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零時起,吉林市居民出行實施嚴格管控

按照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動員城鄉社區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和吉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要求,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吉林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0年2月6日零時起,對全市居民出行實施嚴格管控措施。

一、全面實行城市小區封閉管理。城區以居民小區為單位,實施嚴格的封閉管理和防控,每個小區只保留1個出入通道(確保消防、救護等特種車輛通行),外來人員及車輛一律禁止進入。由街道、社區負責設立防控檢測點,做好進出人員登記、測溫。沒有實行封閉管理的小區,由街道、社區採取必要的方式實施封閉管理,並要充分發揮樓長、單元長的作用,對本小區居民嚴格管控。

二、全面實行農村村屯封閉管理。鄉村以屯為單位,由鄉鎮、村負責在進出路口全部設卡,專人看護,做好登記、測溫,嚴控人員出入。城鄉結合部通達性較強或公路沿線的村屯要通過組建巡邏隊等形式,切實加強管控。

三、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房主和承租人要及時向街道、社區報告,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四、做到不串門、不集聚、不聚餐,除工作、生活、就醫等必要需求外,儘量減少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

五、對於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等行為,根據我市公安機關下發的《關於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將依法嚴厲打擊。對於涉及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嚴肅追責。

六、廣大群眾要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強化社會監督,在疫情防控嚴格管控期間,對提供疫情防控有價值線索的居民及個人予以獎勵。

七、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八、各縣(市)區、開發區可根據本公告細化實施辦法並嚴格組織實施。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吉林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5日


6日零時起,吉林市居民出行實施嚴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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