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太原市通報六起鬨抬物價等違法典型案件


「通報」太原市通報六起鬨抬物價等違法典型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太原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市場監管領域執法,重點對哄抬物價、未明碼標價、銷售假冒偽劣防護用品等違法行為進行了及時查處和從嚴打擊,遏制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日前,太原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第一批典型案件:

太原市迎澤區生源菸酒副食便利店銷售未經註冊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和標籤說明書不符合產品包裝標識的口罩案。

1月30日,根據舉報線索,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位於迎澤區文源巷1號(原23號)省圖書館西側第9間的迎澤區生源菸酒副食便利店開展執法檢查。現場發現該單位正在銷售的標識為“一次性使用口罩”的產品180個,標識為“時尚平面口罩”、“時尚防護口罩”等名稱的產品700個,均無法提供索證索票及產品相關資料。該單位涉嫌經營未經註冊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和標籤說明書不符合產品包裝標識規定的口罩。經調查,該單位於1月27日購進標識為“一次性使用口罩”的產品200個,現已銷售20個,購進標識為“時尚平面口罩”、“時尚防護口罩”等名稱的產品900個,現已銷售200個,上述產品均為假冒及“三無”產品,違法所得共計500元。該單位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經案件審理研究決定對該單位做出沒收相關產品並按照處罰上限給予罰沒款合計5.175萬元的行政處罰。


山西華天寶利貿易有限公司銷售假冒飄安®註冊商標口罩案。

1月30日,太原市小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位於建設南路211號山西食品批發市場(長風花鳥魚市場)A-3號的山西華天寶利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在其經營系統中發現有涉案“一次性使用口罩”(規格20只/包,批號006200102,生產日期2020-01-02,有效期至2022-01-01,生產廠家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批准文號“豫械準注20192140044”)採購銷售記錄,顯示採購11250包,銷售11150包。(因該批次口罩系假冒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由於涉案口罩數量較大,2020年2月1日小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將該案件線索移送至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山西克勞沃生態農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哄抬消毒液價格案。

2月2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中發現位於新建路南路105號的山西克勞沃生態農林業開發有限公司出售消毒液。在檢查中發現該企業以25公斤/桶、1升/桶、2升/桶、3升/桶等不同的規格銷售消毒液,且銷售價格超過了進銷差價30%及以上。根據國家及我省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認定該企業的銷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經案件審理研究決定對該企業給予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太原市迎澤區趙許濤便利店銷售標籤說明書不符合產品包裝標識的口罩案。

2月3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位於迎澤區青年路的趙許濤便利店經營的外包裝標識為FACE MASK一次性口罩(醫用型)無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名、廠址、執行標準、醫療器械註冊證號等相關信息,現場查獲31只口罩。該便利店涉嫌無證經營無廠名、廠址的一次性外用口罩(醫用型),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太原市尖草坪區博遠日雜經銷部銷售標籤說明書不符合產品包裝標識的口罩案。

2月3日,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位於尖草坪區解放路的博遠日雜經銷部經營的外包裝標識為FACE MASK一次性口罩(醫用型)無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名、廠址、執行標準、醫療器械註冊證號等相關信息,共計銷售300盒,每盒35只。該單位涉嫌無證經營無廠名、廠址的一性性外用口罩(醫用型)。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清徐縣市場監管局、公安局聯合查獲售賣“三無”口罩案。

2月3日晚,接到清徐縣公安局的案源線索,在清徐南高速口查獲一輛載有大量疑似“三無”劣質口罩的車輛。清徐縣市場監管局會同清徐縣公安局食藥環大隊迅速組織執法力量進行聯合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車內裝載有藍色一次性使用口罩4萬個,最小獨立包裝及外包裝無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和生產地址,無任何標籤、標識、說明書及合格證。清徐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查獲產品實施扣押。經初步調查,該批涉案口罩價值7.6萬元。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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