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抗疫捐贈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2月7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稱,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此外,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财政部:抗疫捐赠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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