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狗咬傷,反要賠狗主人兩萬元。狗主人:小孩的命沒我的狗值錢,你怎麼看?

玄天觀天下


一個畜牲怎麼能和人相提並論,說這種話人本身就有精神問題!建議有關部門,對狗主人進行精神方面的檢查,實在不行可以進入精神病院住院觀察!並承擔孩子都一切治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仰望信仰1


你問題描述的不真實,你說孩子父親賠了狗兩萬塊錢給狗主人只有這一句是真的。但事情經過不是你描述的這樣,權威媒體報道 孩子非常調皮,被這隻狗咬過兩次,第一次是狗在吃骨頭的時候,孩子用腳去踩著狗頭,導致狗咬了他!狗主人也賠錢給孩子了,第二次被咬 狗在睡覺 孩子再次去踩狗頭 才被狗咬的 孩子的父親憤怒之下打死狗,而且狗還是拴著的 我覺得狗主人沒有錯。按常理來說,你先去打狗狗 導致狗咬你,狗主人不應該承擔賠償。反而覺得這位父親做得不妥,有了前車之鑑 為什麼不教育自己的孩子呢?我說個真實的例子,我小時候的玩伴十來歲 整天打貓狗 因為是貓狗命賤,也沒有人去指責孩子,有一天孩子拽馬尾吧!被踢了好幾米遠 在醫院裡面住了個把星期,當然馬主人賠錢了!又過了兩年這孩子去敲牛角 農村的孩子小時候都放牛的,是他家自己的牛,最後被牛角劃破了肚子,腸子掛在牛角上 這次沒有人賠錢了,你說這是孩子的錯還是他父親的錯?還是牛的錯呢?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學會自我保護!不要任由孩子放縱 出事了找別人賠償,賠償的錢再多也挽不回來生命!


瀟湘Aa


我之所以不答覆這個題目的理由是:男孩被狗咬傷,反要賠狗主人兩萬元。接著又有另一相關的內容是,狗主人:小孩的命沒有我的狗值錢。這種情況要求發表看法就有點兒戲。

至於後面附上的內容,筆者可以提供四個觀察側面:第一,陶大姐五歲的兒子與鄰居的寵物狗的玩耍在先,這個問題說明陶大姐和鄰居都沒有法律意識和寵物管理常識,因為寵物狗並不是玩具狗,是一種外觀上好看的畜生,對於主人也許會搖頭擺腦,容態趣稚,但對於幼兒未成年人來說,因為動作粗魯也可能導致其產生攻擊性。第二,在狗狗咬了陶大姐的兒子前後,存在鄰居的過失,因為鄰居沒有給狗狗繫上鏈,也沒有阻止寵物與小孩之間的玩耍,狗狗咬傷小孩後不採取措施,鄰居負上了民事責任,如果小孩發生致命的傷害,鄰居要負上重大的賠償責任。第三,陶大姐的丈夫打死了寵物狗以後,陶大姐的丈夫就負上了賠償責任,因為寵物狗是鄰居的一種財產,要花費大筆資金購買,法院判決損壞別人財產向人賠償合情合理。第四,鄰居聲稱陶大姐的兒子的命沒有自己的寵物狗值錢是錯誤的,陶大姐一家可以提出訴訟,可以指出鄰居放縱寵物狗傷人,要求鄰居䢎行人身傷害賠償,鄰居為此也會負上民事責任。


大偉140797056


狗主人和狗的思維邏輯一樣,把自己的動物本性暴露無遺。可能有了錢就以為自己啥都敢做,真不知天高地厚。別忘了人在做天在看,別做虧心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流淌的歌謠


吊銷這個男人的身份證,讓他去辦一張狗證,和狗為伍好了,人和狗怎麼可以相提並論,人就是人而狗就是狗,現在是人類的時代人的生命高於一切,你的狗在高貴它也是一條狗!


華夏玉兒


這裡沒有說明狗的品種。估計法院不可能毫無根據的給狗定價2萬。畢竟名犬種類太多了。狗主人的說法過於囂張,但也只能歸類於氣話或吹牛。狗屬於私有財產,損壞他人財產必然要賠償,這沒什麼問題。嚴格來說甚至損害他人財產數額巨大,可以入刑了。

狗咬人,主人負責治療費和損失費。這是一件獨立的事兒。但你以被咬為藉口打死人家的狗,侵害他人財產權是另一件事兒了。


實現一個曉目標


換我看看!我非把狗主人的人頭搬家!我絕不是人!!!


用戶9275023567659


被狗咬後打了疫苗也不能100%保證安全,狗主人先賠付一千萬元保證金,如果在60歲後不發病,退還保證金。


南松一號


像這種愛狗人士應馬上送進瘋人院,關他個十年八年。


陳C老J頭


狗主人也太不講理了,難道人的命還沒有狗的命值錢嗎?難道養狗就可以這麼人仗狗勢嗎?

由於個人的喜好不同,正常養狗也無可厚非,但是養狗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狗狗,千萬不要給他人造成妨礙。否則的話,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狗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這位狗主人不但不將狗拴住、好好管理起來,而且任由狗亂跑亂跳、多次咬傷他人。對於這樣的狗主人就應當嚴加斥責,對於這樣的狗就應當想辦法對付。

一個小男孩被狗咬傷多次,小男孩的父親一氣之下將狗打死。這種做法固然不對,但是看到狗主人對自己的狗狗漫不經心,對他人的損害麻木不仁,小男孩的父親將狗打死,這也是大快人心,為民除害。

雖然有可能會損害狗主人的利益,但是隻要劃分責任依法賠償就是了。而狗主人索要兩萬元錢。這不知道依據是什麼?

如果是故意訛詐的話,那麼當事人完全可以拒賠,讓狗主人去起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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