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廣告發布的通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廣告發布通告如下:

一、廣告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履行廣告主體責任,自覺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對廣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共同維護好健康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

二、全省各級各類媒體,要嚴格遵守《大眾傳播媒介廣告發布審查規定》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廣告發布前的審查責任,認真核實廣告檔案和內容。嚴格涉及“新型冠狀病毒”廣告及相關內容的審查把關,堅持職業操守,杜絕虛假違法廣告的發佈。

三、嚴禁全省各級各類媒體發佈利用疫情防控進行商業炒作的虛假違法廣告;含有不良導向、渲染民族宗教色彩、妨礙社會公共秩序等容易引起社會不穩定以及可能造成群眾恐慌的虛假違法廣告;含有出售、購買、轉讓野生動物及製品的廣告;含有“新型冠狀病毒”的預防、治療、治癒、偏方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未經審查批准以及未嚴格按照審查批准內容或擅自篡改審查批准內容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及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廣告。

四、疫情防控期間,對發現的有關疫情防控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迅速採取有力措施,第一時間制止違法行為,防止不良影響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並依法對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當事人進行嚴厲懲處,同時向社會公開曝光,震懾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鼓勵支持各級各類媒體、廣告公司等企事業單位,利用廣告媒體優勢資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發佈有關疫情防控公益廣告,弘揚社會正能量,引導人民群眾不信謠、不傳謠,科學防控,堅定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信心和決心。

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疫情防控期間廣告市場監管力度,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支持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和舉報發現的含有“新型冠狀病毒”等內容的虛假違法廣告。

特此通告。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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