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時期添亂!冠縣警方依法處置3起“涉疫”警情

大眾網·海報新聞聊城2月7日訊 眾所周知,一段時期以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意蔓延,抗擊疫情形勢異常嚴峻,為了減少人群接觸和疑似病例出現,黨委政府和多個部門已經接連發出防護倡議和相關通告,但偏偏有些人充耳不聞,甚至個別人員以身試法,其結果只能是被依法嚴懲、付出應有代價!

近日,冠縣公安機關及時依法處置三起“涉疫”警情,相關當事人被嚴肅處理,其中兩名被採取拘留措施!

2月5日,清泉派出所接到舉報,稱有人在朋友圈發佈一條信息:“在這疫情嚴重傳播中的時間,在城區可以出售啤酒鴨,並接受全天預定送貨上門……”

很明顯,這樣的做法極易增加不同人群接觸風險,顯然是不被容許的。最終,公安機關確定信息由居民周某(男,31歲)發出。其本人對近期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售賣啤酒鴨並送貨上門信息的行為供認不諱。經過公安機關、市場監管等部門進一步調查,確認其無一單交易售出,避免了人群接觸。

最終,鑑於其悔過態度較好,公安機關對其進行訓誡,周某也保證一定遵紀守法,絕不再犯類似錯誤。

通過此事可以看出,有關部門做法的“無情”,恰恰是為了更多人的“有情”!到底是掙錢重要,還是保住自己的生命安全重要,這個賬並不難算!

而在2月4日10時許,在冠縣常蘆村疫情防控檢測點,一村民蘇某某(男,34歲)駕駛車進村時,崇文辦事處工作人員要求其按照規定測量體溫和進行登記。但是,蘇某某拒不聽從安排,強行駕車離開,在工作人員對其核實相關情況時,又搶奪工作人員手機,拒不配合工作開展,影響十分惡劣。接警後,崇文派出所及時開展調查,蘇某某對上述行為供認不諱。

2月5日,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蘇某某被依法採取行政拘留措施!

2月6日,在甘官屯鄉疫情檢測卡點,居民秦某某(男,43歲)駕車經過卡點時,拒不聽從卡點執勤人員勸阻,並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試圖強行闖卡,執勤民警依法將其帶離現場調查。

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根據《中華人民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秦某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拘留措施。

公安機關也再次提醒廣大群眾,當前抗擊疫情形勢嚴峻,在此非常時期,請大家務必遵紀守法,做好防護,顧全大局,經過疫情檢測卡點,一定配合現場人員工作,倘若拒不配合、頂風而上、觸碰法律底線,公安機關一定依法從嚴處置,絕不姑息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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