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究竟有沒有合法權力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

醉流聲


小區是私人區域,物業當然有權力拒絕沒經過業主同意的人員進來。

而且這是物業的職責。

你希望你請的保安不管什麼人都讓隨便進你家?保安拒絕陌生人不是職責所在嗎


劉秀的秀


要問小區物業有沒有權利拒絕非業主進入小區,首先我們要說一下這個權利是怎麼來的,它的來源是業主委員會的授權,來自小區業主公約,為了保障園區內部秩序,提高業主生活安全標準,所以物業就有了這麼一項工作,對外來人員進行核實,非園區內部人員禁止入內,這裡前提條件有三個

1.被拒絕入內的人非園區業主,且身份不明。

2.被拒絕入內的非園區業主,可以證明自己身份(例如發傳單的)但根據物業管理規定不能讓其入內。

3.被拒絕入內的人非園區業主,可以證明自己身份,但是業主禁止其入內。(比如跟業主有矛盾的人)

外來人員來訪制度的完成條件需要跟業主進行互動,要嚴謹但不能沒有人情味,假設我就是業主的親戚來訪了,沒有門禁卡,你總不能讓他到大門口接我吧!所以現階段很多小區採用的是來訪登記加業主核實的制度,物業能能聯繫上業主本人的,需要跟業主通過電話或門禁機核實,不能聯繫到業主本人的,需要來訪者提供業主正確信息,確認無誤後,才能放行,當然更穩妥的辦法是巡邏員到業主家上門確認。

假設有外來非業主人員不能配合門衛的核實工作,那物業是有權利拒絕他入內的,因為物業合同裡要求了他有提供這項工作的義務,相對應的他就有這個權利,而且是業主賦予他的,有的業主就特別不理解的問了:就一個大門而已,有必要那麼嚴格嗎?但是我要說了,如果門崗的人你隨隨便便嚇唬呵斥兩句就什麼人都讓進了,這樣的工作您放心嗎?


代天行誅


確實沒有法律依據,物業管理首先要遵守已有的法律各項條款,小區不是個人私有場所,也不是所有業主的,業主擁有的只有自己的房產,其他都是國家的。


身隨影動1


小區控外人都是扯,我住的恆大小區出入口三個大鐵門跟他媽監獄似的。收樓到入住1年半多,幾個鐵門從白天到晚上幾乎難見保安,不管什麼人進出自由沒人過問。實在難忍就地連續不同時段錄像照片去找項目經理理論,這狗日項目經理卻說招不到保安,老子差點挙打他的鼻樑,難道業主請你來睡大覺,沒保安你項目經理給我站崗去。項目經理自知理虧認輸,同時敬告項目經理:從今天起只要你物業犯錯地方老子都錄像照片加錄音都給你記上,到時到法院看誰玩過誰。


手機用戶6735517557


一個小區對外不是公共場所,小區內一切都有小區的業主作主,對外,小區是私人住宅區,無關人員不得私自入內,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李培福


非常時期,非常措施都是為了大眾的安全,無可厚非,如果此時還來考究物業公司是否有權,肯定就是腦殼被門卡了。無喜不噴


塵封史料


非業主人員也可以是租房人員,現在看到很多租房人員從外地返回小區被物業拒入的報道,應該討論的是小區物業有沒有合法權力拒絕租客進入,我認為沒有。


ych1958


簡單的事別搞得那麼複雜,非常時期,非常措施,不讓你進別人的小區,既是為小區好,也是為你好,尊重、理解、照辦為好。

面對疫情,你不怕被人傳染,別人還怕被你傳染呢!儘管你自我感覺良好,但別人卻不敢相信。為了防疫和安全,不讓非小區人員進入,就如自已家不讓別人進入一樣。引經據典沒有必要,也難解燃眉之急,勸你還是別費心思了。

新辦法老辦法,土辦法洋辦法,有用有效的就是好辦法。非典時期就這樣做過,效果不錯。健康第一,防疫為重,利人利已的好事為什麼不去配合呢?自由雖好,人命更重要。既然“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那就只好委屈前者了!朋友意下如何?請三思。


飛龍160379584760


當然有權利,而且也是他們的責任。

物業公司是用來幹嘛的?不就是管理小區的嘛!為業主服務,包括修壞了的房子,保持衛生清潔,處理私家車亂停亂放等等問題。

如果問小區有沒有權利拒絕非業主人員進入小區?暫且不說這個問題,如果不限制非小區人員的隨意進入會造成什麼後果?發小廣告的、貼小廣告的、賣菜的、甚至推銷保健品的都會隨便進來,想想那會是個什麼樣的場景。

小區物業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一方面是為了省事兒,不然小偷容易進來,社會青年也容易進來,出了事兒造成後果業主肯定又會說物業管理不善,要求物業賠償。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業主的生活環境著想,如果誰都可以進入小區,怕是很多人都會進去,天天樓下亂糟糟的,垃圾衛生也得不到保障,私家車位估計也會亂停亂放的吧!

雖然說拒絕非小區業主不讓進小區有些“一刀切”,但也是物業公司的無奈之舉,如今怕是沒有更好的方法去解決上述問題吧!既然選擇了讓物業來管理小區,就應該給他們一定的權利,畢竟保障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是他們的責任。

也不是所有非業主人員都不讓進入小區,我們小區就會讓送外賣和送快遞的人進來,也不能一概而論,物業也應該人性化去處理這些問題。

你覺得還有哪些問題呢?應該怎麼解決比較好呢?


建聞君


業主大會投票通過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按照物業合同監督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授權物業公司按照物業合同和業主公約相關規定盤查、登記進入小區的非直接業主,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和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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