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句容警方出手!不遵“禁令” 不守“規定”,結果被處罰

為了有效防控疫情,從湖北歸來的返鄉人員要自行居家隔離14天,確定無發熱、咳嗽等症狀後才能外出活動。然而,在隔離期間,有的人就是耐不住寂寞,非要出門走一走。近日,寶華派出所就對一名隔離期間擅自外出人員作出了處罰。


陶某,湖北省荊門市人,1月24日到我市寶華鎮探親,在抵達後,鎮相關部門已經對其提出了自我居家隔離14天的要求,然而還沒在家呆幾天,陶某就出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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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寶華派出所民警閆軍告訴記者,在1月24日以後到2月3日這個期間,陶某擅自駕車離開家裡,去南京去了多次。

在發現該情況後,民警將陶某帶到派出所進行了訊問,並進行了批評教育,讓陶某認識到隔離期間擅自外出會對他人健康安全造成潛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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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寶華派出所民警 閆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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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和命令,我們公安機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先決定給陶某進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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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陶某已經接受處罰,

並表示接下來會堅持隔離、不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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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寶華派出所民警閆軍:“在非常期間,一定要按照政府決定命令嚴格執行,居家隔離14天的人員千萬不能擅自外出。”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華陽派出所加強對轄區內酒店、旅館的管理力度,並持續推進防疫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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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陽派出所民警對華陽街道轄區內某酒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發現一起未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的案件,該酒店在1月23日、1月31日未對入住的四名旅客進行實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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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警方已依法對該賓館責令限期整改,並對相關負責人及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堅決杜絕登記不規範的現象,做到“實名、實時、實數、實情”,切實做好疫情期間安全防護工作。


警方提示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發以來,為了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旅店酒店應落實好實名登記,對入住的旅客進行體溫測量,對酒店內部進行定時消毒,提醒從業人員、入住旅客,佩戴口罩、勤洗手等相關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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