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597 證券簡稱:東北製藥 公告編號:2020-012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20年2月1日發出會議通知,於2020年2月6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

2.會議應參加董事9人,實際參加董事9人。

3.會議符合《公司法》和《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所形成的決議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並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以下議案:

議案一:《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迴避3票。

關聯董事魏海軍先生、黃成仁先生、敖新華先生迴避表決。

為確保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順利完成,公司擬將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1年3月20日。

具體內容詳見《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及授權有效期的公告》(2020-014)。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議案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迴避3票。

關聯董事魏海軍先生、黃成仁先生、敖新華先生迴避表決。

為確保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順利完成,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1年3月20日。

具體內容詳見《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及授權有效期的公告》(2020-014)。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議案三:《關於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因工作變動原因,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董事會解聘路永強先生副總經理職務。本次工作調整後,路永強先生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行政職務。

具體內容詳見《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的公告》(2020-015)。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議案四:《關於召開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決定於2020年2月25日召開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具體內容詳見《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2020-016)。

特此公告。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7日

證券代碼:000597 證券簡稱:東北製藥 公告編號:2020-013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1.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0年2月1日發出會議通知,於2020年2月6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

2.會議應參加監事3人,實際參加監事3人。

3.會議符合《公司法》和《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所形成的決議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並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通過以下議案:

議案一:《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確保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順利完成,公司擬將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1年3月20日。

具體內容詳見《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及授權有效期的公告》(2020-014)。

議案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為確保公司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工作順利完成,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事宜的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1年3月20日。

具體內容詳見《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及授權有效期的公告》(2020-014)。

特此公告。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2月7日

證券代碼:000597 證券簡稱:東北製藥 公告編號:2020-014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年3月20日,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等十二項議案。根據該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和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2019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0日)。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尚未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准批覆。鑑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已臨近,為了保證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工作的延續性和有效性,確保本次非公開發行工作順利推進,公司於2020年2月6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同意提請股東大會批准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即延長至2021年3月20日。

根據中國證監會於2019年11月發佈的《關於修改〈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決定(徵求意見稿)》《關於修改〈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等相關規定,監管部門可能會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規定和政策進行調整。公司將密切關注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變化,如本次發行前,相關再融資法規被修訂並實施,公司將及時召開董事會審議,按照調整後的相關政策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具體條款進行調整、完善並及時披露,包括但不限於調整發行對象、定價機制、鎖定機制、批文有效期等。

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關於延長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相關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7日

證券代碼:000597 證券簡稱:東北製藥 公告編號:2020-015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解聘公司副總經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因工作變動原因,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解聘路永強先生副總經理職務。本次工作調整後,路永強先生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行政職務。

截至本公告日,路永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萬股,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公司股票,不存在除離任後六個月內不轉讓所持股份之外的其他特殊承諾事項。

本次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解聘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會對路永強先生在任職期間對公司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衷心的感謝!

特此公告。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7日

證券代碼:000597 證券簡稱:東北製藥 公告編號:2020-016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本次股東大會為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和《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4.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0年2月25日下午14:00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繫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2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會議的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參會表決的股東應選擇現場投票、網絡投票中的一種方式,如果同一表決權出現重複投票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表決結果為準。

6.會議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2月18日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即於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普通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8.現場會議地點: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湖街8號,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9.公司將於2020年2月20日發佈提示性公告。

二、會議審議事項

議案一:《關於延長非公開發行股票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議案二:《關於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議案》

上述議案內容具體詳見公司於2020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特別強調事項:

上述兩項議案,公司控股股東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人士應當迴避表決。

三、議案編碼

四、會議登記等事項

1.登記方式:

(1)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戶;受託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本人身份證、委託書、委託授權人證券賬戶;

(2)法人股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持股憑證;

(3)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2.登記時間:2020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記地點: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湖街8號,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4.會議聯繫方式等其他事項

(1)本次會議會期半天,與會股東及委託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費自理。

(2)公司地址:遼寧省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昆明湖街8號

(3)聯繫人:李騰

(4)聯繫電話:024-25806963

(5)傳真:024-25806400

五、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參加網絡投票時涉及具體操作需要說明的內容和格式詳見附件1。

特此公告。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7日

附件1:

