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無情人有情 戶外調解顯真情

在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非常時期,潘集法院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和上級法院的決策部署,紮實細緻做好各項疫情防控工作,公開發布了特殊期間的訴訟提示和公告,開通了網上立案、調解、開庭通道,且對於線下無法延期審理的案件,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同時同樣依法快速審理。2月3日,潘集法院法官李磊在法院南廣場半小時成功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

2019年11月1日被告鄧某駕駛無牌貨車由南向北行駛至潘集區平圩鎮林場村路段時,與原告孔某駕駛的摩托車刮碰,致孔某受傷車輛損壞。該起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處理認定鄧某負全責。原被告雙方協商無果,孔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鄧某承擔醫藥費等損失10819.52元。

原被告雙方因誤工費用僵持不下,疫情肆虐期間仍執意到法院要求法官審理,原告亦將證人帶到法院證明自己的誤工費用請求合理。調解期間,雙方當事人、法官等在場人員均佩戴口罩,考慮到法院的調解室空間封閉,不利於防控疫情,於是李法官將調解地點選在了法院南廣場,空曠的廣場寒風刺骨,李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闡明如調解不成,可能出現的法律後果,最終原被告就賠償數額自願達成一致意見,被告亦表示按照協議積極履行。“法官在疫情期間考慮的真細心,量體溫、戴口罩,還在法庭外面幫我們的案件調解解決了,真是太感謝了!”原告孔某如是說。

(王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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