳婦,現在孩子快一歲了,女方戶口還在孃家沒有遷移過來,原因就是孃家那邊要修水庫,全村都要搬遷到別的地方,搬遷的理賠依據就是按照戶口簿上的人口來計算,多一個人口肯定會得到更多的賠償。所以,女方的戶口遲遲不肯遷移過來 就是這個原因。

還有一個我村裡的女人,結婚後生了三個女兒,後來她老公出了意外,她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暫時住在孃家。後來有人上門來提親,而且是要求馬上結婚,越快越好,把三個孩子的戶口一起遷移到男方家,彩禮錢給的還不少。後來大家才知道,男方家得到移民搬遷,搬遷的新房子按戶口簿上計算,每個人口20平方米,男方家就是為了多分一套房子,才急不可待的把這女人連她三個女兒娶回家。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不管出嫁女是否遷出戶口,所有的惠民政策福利待遇都是按照戶口簿上的人口分配,這是每一個公民應得到的權利。

出嫁女出嫁後只要不是招的上門女婿,一般都是要把戶口遷移到男方家,即使因為種種原因暫時沒有遷出,應該得到的利益一點都不少,這時候就要看孃家人是什麼態度了。明事理的人家該給女兒的一定會給,但是有的地方女兒出嫁後,就和孃家沒有關係了,有點什麼好處不會想到出嫁的女兒,只想著兒子。在有的地方,女兒即使出嫁了,一樣和孃家分家產,像兒子一樣承擔父母的瞻養責任;但是有的地方,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從此以後孃家的好處和她一點關係都沒有。



綜上所述:如果出嫁女戶口沒有遷出,於情於理都應該享受該享受的利益,但是中國那麼大,每個地方風俗習慣不一樣,對待事情也有所不同,因地而因而宜吧!


黔世界榮哥


在農村如果一般都是女方嫁到男方家以後,其戶口就會隨之遷到男方家,但是像今天問題當中所說的這種現象在我們村現在也有很多那麼今天我就依照我們村生活當中的實際例子來進行講解,這是我們村的一對新人男方家裡是農村的,女方的家裡是縣城的當時兩個人結婚以後女方沒有把戶口直接遷到男方這,而是繼續保留在孃家的戶口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以後孩子能夠在城裡上學辦事方便。

於是兩個人有了孩子之後他們夫妻二人經過商量也決定把孩子的戶口上到女方家的戶口本上,但是這種情況再前幾年還看不出有什麼不同,但是在近幾年農村不斷地發展,越來越多的惠民政策正在不斷地向農村推出,比如在去年我們村免費發雞蛋,當時發雞蛋的時候就是說按戶口家庭成員進行發放,但是由於當時女方的戶口沒有遷到男方這裡導致這一福利不能享受。

那麼也就是說如果女方戶口沒有落戶男方家的話,所有關於男方家的一切福利政策都是不能享受的,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女方雖然已經出嫁,可其戶口還在孃家有了孩子也在孃家落戶的現象,可以明確的說像這種情況是可以享受孃家當地的福利待遇以及發展成果的,並且同等的享受各項權益。


總而言之也就是說如果你的戶口在孃家,那麼也就是說你享受該有的各種權益,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你的戶口一旦從孃家遷出,那麼就算你是孃家的人也不能在孃家這裡享受當地的一些發展成果了。


紀錄鄉土


我有兩個農村的女性朋友,一個離婚了,一個是本村的閨女,找了外地女婿。他們兩個人遭受不同的農村出嫁女待遇。

一個是煙臺龍口黃縣農村的,我們曾經出去進修,一起學過畫畫,在一起聊的挺開的,有一次聽她閒聊我才知道。她出嫁已經15年了。戶口一直停留在孃家沒有遷出,雖然孃家有兄弟,兄弟媳婦,但他爸爸是村1里老支書,管家很強硬,不準女兒遷出戶口,原因是什麼呢?孃家的福利待遇很好,她雖然出嫁了,但是戶口沒有遷出去,一直留在孃家,就是為了分得村裡的福利待遇。後來他在夫家又離了婚,戶口正好沒動,還是在孃家,可是她生了女兒以後,他的女兒卻隨了戶口卻是落在丈夫家。後來離婚女兒跟隨她住,戶口也一直沒有遷出來。


