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的夫妻辦理離婚證後卻在一起生活?這樣的人能和他們交往嗎?

jiangxf147258


友友是不是多慮了?友這個問題問的?人家辦離婚後仍在一起生活,和交朋友與人來往有啥關係?

人家離婚後仍住在一起,肯定有他的原因。比如;沒有找到合適的住處,怕分開了影響小孩子的情緒,怕家裡人暫時接受不了,或者是離婚後悔了,雙方都有所留戀,看是否能再復婚等等。這些原因和理由都很正常。

只要是這倆個人為人處世口碑沒有問題就可以與其來往,交朋友。


山東純爺們


這個不必多想吧,還是可以交往的。他們辦離婚肯定是有原因的,但和他們的人品關係不大。

說實話我有好幾個朋友都和她老公辦了離婚,但還生活在一起,和普通家庭一樣。很多人不知道他們已經辦離婚。

我的表姐都五十多了,也和姐夫辦離婚了。但他們夫妻看起來關係挺好。一家人還在一起生活。孫子都有了,一大家子生活很和睦。也不知道為什麼要辦離婚,也許是某些地方有需要吧。

還有兩個同事,看起來都是和諧恩愛的,也都生活在一起,根本不像離異家庭。一次填表中發現她們填的婚姻狀況才知道他們已辦離婚。

這幾個朋友人品都不錯,所以一直都交往著。也不敢問他們辦離婚的原因。終究是隱私,咱還是不要問吧。

我猜想,也許和家庭有關係,也許和某種利益有關,也許只是偶爾一次吵架衝動的結果。不管什麼原因,都和我們這些外人無關。


SmileO615


我現在的處境就是對方離婚不離家,原因很簡單,她女兒已經高二了,為了不影響女兒的高考成績,(她們徹底名存實亡)七八年了吧,跟我商量叫他回來住,我說我理解你,為了孩子的學業沒問題的,可心裡不得勁,她說湊活著在一起讓女兒好好學習,不要分心,生活一人一個房間,告訴我說:她只是把他當做一個房客,或者是同事,這種關係,這是真的,每天我們都在語音聊天,她什麼都和我說,就讓我等她一年多,孩子大學走了,就讓他搬出去,我們就可以開心結婚!我也離婚了,很愛她,離婚不離家有很多種情況,每年高考結束,有很多夫妻離婚的,都是在等待一個時機。


shanzi哥


辦理離婚手續,依然生活在一起。可能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依然生活在一起也沒什麼不可以,我覺得這個問題和人品沒有必然的聯繫。

01

之所以這樣說,因為我之前就做過這樣的事情。

那個時候因為計劃生育,一對夫婦只允許生一個孩子。而我家一直人口不旺,父母和我們夫妻兩個人共同意見,覺得一個孩子真的是太少了。

於是,我們兩個光明正大的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肯定還是生活在一起啊,後來就有了我的二姑娘。

夫妻辦理離婚手續,可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真的和人品沒有多大關係。我的人品貌似還算可以吧,最起碼我的手機號碼從上學到現在十多年了,從沒有換過。

02

我應該屬於假離婚的情況。還有一種是離婚不離家。夫妻之間感情很好,但是為了獲取買房子的資格,只能選擇離婚,這樣可以算作剛需,多買一套房子。給孩子也好,自己留著出租也罷,只是為了增加幸福家庭的收入來源。

這種情況也和人品沒多大關係。

03

第三種應該屬於真的離婚了,但是房子緊張,所以夫妻兩個人暫時還住在一個房子裡。

我覺得這種情況比較多,畢竟儘管離婚了,也不是因為什麼深仇大恨,只是兩個人過不下去了。離婚了,兩個還住在一個家裡,各睡各的,反而可以化解之前的很多矛盾,說不定還能再次複合。

這種情況也和人品沒多大關係。

總之,我覺得無論是那種情況,其實都和人品扯不上多大關係,大可不必糾結這樣的人可不可交的情況。


山之盡頭


這個問題體現了兩個方面,第一,夫妻辦理離婚證後卻在一起生活,也就是離婚不離家;第二,他們的狀態是離婚不離家,那第三方的人能和他們建立男女交往關係嗎?我們分別來討論一下,應該怎麼處理這樣的狀況。

離婚不離家的影響

一般來說,離婚不離家會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所謂的“假離婚”,為了獲取某種利益,比如購房資格、拆遷補償等等,去辦理了離婚證,但實際上情感沒有問題,依然以夫妻的方式生活在一起。