參加網絡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一、網絡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

投票代碼為“360597”,投票簡稱為“東藥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所有提案表達相同意見。股東對總議案與具體提案重複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準。如股東先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具體提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其他未表決的提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具體提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準。

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序

1.投票時間:2020年2月25日的交易時間,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客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序

1.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2月25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6年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字證書”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可登錄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規則指引欄目查閱。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附件2:

茲委託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授權其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委託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託人持股數:委託人股東帳號:

受託人(代理人)姓名: 受託人(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說明:

1、如委託人未對投票做明確指示,則視為受託人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思進行表決。

2、委託人對下述議案表決如下(請在相應的表決意見項下劃“√”)對某一議案不進行選擇視為棄權。

委託人(簽章):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000597 證券簡稱:東北製藥 公告編號:2020-017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共計240名;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733.2560萬股,佔目前公司總股本的3.01%;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2020年2月10日。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北製藥”或“公司”)於2020年1月22日召開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根據《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及《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公司按照相關規定為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240名激勵對象辦理了解除限售手續,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733.2560萬股,佔目前公司總股本的3.01%。現在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審批及實施情況

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及相關議案,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對上述內容發表了專項意見。2018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了《關於召開公司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2.2018年11月21日,公司監事會出具《監事會關於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3.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於〈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和《關於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獲得股東大會批准。

4.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八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監事會、獨立董事、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瀋陽分所對相關事項發表專項意見,本次授予符合激勵計劃相關規定,同意公司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2019年1月19日,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了《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確定授予日後的資金繳納、股份登記過程中,27名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全部放棄認購公司擬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勵對象未全額認購。根據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對激勵對象及授予數量進行調整,授予激勵對象人數由281人調整為25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總量由5,460萬股調整為3,761.30萬股。

6.2019年9月18日,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佈了《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4.9股。根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次權益分派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3,761.30萬股限制性股票變為5,604.3370萬股限制性股票(最終結果以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為準)。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同意按照相關規定為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240名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限售期屆滿

根據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部分及預留授予部分)自授予日起滿12個月後,激勵對象在未來24個月內分二期解除限售。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為2018年12月3日,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完成日為2019年1月22日,第一個限售期於2020年1月21日屆滿。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1.公司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被註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上市後最近36個月內出現過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實行股權激勵的;

(5)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2.激勵對象未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層面業績考核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如下所表示:

(1)上述財務指標均以公司當年度經審計並公告的財務報告為準。

(2)各年淨利潤指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上“淨利潤”指標計算均以激勵成本攤銷前的淨利潤作為計算依據,為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的激勵成本加回後的淨利潤。

2018年度,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規定的業績考核要求,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告由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天職業字[2019]17659號)

2018年度公司淨利潤209,140,037.34元(激勵成本攤銷前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比2017年度增長75.75%,滿足解除限售條件。

4.個人層面績效考核

根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考核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相關制度組織實施。在公司業績目標達成的前提下,若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達到合格及以上,則其當年度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解除限售;若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不合格,則其當年度所對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回購註銷。

經公司人力資源部考核並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通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254名激勵對象的考核結果如下:

(1)考核期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共有7名激勵對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其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所對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將按調整後的回購價格適時回購註銷其相應的股份;

(2)截至目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中共有7名激勵對象因辭職而離職,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將按調整後的回購價格適時回購註銷其相應的股份。

除上述14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激勵條件外,本次擬實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設定的公司及部分激勵對象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經成就,公司將按照激勵計劃的規定為符合條件的240名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的相關事宜。本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後,剩餘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數量為2,733.2560萬股(最終結果以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為準)。

三、本次實施的激勵計劃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是否存在差異的說明

除上述14名激勵對象不符合激勵條件外,本次擬實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關內容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不存在差異。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期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為2020年2月10日;

2.本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733.256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01%(最終結果以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為準);

3.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人數為240名;

4.各激勵對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最終結果以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為準

五、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完成後,總股本未發生變動,股本結構發生變化。詳情見下表:

單位:股

注:本次預留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登記完成後的股本結構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終辦理結果為準。

六、備查文件

1.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2.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3.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核查意見;

4.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5.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瀋陽分所關於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有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東北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