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在行動——我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厲打擊涉疫刑事犯罪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講話精神,做好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

2020年2月3日我院對本縣一宗以售賣口罩為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件開展提前介入工作。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疫情緊張,口罩緊缺,百姓恐慌心理,通過微信群發佈有大量醫用口罩售賣的虛假消息,多次騙取被害人共達19000元。公安機關在1月31日接到報案後,立即展開偵查工作,並於2月3日將嫌疑人抓捕歸案。

案件發生後,我院高度重視,並將案件層報上級檢察機關,2月4日,市院副檢察長溫潔麟、第一檢察部主任馮懿瓊到我院進行工作指導,要求對本案要快捕、快訴,體現社會效果,引導公安機關及時固定證據,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詐騙事實,2月5日,翁源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我院提請逮捕,同日,我院以涉嫌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當前,全國人民都在與疫情戰鬥,口罩是做好個人防護的必需品,由於市場供應嚴重不足,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檢察機關再次提醒,在購買醫用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時,請提高警惕,在正規渠道購買,並認真檢查醫藥物品質量。一旦被騙及時報警。我院將嚴厲打擊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實施詐騙等形式犯罪,保障全縣的社會穩定,以堅定的決心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

戰“疫”在行動——我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厲打擊涉疫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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