另一種情況就是,夫妻情感已經破裂,但由於一些現實原因,比如其中一方暫時沒有居住的條件,或者是為了孩子保持一種婚姻假象,經過雙方協商或默許後,採取生活在一個屋簷下的方式。

離婚不離家肯定是有一定的理由,對於夫妻之間因為情感而離婚的情況,離婚不離家需要面對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如果雙方離婚並非成熟的決定,並且有心複合,那就儘快處理好情感問題,並重新領取結婚證。若是採取離婚不離家的形式生活,心態上對方還是自己的配偶,而行為上卻不受任何限制,這隻會讓共同生活更加糾結和痛苦。

二、如果雙方離婚是成熟的決定,那離婚不離家的狀態,會不利於雙方獨立心態的形成,也就會影響到各自追求新的幸福。這時其中一方若已經開始新的戀情,自身離婚不離家的生活狀態,將會引起第三方的不滿。

能否與離婚不離家的人交往?

顯然,他們已經離婚了,在法律層面是屬於單身狀態,是可以自由戀愛的,與之進行男女交往當然也是可以的。但是,由於他(她)還處在離婚不離家的狀態,我們在與之交往的時候,需要注意幾個方面。

  • 一、弄清他們的情感狀況,是否還有情感糾結,是否是成熟的離婚。如果在情感上不能與前妻(夫)徹底割裂,甚至還存有複合的念頭,那就不要與他(她)交往。

  • 二、我們自身與之交往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只是處在尋歡作樂的階段,那對方是否離家都是無所謂的。如果與之交往是為了開展新的生活,那就對未來的生活方式提出了要求,離婚不離家顯然是不能被接受的。

  • 三、在與對方交往之後,對方是否能夠結束離婚不離家的狀況。也就是說,我們與之交往,同時對方也對我們報以同樣的感情,並願意與我們組成新的家庭。我們要做的就是確定他是否願意擺脫原來的家庭。

其實對於這種情況,關鍵是還是要看對方的真實情感狀況,以及對方是否能夠改變離婚不離家的現狀。然後,我們再根據自己的接受程度來決定是否與之交往。



總而言之,離婚不離家的狀況一定會存在問題,無論什麼原因,都不建議長期處於這種狀態。至於能否與之進行男女交往,就需要本著為情感負責的態度去決定。或許一段美好的感情,能夠把人拽出生活的泥澤。(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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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生


確實,現在很多夫妻辦了離婚證以後依然還生活在一起,這裡面當然也有他們的原因,或者說有他們的痛處,總體上講有以下幾點。

1,為了孩子。兩個人如果離婚受傷害最大的當然就是自己的孩子,有的夫妻為了孩子著想,雖然說離了婚,但也生活在一起,一方面可以更好的照顧孩子,別讓孩子有心理負擔,另一方面,也免得其中一方生活困難,比如其中一方還得出去租房子等等。

2,為了自身。有的夫妻離婚以後,夫妻之間不存在法律約束了,他們可以各行其道,誰也不干涉誰,只不過各住各的而已,所以這樣居住在一起,也沒有什麼,在必要的時候兩個人也可以相互照顧一下,只不過在經濟上分開就是了,甚至有些夫妻還可以解決生理問題。

3,為了父母。夫妻離婚,父母也會受到傷害,為了不讓父母知道他們離婚,他們依然生活在一起,隱瞞父母,避免父母上火,這也是離婚後的夫妻還在一起居住的一個原因。

對於離婚以後還住在一起的夫妻,應不應該和他們交往,我覺得離不離婚是夫妻之間的事,交不交往是你和他們之間的事,你的交往和離婚沒有任何的關係,離婚之後各行其事,還是居住在一起,是人家的隱私或者說是人家的習慣,與你毫不相干,剛該交往還交往就是了。

個人觀點歡迎評論。


驕然


大部分離婚後也分開生活了,有些因為各種原因即使領了離婚證,卻還是在一起生活,那麼這樣的人能不能交往,我認為要搞清楚他們離婚後的感情現狀,以及你交往的最終目標識什麼。

離婚而生活在一起。

近幾年的流行詞“離婚不離家”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1. 為了照顧好孩子。父母離婚對孩子影響巨大,很多人離婚後,沒有分居是為了照顧孩子情緒,以及更好的教育和照料孩子的成長。等到時機成熟,就會分居。當然過程中激情重燃復婚也是有可能的。電視劇《我的體育老師》主角就是為了照顧孩子情緒,離婚後也隱瞞了很長一段時間。

