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合肥全市商場、城市綜合體、商業街區一律關閉

關於加強商貿流通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集聚,避免人員聚集引發交叉感染,在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的基礎上,全力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第7號公告精神,現將全市範圍內商貿流通業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城市綜合體、綜合性商場、商業街區、批發市場等商貿流通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待疫情消除後,根據有關通知恢復營業。

二、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超市、便利店營業必須符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不達標門店一律關閉。所有進入超市等商貿流通業公共場所人員一律測量體溫,體溫≥37.3℃不允許進入,並按相關規定處理;所有進入人員一律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一律不允許進入,各超市必須安排專人主動測量和檢查。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超市、便利店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及時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備,並向消費者公告。對於生活必需品的物資配送要合理安排配送時間,鼓勵對實行封閉管理的小區開展無接觸式生活必需品配送,並做好運輸防疫工作。

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超市、便利店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及時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備,並向消費者公告。對於生活必需品的物資配送要合理安排配送時間,鼓勵對實行封閉管理的小區開展無接觸式生活必需品配送,並做好運輸防疫工作。

四、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超市、便利店必須加強清潔消毒和通風措施。在營業期間,對電梯、扶手、門把手等群眾密切接觸的部位和檯面、地面等公共場所每兩小時清潔消毒一次,張貼醒目的消毒提示,公示消毒記錄,並設置醒目的廢棄口罩定點回收(垃圾)箱。

五、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超市、便利店要加強安全生產。在使用酒精等易燃物消毒時要保障消防安全,科學擺放物品,確保疏散通道暢通、安全標示醒目。

六、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超市、便利店要建立專門的管理隊伍。單位負責人帶班,佩戴袖章,加強本單位疫情防控管理;要建立工作人員管理檔案,做好工作人員的往返記錄,有條件的單位要設立黨員先鋒崗(隊),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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