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借朋友的十元錢忘還了,二十年後如數返還他十元合理嗎?

實拍生活百態


上世紀9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的萬元戶相當於現在的億萬富豪,哪裡出個萬元戶就不得了了,那時在生產隊裡辛辛苦苦幹一年到年底也不一定能分到10元錢,現在掙1000塊錢都比那時掙10塊錢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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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87年10月17日退伍回家,在路上錢用完了,借同行的退伍戰友10元錢,當年工作後給老戰友寫信聯繫可是沒有回聲,沒有辦法還給戰友的10元錢。到2013年我終於找到了老戰友了,我給他200元錢,這樣可以嗎?已經過去27年了!2016年5月,我又給他200元錢,我也是在外地打工謀生,經濟情況也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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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告訴你,中國最早的萬元戶,拿到現在,頂百萬到二百萬之間的小富豪。

我八四年騎長途,青島到南京,岱廟前那條街,醬牛肉是二塊四一斤,泰山門票是一毛錢。那時候的十塊錢,能讓風塵女子就身一次。相當有購買力!

不說錢翻了十倍之多,關健是情誼無價。這樣的朋友級不珍惜,你將不會再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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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初普通工人工資二十幾元,到三十多元吧,要枝術工種工資可能高些,你是90年代初10元錢還真值錢,如是90年代未那時工資漲的快了,我記得那時我工資是70多元吧,現在普通的人工資該有3,4千吧?那時的米1角4分錢一斤,現在的最差的米要2元9角錢一斤,青菜2,5分錢一斤,現在青菜要3元多錢一斤,肉那時7角5分錢一斤,到90年代未肉價是一元多錢一斤吧,現在的肉要45元錢一斤,你當時借的人家10元錢,是別人小半個月的工資,工資漲,物價漲的快還就是這二十多年,因為2000年後工廠多有私人承包了,工資改革,多勞多得,工資就高了,如果你現在還是IO元錢還人家,那還不如就不要還了,如果想還就請人家吃頓飯好了,送點禮品,這樣就算了,如果要還錢,最少得還100元吧,自己掂量著還吧,人家當時借給你10元錢可不是小數,還有那份情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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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了我5塊錢,歹徒被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

這也是90年代發生的事情,那時我在城裡上初一,家在農村,離我就讀的城市有30公里左右。

每個週末,我必須回家去一趟,然後用背篼背上玉米麵、土豆、青菜等等食品返回就讀的縣城。這些東西加在一起,每次要背50斤左右。

有一個週六,我按照以往的慣例回到老家,第二天週日,又背上50來斤東西往城裡趕。臨出發前,母親給了我5元錢,並反覆叮囑我,這是一個月的花銷,自己得算著花費。把5元錢塞進褲兜裡,我一個人往城裡方向踹著牛氣趕去。每隔十來分鐘,都會不自覺地伸手摸摸褲袋,總擔心錢會掉了。

從老家到縣城的途中多是羊場小道,有七八里的路程裡荒無人煙,就是武俠小說裡描述的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荒涼情景。

那天的霧氣很大,伸手不見五指。

走到一條溪水旁邊時,我放下了背篼,蹲下身子使用雙手捧水解渴。正當我準備站起來時,一把冰冷的小刀抵住了我的腰部,然後,我的5元錢沒了,此處省略一萬字。

兩個多月以後,這個可惡的傢伙再次作案被抓住,搶我的事情也抖了出來,警察按照流程需要通知我去問話。結果,那傢伙被判了10年的有期徒刑。

聽到他被判刑的時候,我鬱悶了好幾天,他進去了,我的5元錢怎麼找回呢?作為一個13歲的孩子,我只能想到這一點。

咱們切入問題的核心內容吧,90年代借朋友的10元錢忘了還,要麼買點禮物送給他,要麼請他吃頓飯。至於還他10元錢,不要鬧笑話了吧。

回答完畢。

我是秋一刀,每天一定出現在頭條


秋一刀


人和人不都一樣,你當年借朋友的錢忘了還,不是賴賬,經過這些年,錢已不是當年的價值,你現在想起來感到內疚,看來你還是個有心人。我說一下當年我經歷過的一件事情,每當想起我曾經幫助別人,心裡還是覺得很充實的。

