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臨縣買豬私自宰 隨意上市法不容


江西吉水:臨縣買豬私自宰  隨意上市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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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水:臨縣買豬私自宰  隨意上市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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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縣金灘鎮東溪村謝某某私自宰殺的生豬,在豬肉未經檢驗檢疫的情況下,隨意上市銷售,2月5日被該縣市場監管局金灘分局依法查獲。

當天上午9時許,金灘分局市場執法人員在農村市場巡查,途徑東溪村謝某某的臨街肉鋪攤點時,發現該攤點上待售的豬肉未加蓋“藍色檢疫印章”,疑為未經檢疫的不明豬肉。

面對執法人員,謝某某提供了一份生豬檢疫證明,卻沒能提供豬肉上市銷售的檢驗檢疫證明。原來,謝某某是一位常年從事豬肉銷售的屠工,今年1月中旬從臨縣的吉州區農村購買了一頭經過動物檢疫的生豬,隨後在家飼養,事發當天將生豬私自宰殺後,在豬肉沒有通過檢驗檢疫的情況下,隨意擺上自己的肉鋪上市銷售。

謝某某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存在重大的食品安全隱患,金灘分局依法從嚴查處,並查扣了全部14.75公斤待售豬肉,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執法人員為此提醒廣大屠工,要到定點屠宰場等合法渠道採購檢驗檢疫合格的豬肉,切不可貪圖便宜,違法採購和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肖小青、王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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