  2. 通過離婚獲利。剛好前段時間有個新聞,你們應該有些人看過,大概意思就是:浙江麗水那邊,一個家庭裡面各個角色,男女老少通過相互離婚結婚23次(關係亂的頭疼)來獲得拆遷賠償。這麼誇張的事情,肯定觸犯法律了。這只是一種誇張的情況,但是他們離婚也有可能是為了某些你不知道的利益。

  3. 短暫的過度。很多人離婚是瞞著父母親友的,或者有一些利益關係在裡面,就暫時不對外公佈。


你交往的目的是為了結婚嗎?

他們已經領取離婚證了,那麼再婚就是自由的,這個當然是沒問題的。主要就是搞清楚他們離婚後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和感情狀況就行了。但是因為他們還生活在一起,你的難度就有可能會變大。

  • 只是為了孩子生活在一起,這樣還是沒問題的,可以大膽的追求。等待將來實際成熟,孩子接受能力差不多的時候就會收穫名分了。

  • 他們為了“獲利”離婚的話,那麼你就不要插手了,你成功機會渺茫。吃力不討好最後被人笑話。

  • 他們只是離婚,感情依舊很好且生活在一起,這種你也不要插手了,自討沒趣啊。

  • 他們只是暫時過度,不想影響親人好友,感情已經沒了。這個你就放心大膽的上吧,不用顧慮太多。


總是,只要確定對方是真實離婚、感情破裂,且確實想擺脫原來的家庭,那麼我覺得你就可以和對方交往。同時積極鼓勵和促成對方離開原來的家,因為他們生活在一起時間久,可能會發生一些你不願意知道的事情。

—end—

點個讚唄


情感看單


做朋友可以,做戀人不行。

這種情況就是雙方還是有感情的, 離婚不離家,想給孩子表面一個完整的家庭。

如果感情不好,那肯定不會一起住的,因為看見對方都會有厭煩的感覺,巴不得斷的乾乾淨淨的。跟他們做個朋友還行的,畢竟一家有一家的難,別人也不去探究的。

如果做戀人,你就會很擔心,他們跟前任會不會藕斷絲連,一天擔心這擔心那的,沒意思。

如果對方真心喜歡你,就肯定會搬出來住的,這也是對大家的一個尊重的。

我覺得既然還有感情,不如復婚算了,這樣在辦理家庭事物上也會方便一點。

如果不想復婚,就乾脆有一方搬出去,這樣互不打擾了,才能去發展新的生活。


江海寄餘生ycy


婚內婚外生育私生子女的和一切為婚外情開脫的人都是在執意犯錯。等社會婚姻道德全面崩潰的時候,沒有人會倖免。婚外情,無論理由千萬,無論婚姻如何委屈,可以理解,但絕不原諒,因為世上最無恥、最可恨的行為就是背叛!!

在人的一生中,每個人都免不了犯一些錯誤。人生走向的關鍵,就在於犯錯之後以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做出什麼樣的選擇。有的人選擇直面問題,有的人選擇逃避離開。有的人選擇改過自新,有的人選擇掩蓋錯誤。雖然糾正錯誤可能很痛苦,但掩蓋錯誤更痛苦。

見不得光的婚外情結局大致有三種。

一是家庭破裂。陷入婚外情的男人與女人,時間一久,被另一半發現,導致家庭破裂。如果雙方都有家庭,將導致兩個家庭的破裂,這是一種極其破壞性的婚外情結局。

二是反目成仇。陷入婚外情的男人與女人,有一方不想傷害自己的家庭,也不想再過那種見不得陽光的日子,想要退出,另一方不同意,談判不成,反目成仇,這是一種由愛轉仇的婚外情結局。

三是小三上位。陷入婚外情的男人與女人,日子一久,雙方家庭被破壞,也就自然而然的結為合法夫妻,這是一種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的婚外情結局。

人在借,天在看,你缺什麼,千萬別缺德,別一失足成千古恨,別讓自己墜入無底深淵。千百年來,天道好還,你看蒼天饒過誰!人生在世,但行好事,莫問前程,多做善舉,必得善果!

