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究竟有沒有合法權力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

醉流聲


問這個問題之前,你先了解一下物業的職責是什麼?如今疫情期間物業對小區的管理,限制非業主人員進入小區是必要的,物業也有這個權利。


月影鳳舞123


要問小區物業有沒有權利拒絕非業主進入小區,首先我們要說一下這個權利是怎麼來的,它的來源是業主委員會的授權,來自小區業主公約,為了保障園區內部秩序,提高業主生活安全標準,所以物業就有了這麼一項工作,對外來人員進行核實,非園區內部人員禁止入內,這裡前提條件有三個

1.被拒絕入內的人非園區業主,且身份不明。

2.被拒絕入內的非園區業主,可以證明自己身份(例如發傳單的)但根據物業管理規定不能讓其入內。

3.被拒絕入內的人非園區業主,可以證明自己身份,但是業主禁止其入內。(比如跟業主有矛盾的人)

外來人員來訪制度的完成條件需要跟業主進行互動,要嚴謹但不能沒有人情味,假設我就是業主的親戚來訪了,沒有門禁卡,你總不能讓他到大門口接我吧!所以現階段很多小區採用的是來訪登記加業主核實的制度,物業能能聯繫上業主本人的,需要跟業主通過電話或門禁機核實,不能聯繫到業主本人的,需要來訪者提供業主正確信息,確認無誤後,才能放行,當然更穩妥的辦法是巡邏員到業主家上門確認。

假設有外來非業主人員不能配合門衛的核實工作,那物業是有權利拒絕他入內的,因為物業合同裡要求了他有提供這項工作的義務,相對應的他就有這個權利,而且是業主賦予他的,有的業主就特別不理解的問了:就一個大門而已,有必要那麼嚴格嗎?但是我要說了,如果門崗的人你隨隨便便嚇唬呵斥兩句就什麼人都讓進了,這樣的工作您放心嗎?


代天行誅


小區控外人都是扯,我住的恆大小區出入口三個大鐵門跟他媽監獄似的。收樓到入住1年半多,幾個鐵門從白天到晚上幾乎難見保安,不管什麼人進出自由沒人過問。實在難忍就地連續不同時段錄像照片去找項目經理理論,這狗日項目經理卻說招不到保安,老子差點挙打他的鼻樑,難道業主請你來睡大覺,沒保安你項目經理給我站崗去。項目經理自知理虧認輸,同時敬告項目經理:從今天起只要你物業犯錯地方老子都錄像照片加錄音都給你記上,到時到法院看誰玩過誰。


手機用戶6735517557


非常時期,非常對待。物業這樣做,守護的是一小區群眾的生命安全,說大了是為了守護國家安全,沒有每個小區,街道,村莊的嚴防死守,就會有更多的人被肺炎傳染,有更多的人失去生命,有更多的家庭受到傷害。

看看每天更新的數據,哪些每天增長的死亡數字。每增長一個數字,都代表著病毒又帶走了一個生命,又給一個家庭帶來了很大的痛苦和折磨。

看看那些拼命和病毒搏鬥的醫護工作人員,科研人員,街道,村街的守護者,頂著風雪,冒著被感染的風險,就為了我們更多的人,能過著平靜的日子,能更幸福的生活。

你還能有什麼理由,問這麼沒有營養的問題?不能為了一己之私,而傷害更多的人,更何況是危及更多人的生命!



