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鐵路線被撞鐵路局要賠償嗎,火車撞到行人是如何界定責任的?

閆孫


首先,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與火車相撞九死一生,不管賠多少錢也不能使之復生,所以不管發生說明情況,都不要到鐵路上或者橫越鐵道。再說說路權問題,火車在鐵道上享有絕對的路權,並且在行駛中也不可能立即停下來,所以撞死鐵道上的人,是沒有任何責任的。若干年前曾經處理過一起路外傷亡,母子倆翻越鐵道,司機發現後立即鳴笛減速,母親跑下股道,兒子可能嚇傻了,順著股道往前跑,後果可想而知。鐵路方面出於人道給了一定的補償,可母親不願意,三方會上,母親大罵司機不是人,開著火車追著她兒子軋,也不拐彎,就是想軋死她兒子。由此可見,鐵路安全知識民眾瞭解甚少。


鐵道慈航


穿越鐵路線被撞,鐵路局是否要賠償,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損毀、移動鐵路線路兩側防護圍牆、柵欄或者其他防護設施穿越鐵路線路,偷乘貨車,攀附行進中的列車,在未設置人行通道的鐵路橋樑、隧道內通行,攀爬高架鐵路線路,以及其他未經許可進入鐵路線路、車站、貨場等鐵路作業區域的過錯行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根據受害人的過錯程度適當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若鐵路運輸企業未充分履行安全防護義務的,承擔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若鐵路運輸企業盡到了安全義務,應承擔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

第七條 受害人橫向穿越未封閉的鐵路線路時存在過錯,造成人身損害的,按照前條規定處理。

受害人不聽從值守人員勸阻或者無視禁行警示信號、標誌硬行通過鐵路平交道口、人行過道,或者沿鐵路線路縱向行走,或者在鐵路線路上坐臥,造成人身損害,鐵路運輸企業舉證證明已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劉豔成都律師


印象裡。賠個幾百塊錢。後期漲沒漲不太清楚。


關寶慶1


現在鐵路全封閉後,有的村民為了方便,把護網破壞後好抄近路,特別是動車和高鐵速度快,你看到車的時候就到跟前了。現在鐵路護網有人巡視,機車乘務員發現上報相鄰車站,來進行防控,就這也擋不住想走近路的人呀。


月照花林


都是人的事!火車沒事!


風492944496


作為一個過來人,告訴你,行人全責,司機頂多回來扣點錢而已


火車南北站


鐵路法有規定,禁止行人上道。


丟棄藍色記憶


要賠的,鐵路上火車撞人就沒有打贏過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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