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配合辦理安管人員單位變更怎麼辦?

解憂建築網


若企業不配合安管人員在系統中辦理變更申請的,安管人員可到省廳窗口申請辦理變更,辦理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掃描件:

(1)身份證;

(2)解聘證明(或原聘用單位破產倒閉時資質吊銷或註銷證明、原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註銷營業執照證明、勞動仲裁書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新單位聘用合同;

(4)新單位繳納社保證明;

(5)申請表;

(6)簽署《安管人員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