沒想到十年後以後丈夫家裡的老房子,城區改造搬遷分了兩座樓。後來的妻子想獨霸這兩座樓的款項就不要樓房,光要錢大概分120多萬吧。她根本不知情,也沒有理由分錢,已經離婚了嘛,可是他大姑姐很幫她,幫女兒爭取到了1棟85平方的房產。看女兒在夫家分得了房子,她在孃家的福利待遇還不變,感覺挺欣慰的。

去年是我到城鄉結合部的一所幼兒園去招生,又遇見十五年前一位老相識。農村來的孫老師。課間閒聊說起幼兒園給繳納五險一金的事。她說她沒入。我挺納悶。問為啥?看年紀在那裡還有兩個女兒。原來她是溫家的,他們村的福利待遇特別好,每年除了八月十五,過年,分大米,帶魚月餅鮁魚,雞鴨魚肉一千多的東西。六十歲,八十歲,一百歲老人還有檔次不等的養老金。每個成年人年底還有2-3萬塊錢的分紅,小孩子一出生年底就會分15,000 元,這樣的農村人不用幹活,躺在炕上就能收錢,真的是村裡有礦!她說自己投保太不合適了。做農村人多好。


她有兩個女兒,也不準備把戶口遷出去大女兒在村裡上班,招個上門女婿,女婿老家很窮,經過商量就把戶口落在他們村裡。這樣女兒女婿生的外孫都跟著村裡分分福利待遇,小日子過得恣歪著呢!不過這樣的好事難找。全國也沒幾個這樣牛的農村待遇和福利吧?!


我們老家農村出嫁女戶口遷不遷出,孩子戶口隨哪方落戶,是否享有村裡的各種福利待遇,這個問題沒有上崗上線的強制性規定。屬於農村“土皇帝”的管轄範圍,農村各個地方政策也不一樣。出入挺大的。基本都是村裡村支書領導班子說了算的!


豔陽之美


我有一個大哥,大我一歲,一個大姐,大我三歲,我屬狗,82年出生,前二年還罰款幾百元,爸媽還拿單給我看 說單據掉了 找不到,還得多交幾百元,我戶口一直在孃家,現在女兒也隨我孃家戶口 ,醫保交在村裡,像我這樣超生,以後不要再罰款就好,其他什麼福利也輪不到我。


聖誕雙生花


在農村,重男輕女的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都是以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在農村隨著婦女嫁出去之後,不管婦女的戶口有沒有遷出去,就默認不再繼續屬於農村的的成員,在很多農村都是有這個現象的。其實在農村很多婦女一般出嫁的時候就會把戶口遷到男方那裡的,由於這幾年農村享受的待遇越來越好,所以有些女方如果在孃家的待遇是比較好的話,他們是不願意遷出去的。也會叫男方做上門女婿,把戶口遷到女方這邊來。


在我村裡也有這個情況。有些男人連同自己的孩子一同遷戶口遷到女方那邊去了。因為女方那邊徵收土地能得到豐厚的土地賠償金。換個角度說,女方出嫁後沒有把戶口遷出,連同子女一起落戶在孃家,同樣也是屬於孃家的經濟集體成員,應該是享有農村的權益。

在我國的新的土地管理法,婦女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婦女和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不得侵犯婦女的合法權益。只要婦女還是屬於本村的集體成員,就應該享有本村的合法權益。按法律法律規來說是應該享有權利的。但是在很多農村來說,情況也是比較複雜的,很多也是不會承認出嫁女的享有相關的合法權益。



比如在我們村裡。去年的時候,我們村裡也徵用了一部分的土地。出嫁女連同孩子都沒有遷出去,但是他們卻沒有得到相應的土地賠償金,鬧到村委會,但是最後也是沒有得到土地賠償金的。所以這個現象在農村也發生比較多。造成婦女得不到合法的權利,如果得不到相應權益,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維權,總之出嫁女戶口沒遷出,落戶到孃家是應該享有農村相應的待遇的。


三農天地


我戶口遷在原籍,孩子也跟我在原籍,老家就我跟爺爺還有孩子。三戶口,我父母早就遷出來了。農村都是按土地和戶口。只要有都能享受到。現在也沒啥,就是土地補貼錢唄。我爺爺在家他領,自己用。我也不回去。我爸之前說把戶口簿換成我是戶主,派出所說不用換,你爺爺都八十了。他不在你自然就是戶主。戶不戶主都一樣。


盱眙小真


出嫁女戶口沒遷出,孩子戶口也隨女方落戶,孩子和出嫁女能享受該有的權益嗎?