雪兒83266


小區物業究竟有沒有合法權力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

即有也沒有。

小區的物業若是業委會合同招聘的物業,合同約定他怎麼做,他怎麼做,業主不會不叫非業主進入的,因為業主沒有一個沒有父母和姐妹及親戚朋友。不可能不叫進!所以物業沒有這個權力。

問題是他是前期物業,他啥事不敢作呢?業主的公共產權的地下車位都敢霸佔,不是不叫業主用,不讓業主進嗎?何況他管是業主的什麼人呢!就不讓進你能耐合!當然不都是那樣,因為他們還想多侵佔一段業主的權力呢。

現在全國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業主與業委會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不地方的人大代和政協委員都在兩會有提案議案。有的政府工作報告該及此事,如北京市長的政府工作報告就談的很好。



溪山山人


按照法律規定沒有,按照現在疫情時期也沒有,但是物業的這種行為為了誰你知道嗎?你知道來找你的人有沒有傳染病毒🦠,你又能擔負起全小區業主不被傳染,我想你擔不起,物業就可以,因為物業做這個事有政府支持,物業不這麼做對不起全體業主。



物業工作者


對於小區實現非本小區人員禁止入內的需求,不是不能實現,而是要怎麼實現?就完全禁止所有行為因素進入小區,物業沒有權利且也不符合法律法規,因此,需要本小區內的業主與物業共同遵守與執行《小區來訪人員》管理制度。

首先,非小區業主的類別廣泛,例如:業主的親、朋、好友、外賣人員、快遞、收廢品、家電售後、送貨、裝修、安裝人員等等,都屬於非本小區業主,那麼,怎麼可能不讓人家進呢,真不讓進業主就得投訴物業了,因此,如何實現相對的外來人員禁入,而最終是對外來人員的准入管控,從而實現非本小區人員不得入內的效果。

第一種:利用技防措施實現外來人員無法進入。同一個區域可分三種連貫安全技防措施。從小區大門開始,安裝門禁擺閘系統,業主進門刷門禁進入。單元門門禁系統,刷卡進入。電梯刷卡乘坐,按照住戶樓層設置只能到本層,外來人員無法乘坐。這就是三道技防措施。

第二種:人防措施,主要是小區大門口的安保人員對進入小區各類人員的詢問與識別。

第三種:制度化管理,本小區完善建立“外來人員進入小區管控”制度“訪客管理制度”和“施工維修人員管理”制度,業主配合執行,物業嚴格執行,從而規範外來人員進入小區。

通過以上三點,基本實現非本小區人員進入的目的與安全保障,能否有效實施,主要是看業主的配合程度。


二零零伍


當然有權利,而且也是他們的責任。

物業公司是用來幹嘛的?不就是管理小區的嘛!為業主服務,包括修壞了的房子,保持衛生清潔,處理私家車亂停亂放等等問題。

如果問小區有沒有權利拒絕非業主人員進入小區?暫且不說這個問題,如果不限制非小區人員的隨意進入會造成什麼後果?發小廣告的、貼小廣告的、賣菜的、甚至推銷保健品的都會隨便進來,想想那會是個什麼樣的場景。

小區物業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一方面是為了省事兒,不然小偷容易進來,社會青年也容易進來,出了事兒造成後果業主肯定又會說物業管理不善,要求物業賠償。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業主的生活環境著想,如果誰都可以進入小區,怕是很多人都會進去,天天樓下亂糟糟的,垃圾衛生也得不到保障,私家車位估計也會亂停亂放的吧!

雖然說拒絕非小區業主不讓進小區有些“一刀切”,但也是物業公司的無奈之舉,如今怕是沒有更好的方法去解決上述問題吧!既然選擇了讓物業來管理小區,就應該給他們一定的權利,畢竟保障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是他們的責任。

也不是所有非業主人員都不讓進入小區,我們小區就會讓送外賣和送快遞的人進來,也不能一概而論,物業也應該人性化去處理這些問題。

你覺得還有哪些問題呢?應該怎麼解決比較好呢?


建聞君


這是瞎說八道。物業管理肯定是按上面規定,在門衛處阻攔不明身份人進入,因為是非常時期。不然他們吃了沒事做?發痴?有些小區就是業主也做登記,也沒有什麼不妥。你說你業主,不給你進去?你沒按規定做在先吧?不然不可能。


東海藍1


你想問的是非業主,還是非住戶?說清楚。如果問的是非業主,那我告訴你沒權利,不僅不合法,而且違法;如果你問的是非住戶,那我告訴你,依據物管條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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