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建局出台通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2月5日,成都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狠抓安全责任,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疫情风险不可控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复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摸清找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务必采取务实、管用、见效的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隐患风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各有关企业要稳妥有序做好节后复工各项防疫和安全措施,做好复工疫情防控条件自查和安全生产条件自查,重点对起重设备、深基坑、脚手架、支模体系、围墙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复工条件核查,对核查不合格的要明确整改内容,待整改完毕、复查合格后出具准予复工通知。对于已复工及准备复工项目,督促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盲目赶工、抢工。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的抽查,对不具备复工条件强行施工的项目,或审核通过允许复工,但在施工过程中降低疫情防控或安全生产标准,疫情防控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重新申请复核后方能复工;对拒不整改继续施工的项目,纳入信用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任秋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