在傳統的農村思維當中,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僅是對於女方的孃家而言,也是對於所在村集體而言。當村裡有姑娘出嫁之後,村集體會默認該女子已經不屬於村集體,在發生的相關村集體利益之中,不再考慮外嫁女的份額。但是,在外嫁女到達婆家之後,所在村集體可能也並未考慮她們的切身利益。到頭來,造成兩頭都不佔的窘境。但是,現在的局面不再如此,女方出嫁戶口遷出與否,全憑自我的意願,無論是孃家還是婆家,總要享受一方的農村權益。



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婦女權益保護法》、《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等,都對農村婦女權益做了相關說明。農村女孩出嫁,其戶口遷出與否都可以,對於戶口未遷出的,依然是農村集體成員,依法享受農村集體權益。如果未在婆家取得相關集體權益,孃家的相關權益繼續保留,當然如果在婆家分的土地或者權益,其戶口就算未遷出,也不再享受孃家所在村集體權益,也就是說農村的權益只能享受一份,不得重複獲得。當然,農村出嫁女如果戶口未遷出,其子女在徵得雙方夫妻同意之後,可以落戶在女方所在村集體,享受女方村集體的相關權益。



記得今年自己孩子出生的時候,去所在派出所給孩子上戶口,由於老婆還未出月子,就獨自一人帶著相關材料。在確定戶口上在男方這邊之後,派出所民警還專門得電話給老婆核實,是否同意孩子落戶在男方。由此可見,孩子戶口落在哪一方都是可以,當然如果落在非夫妻雙方戶口,要提供相關證明,這裡不再贅述。

那麼,有的人可能會問了,農村到底有哪些具體的權益呢?其實,主要有三點:農村宅基地、農村承包土地和農村集體股權。下面我們就分別進行相關說明,對於農村宅基地,農村家庭享受其資格權和使用權,並且以戶為單位取得“一戶一宅”,對於出嫁女和子女隨母落戶的,依法享受農村宅基地,不過是與孃家家庭一起享受。對於農村承包土地,當前全國已經基本上完全確權頒證工作,按照“生不增,死不減”的宗旨,出嫁女戶口未遷出,其名下的土地份額不會減少,但是對於出生的孩子,可能不會取得新的土地,但是如果農村集體有流轉土地,或者有新增富裕土地,可以用於新增人口的分配。當然,在孃家享有了土地,在婆家就不再享受。



最後一點需要強調的是,農村集體股權。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各地都在做大做實農村產業,農村土地換股權,依法取得村集體分配股權,依法享受農村集體資產和集體分紅。對於出嫁女和子女,因為戶口未遷出所在村集體,也就是還是村集體組織成員,可以享受村集體的股權,至於有多少,這個要看具體的村集體的情況。有股權,不代表一定有分紅,這個還要看具體的農村集體資產的情況。像指尖所在村,早就發放了農村集體產權,但是從沒有發放過集體分紅。但是,安徽小崗村已經發到過兩次,今年上半年剛剛分的人均520元,比第一次的350元增加了不少,這就是村集體資產的收益所得。



還有,如果村集體發生拆遷,可以根據所屬村集體資產份額,以及農村土地多少,依法取得相關的權益。所以說,對於農村出嫁女的權益保護,現在的各項舉措都是相關比較完善的,戶口遷出也是尊重自身意願,只要戶口不遷出,村集體該享有的權益一樣都不會少。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指尖三農


您問:出嫁女戶口沒遷出,孩子戶口隨女方,他們能享受該有的權益嗎?