婚姻不是一張彩票,即使輸了也不能一撕了事。 婚姻是神聖的,不容任何人來褻瀆,伴侶之間是需要相互尊重和忠誠的,每個人都無法容忍對方的背叛。

但是,在誘惑無處不在的時代,在人性的弱點和慾望的驅使下,沒人敢保證誰的婚姻不出問題。包括這種觸及原則性的婚姻背叛問題,一直是困擾很多家庭和夫妻的痛點所在。

現在,婚姻家庭出現小三上位的特別多。把原配逼成精神病,也比比皆是。由此,因發的家庭悲劇不勝枚舉。有人提出,要女人反省,自己在經營家庭與婚姻的同時,到底缺失了什麼。本人覺得,作為一個女人,與你風風雨雨,同甘共苦了半輩子的女人,既沒有虐待老人,又沒有犯選擇性的錯誤。請問,她有什麼缺失?如果一定要說缺失的話,那我想,可能是那個有外遇的人良心缺失了!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更好的解釋?

做女人可貴的是“莫欺少年窮”。如果不嫌棄男人年輕時候的窮苦,願陪他走過人生最艱苦的歲月,這樣的女人就是賢妻良母。

而做男人最可貴的,是“莫嫌老來醜”。到年紀大時,男人已經出人頭地而輝煌正時,而女人卻耗盡青春,這時候嫌人老醜,實在是狼心狗肺。黃臉婆不是你想扔就扔的,如果不是嫌棄自己老婆又老又醜,他怎麼不去包養一個七老八十的老婆兒做小三呢?這其中的原因道理不言而喻了吧?

男人女人都承認的事實真理:

出軌容易迴歸難,享受了不該享受的,就要承擔應該承擔的後果。

得寸進尺的人,讓不得。變本加厲的人,慣不得。

拿著燒紅的烙鐵試一試,烙在別人身上疼烙在自己身上也疼。

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那是某些事情沒有放到你自己身上。

婚內出軌千條理由萬條理由,其實就只有一個理由。

那就是極度自私,只為自己考慮,不顧及對方的感受,只想各方面好處都佔盡。

所以,婚內出軌的人應該就只是以下三個方面的想法:

一是讓自己有退路。既然是出軌,當然是偷偷摸摸,不想讓愛人知道,這其實就是讓自己如果婚外情沒有發展好,對方不接受你,那就回歸家庭,讓自己有退路,讓愛人成為垃圾的回收站。

二是害怕失去目前的財富。目前的家庭擁有一定的財富,或者自己擁有一定的財富,但你對愛人不滿意,可又不想失去目前的財富,所以悄悄地出軌。

三是害怕出軌的對象還不如自己的愛人,怕自己後悔。

說什麼為了孩子,為了家庭,那都是自己騙自己的鬼話,尤其是那些出軌後被發現、被戳穿的時候,以孩子為由不肯離婚的人更可惡,更自私,這樣的人,無論男女,那都是渣,都不值得原諒。

所以,如果真不喜歡自己的愛人了,真認為這樣的婚姻過不下去了,真認為外面的世界更美好,那就請你在重新追求幸福之前先離婚。

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別害了你的愛人、孩子、父母,畢竟,一日夫妻百日恩,給對方留一點尊嚴,也給自己留點尊嚴,不要那麼極度自私。

案例:胡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1982年結婚,生活二十多年了生育三個孩子,而且三個孩子都長大成人並都已成家立業。2006年7月胡先生與小三李某(23歲)出軌同居生育一個私生女,胡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與2009年3月一個人離家出走,2009年十月份胡先生違反法律法規虛假訴訟 並提供不實虛假的證言證詞和虛假證明 申請法院宣佈妻子王女士為失蹤人員。2010年12月份胡先生又和小三生育一個私生子, 2013年7月份申請法院判決和失蹤的妻子王女士離婚,2016年11月胡先生和小三李某結婚。知不知道這個情況該怎麼查處和追究?


家人港灣


我覺得沒有感情的夫妻離了婚以後想的最快的就是趕緊離開對方,可不要再看見對方了,自己有嘔吐的感覺。更有一種插翅都要跑開這個環境都要逃出這個虎口的感覺。因此說這樣離婚的夫妻多半都不會再相聚,也不會有複合的結果。

只有那些因為儀器只念離了婚的人,才會有一種不想離開自己的家,不想離開自己離婚的人,所以說仍然有一絲僥倖複合的心裡仍然有牽掛和惦記這個家的想法,可以說是一時意氣用事,只是離了婚完全不走的意思就是還想複合,所以說離婚不離家的人多半都是沒有做好離開的準備。甚至是在給自己留有餘地捲土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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