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網民在微博發佈博文稱,“託朋友寄回來的口罩被大安區政府截胡,想問一下,大安區政府憑什麼沒經過別人同意私自扣下別人的私人物品”。經查,違法行為人龔某在得知其父親網購的口罩未到貨後,未核實口罩是否發貨及物流實時狀態的情況下,輕信他人言論並虛構事實,發微博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
▽保證書
龔某的行為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1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因疫情非常時期,民警跟進了解龔某購買口罩情況,瞭解到其網購商家由於貨源問題,已全額退款。
在此,民警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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