七四年,正是農村生產隊難熬的時侯,飯都很難吃飽,我發小一家生活難以維持,領父母和三個姐妹投奔東北某大林區的哥哥。到了八三年,他剛娶妻,借下了不少外債,不料,年邁的父母卻又染上重病,相繼去世,醫療費和料理後事花了不少錢,使他的家庭生活雪上加霜。當時我三十幾歲,正離職上師範學校讀書,家中有老有小,愛人用單薄的肩膀扛著一家人的生活,我每月助學金僅有十九元錢,連填飽肚子都不夠,我硬是忍著飢餓省下三十元錢寄給了他,到後來,經過個人努力,他工作一路順利,生活越來越好,現在月薪達一萬多元。每當見面,他都感激之情溢於言表,“那時你幫我的錢和現在比雖然不算多,當時可是幫了我大忙了!”

現在,我們都已退休,雖然相隔比較遠,但始終聯繫著,年節都記著問侯一下,有個大事小情都能互相幫忙。


鋼鐵俠LYB


我剛成家的時候就借了我黃老師二元錢,那是八九年的時候,我應該還他老人家多少呀。剛結婚時我那個窮啊[捂臉]那兩元錢沒還的事我至死不會忘的!就是沒還他。我那老師還被小姨子坑了幾十萬的頂名貸款呢。小姨子一家當老闆虧本跑路了。



用戶天馬行空


八三年時我一個關係不錯的哥們要結婚借我二百元,在八四年我因有事他還我二十元,後來一直沒見面但他給我兄弟在一塊上班,至今他連提都不提,就這前幾年兒子要結婚了,還過來借錢,我一口回絕了,真是什麼人都有呀!那時候一月一百元左右,頂現在多少錢?


好伴侶2


86年是我和發小上班的第一年,一個初中同學到學校找我倆,張口借錢,說不久就還,我倆看他不可靠,就一人借給他50元共一百元,當時我倆工資加補助僅49.5元,但後來他從來不提還錢的事,我倆也不好意思問。就這樣,三十多年過去了,50塊錢早不算錢,現在給也不要了,只是感覺這樣的人太不義氣。



教育人觀世界


你要覺得合理就合理,天地良心,又不是三歲小孩,只知道10=10的。

我記得95年時,那是剛參加工作的第二年,當時月工資是433元(93年底工資套改,套改前正常月工資是200元左右)。4月份,一位當年要畢業的同學到單位借錢,當時毫不猶豫地借給他200元,這個同學很好,雖然說一直沒還,但人家一直有聯繫,有時還會寫封信什麼的。

99年時,我工作調動到另一個地方,他託這個地方的一個同學把200元捎給我,過了很久我才知道這件事,受託的那個人只說有這件事就是沒把錢給我。此時月工資大約750元左右。

又過了幾年,可能是2005年吧,幾個同學小聚,當初受託的那個人自己又提起這件事,竟然說現在給你你也不好意思要的,哪天請你吃飯。有個人當時反駁他,人家怎麼不好意思要,人家自己不會吃。他只是訕訕地笑了,沒有下文的。此時月工資大約700元左右(工資改革為只發國標部分了,省補市補砍去不發了)。

2018年7月,借錢的同學因病去世了,同學一生工作勤勤懇懇,為人坦誠忠厚,家境一般,為幫助其治病,我3、4個月花去3500元,此時月工資扣除保險公積金等是5200元。

2020年元月,工資卡到賬已是6400多元了。

錢乃身外之物,何必計較呢,正所謂:

熙來熙往名利傷,財厚財薄又何妨。

計劃哪有變化快,人間萬物難永康。

10能等於10嗎!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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