土地權益應該是農村農民最在乎的權益之一,細說就是,能否享受到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權益,國家法律和政策都明確了農民應該享受的土地權益。

就承包地而言,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現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在2057年前不會出現根本性的變化,在此之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還在農民手裡,這就給廣大農民吃了定心丸,不用擔心自己正常耕種的承包地被村集體收回。

需要明白:農村出嫁女的土地權益是直接與其戶口掛鉤的。同時,由於農村承包地要遵循“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原則,因此不會因為你家庭新增人口而再分土地給你,畢竟土地是有限的。

1、如果農村出嫁女將戶口落戶到丈夫家,且其丈夫也是農村戶口,此時,雖然村集體很難為她新分土地,但男方村集體應該將出嫁女添加到男方家庭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共有人欄目中,從而保障女方的土地權益。

2、如果農村出嫁女戶口落到丈夫家,且丈夫是城鎮戶口,那麼,出嫁女在婆家的土地權益會自動取消。

3、如果出嫁女並未將戶口遷出,那麼,她在孃家的土地權益就不應該取消,同時也無法享受到婆家那邊的土地權益。

雖然國家法律明確了農村出嫁女的土地權益,但基層農村在執行過程中往往出現了“一刀切”現象,即不管出嫁女是否將戶口遷出了,農村女性出嫁以後,她在孃家、婆家均享受不到土地權益。

這在平時似乎對出嫁女的正常生活沒有造成影響,但如果遇到徵地、拆遷等涉及到補償的時候,一家人最後得到的補償多少就會有差別。

道理很簡單,不少村集體是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的共有人計算補償的,假如出嫁女被取消了共有人權益或沒被寫入共有人,那麼她就很難分得那部分補償。

寫在最後:如果農村出嫁女戶口沒遷出,孩子出生後戶口又隨女方,雖然不會新分到土地,但村集體理應承認他們的承包地共有人權益。


鄉鑑


農村出嫁女出嫁後,夫妻雙方將戶口遷至任何一方,亦或者各自保留原籍戶口不遷出都是可以的。如果出嫁女出嫁後將本人戶口保留在原籍,孩子戶口也上在本人名下的話,那麼母子兩人就還歸於村集體成員,可以享受村集體成員該享有的各項權益,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權益。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採取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戶整個家庭,而不屬於某一個家庭成員。

出嫁女及孩子戶口還在村集體內,是某一農戶的家庭成員,那麼這一農戶家庭承包的土地,他們同樣享有承包經營的權力,也就是說如果其他家庭成員減少的話,減少的家庭成員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他們可以繼續承包經營,當然有其他新增家庭成員的話,也可以承包經營。

如果土地承包期到後,在新一輪土地承包到來調整土地的話,出嫁女及孩子能不能承包到土地,還得看她在男方承包到土地沒有,如果承包到了的話,那麼就不能參與本集體內的土地承包,如果在男方沒有承包到土地的話,可以參與本集體內的土地承包,總之就是能夠在一方享受到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二、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也是以戶為單位向村集體申請使用的,使用權屬於整個家庭,同樣不屬於某一個家庭成員,也不受家庭成員增減變化的影響,只要是戶口還在村集體內,那麼就可以一直使用下去。

比如,其他家庭成員減少的話,出嫁女還可以繼續使用下去,將來她的孩子戶口還在村集體內的話,還可以繼續使用。戶口遷出的話,則可以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

三、村集體分紅

村集體成員身份是決定能否參與村集體分紅的主要依據,出嫁女及孩子的戶口還在村集體內,就資格享有參與村集體分紅的權力。

像我們這裡,有些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好,村集體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會將村集體資產拿出一部分分配給集體內的村民。比如,給村民代繳買醫保、社保什麼的等等。村集體經濟發展不好的,村民則享受不到這樣的福利待遇。

所以說能否享受到村集體分紅方面的福利待遇,主要還是看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怎麼樣,發展的好村民能享受,發展的不好村民就不能享受,不過擁有村集體成員身份總的來說就有機會享受。

四、其它福利待遇

其它福利待遇,主要指的是國家針對農村實施的一些補助、救助政策。比如,低保、五保、退耕還林補助、生態公益林補助、良種補助、精準扶貧等等。出嫁女及孩子戶口沒有遷出,還屬於村集體成員,只要符合條件和標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辦理,享受這些惠農、惠民政策。

綜上所述,出嫁女及孩子的戶口沒有遷出,屬於村集體成員,享有與其他村集體成員同等的權益,這一點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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