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复工复产,重罚!深圳等地的官方复工指引来了

为防控疫情,

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

先后作出了延迟复工的决定。

但是,

有些企业擅自提前复工。

结果,

被有关部门查处,

江苏一企业负责人因此被拘留!

2020年2月9日24时后,

我省企业开始恢复生产经营

那么,

企业复工复产应注意什么呢?

劳动者又需如何做好防范呢?

线人带您来看看

深圳、珠海、东莞、佛山

等地的官方指引。

广东五类特殊企业率先复工

2月3日是春节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广东五类特殊行业企业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率先复工复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除五类特殊行业外,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五类特殊行业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民众生活必需、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

试剂盒、口罩、防护服是抗击疫情最为急需的医疗物资,“春节不停工”成为众多相关生产企业的真实写照。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紧急复工复产,克服缺人、缺原材料、物流受阻等难题,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防护用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物流运输行业等五类特殊行业的众多企业率先复产,为抗击疫情一线提供有力支撑。记者在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地走访发现,农贸市场和零售商超的蔬菜品类丰富,大部分菜价逐渐恢复平稳。

保供应、抓生产,广东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物资生产。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到,日前已经派出多个小组前往企业现场驻点,对于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协调帮助。

此外,加强沟通保障通信。记者了解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积极协调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通信保障和5G基站建设等问题。

除了5类特殊企业之外,广东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之前复工。钉钉、企业微信、飞书、华为Welink……多家广东科技企业如腾讯公司等响应防疫号召在家远程办公,积极“备战”复工。

此外,传统企业也在加速融入在线远程办公的行列,为复工提前做准备。

深圳复工复产指引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2020年2月9日后复产复工企业实施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复产复工的条件。

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产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

  • 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留在当地暂不返深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深上班;


  • 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厂返单位员工要排查其抵深时间。

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辖区街道办事处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产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二、实行复产复工报备复核制度。

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

  • 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 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

其中,建筑、交通、水务等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统一向市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珠海复工复产指引

近日,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企业节后复产复工防控理念、方案、预案指引,系统介绍生产作业及经营场所安全措施。重点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建议各公司成立疫情防范小组

针对疫情,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首先,统计储备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为环卫消毒类)、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以及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人防”“技防”物资。

工厂应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海报,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位置宣传。同时,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措施。

2.科学安排企业节后复工时间。

按珠海疫情控制程度进行调整,确保疫情不被蔓延。

3.工厂应开展复工运作盘点。

围绕“人、机、料、法、环”等几个方面,对生产运作进行盘点,并制订相应的应对策略。

4.对厂区环境消毒杀菌。

复工前,工厂各个区域都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工厂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特别要注意食堂就餐、早会、例会等人员聚集时的安全。

要确认各工厂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应以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执行生熟分开。

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后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就餐时,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应按照规定执行。

5.做好返厂复工人员流动管控措施。

根据疫情区域情况,工厂各级部门应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

从本市区以外尤其是较大疫情发生地返回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工厂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面检查,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出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接受门卫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工厂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对长期业务方工厂应预备口罩)。

6.对休假期间的公司管理人员,公司应明确其在休假期间需要完成的准备事项,并制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7.在制定工厂复工复产肺炎疫情防疫方案时,应落实细节方案。

如上班前,各工厂应组织医务人员对工厂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至少每三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应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说明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宜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

禁止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应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各工厂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东莞复工复产指引

2月4日,东莞市印发了《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节后复工用工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

一、严格落实员工防疫防控措施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2.建立完善防控设施设备。企业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加强员工个人卫生教育宣传。企业可以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院员工停留。

3.严格把好员工入口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指引员工合理安排返莞。一是对疫情重点地区以及非疫情重点地区但有“两史”(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的员工,要落实点对点提醒要求,引导员工暂不返莞返岗;二是对有“两史”员工已返莞的,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三是隔离观察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返岗。

4.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分类处理。企业要在工厂、食堂、宿舍、车间等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值守,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做好信息登记,并按规定上报。根据体温检测分为五类对进入企业员工进行分流(详见文末链接)。

二、引导员工分批返岗

5.合理安排开工计划时间。企业要根据轻重缓急和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制订复工生产计划,确定各条生产线的先后开工时间、用工需求规模以及员工返岗计划安排,合理确定开工计划时间。提前复工的企业,要按照省的要求落实提前复工报备制度要求,向属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

6.配合做好用工摸底工作。企业要与员工做好对接沟通,详细掌握员工节前返乡及节后返莞返岗情况,做好湖北地区员工动态信息摸查。有招用湖北地区员工的企业,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登录网址http://120.86.191.152填报并及时更新湖北地区员工动态信息,企业登录账号及密码已由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发至各企业。

