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嚴禁發佈宣稱對新冠病毒有預防、控制、治療、治癒的廣告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嚴禁發佈宣稱對新冠病毒有預防、控制、治療、治癒的廣告

2月4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規範廣告活動的提醒告誡書。提醒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嚴禁發佈宣稱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預防、控制、治療、治癒作用等內容的廣告。

提醒告誡書中明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要進一步落實好主體責任,嚴格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疫情防控相關政策要求開展廣告活動,不得設計、製作、代理、發佈、代言虛假違法廣告。

公共場所的管理者、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要進一步落實好管理者責任,及時清理利用其場所、信息傳輸、發佈平臺發送、發佈的虛假違法廣告,並向虛假違法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嚴禁為出售、購買、轉讓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轉讓野生動物製品發佈廣告。

嚴禁發佈妨礙社會安定和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廣告。

嚴禁發佈宣稱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有預防、控制、治療、治癒作用等內容的廣告。

鼓勵社會各界利用合法的媒介積極發佈疫情防控公益廣告。

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對廣告的監測監管和執法力度,嚴肅查處與疫情相關的虛假違法廣告,曝光產生惡劣影響的虛假違法廣告案件。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反映涉及疫情和防疫工作的虛假違法廣告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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