7.引导员工有序分批返岗。企业要根据省疫情防控要求和生产轻重缓急需要,合理制定节后复工生产计划和员工分批返岗安排以及用工调剂安排,确定返岗人员的数量、时间和来源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分岗位、分车间、分省份、分时段把务工人员合理分成若干小组,告知具体返岗时间安排,引导员工有序返莞返岗,避免务工人员大规模集中入莞。

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8.依法保障员工春节假期期间工资报酬权益。根据国务院安排,春节假期从2020年1月24日至2月2日。其中2020年1月25日至27日为法定节假日,企业安排员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其余7天,企业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9.依法保障员工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报酬权益。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国家及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10.依法保障员工隔离、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权益。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期满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应依法保障其医疗期和病假工资。

11.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员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员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12.可安排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返岗员工带薪年休假。对于受疫情影响未及时返莞复工的员工,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员工带薪年休假。

13.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员工的劳动关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员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以上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14.劳务派遣机构要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经营活动。劳务派遣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等线上招聘渠道,避免组织赴重点疫情地区招工,暂停派遣或组织重点疫情地区员工来莞务工,引导非重点疫情地区员工安全有序回流。建立健全用工名册台账,做好员工籍贯、来源地统计及健康检查。

15.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开庭安排。2020年1月31日至2月9日开庭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止审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特殊情况需开庭的,做好工作人员及当事人检疫防控工作。

四、用好当前社保优惠政策

16.受影响企业可延缓缴纳社保费用。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17.相关社保业务可待疫情结束后补办。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18.失业金领取资格暂时取消现场验证。仍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比对参保信息,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给予认证通过,无需现场认证。

19.社保经办窗口服务实行全预约制。各级社保经办窗口将于2月3日对外开放,部分镇街将实行弹性开放。窗口不受理现场取号,采用全预约制,可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提前3-7个自然日进行预约,其他预约方式已暂停。

20.采取线上渠道自助办理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利用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粤省事”、“粤商通”、“东莞人社”小程序、“东莞社保”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咨询和疑难解答可拨打12345或12333。

佛山禅城复工复产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出台复工申报工作指引,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2月10日开始,企业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在禅城区疫情防控微信小程序报备后就可以复工。符合条件,确有需要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须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镇(街道)经科部门提出申请,呈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核查备案后才能复工。

企业复工前要做到“四个到位”:

① 防控机制到位。建立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和应急预案。

② 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职工健康监测措施健全,建立“一人一档”建档分类筛查机制,已有效规劝来自或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禅复工。

③ 设施物资到位。卫生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齐备,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④ 内部管理到位。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企业应制定预防控制应对方案,做到“8个一”。

“8个一”要求:

一报健康状况;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隔离留观室;一致电;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按规定复工复产

是榜样!

不按规定复工复产

就是反面例子啦!

深圳3家企业擅自复工被查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2月3日,深圳市南湾街道安监办吉厦安格站对辖区企业进行排查登记时发现,有3家企业未按要求,擅自复产复工。对此,安监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依法对3家企业进行查封。

南湾街道安监办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大排查及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自身管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并与各安格站建立好信息联动机制,及时进行疫情沟通,从源头上管好企业人员流动情况,坚决遏制疫情的蔓延,共同打赢这场阻击战。

记者从南湾街道安监办了解到,这三家企业中,其中两家一家为电子公司,一家为音响设备公司,均不属急需复工行业范畴。安监部门现场对三家企业都进行了查封,并责令这两家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另外一家属于蔬菜物流配送公司,虽属急需复工行业范畴,但未提交复工复产承诺书及申请表便擅自开工,安监部门要求其补齐复工申请相关材料且经审批后方可复工,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江苏一企业私自复工,老板被拘

据北京青年报消息,1月28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近日,江苏南通某企业负责人却私自通知工人提前复工,3日,江苏南通市通州公安局对该企业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2月1日下午,通州区东社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对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五马路村的一家纺织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内有何某、杨某、纪某三名员工提前复工正在车间赶制货物,后镇政府工作人员将该线索移交东社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调查了解,该三名员工是在负责该厂车间生产的负责人喻某的要求下提前复工的。喻某明知有延迟企业复工的相关通知,但因年前有一批货物没有做完,所以叫了部分工人复工希望可以早点赶制完工,涉嫌违反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月2日,喻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通州区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 | 南方日报、珠海电视新闻、南方+、大洋网

擅自复工复产,重罚!深圳等地的官方复工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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