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漢返回隱瞞不報,黔南一父女倆被拘留!

從武漢返回甕安隱瞞不報

父女倆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接群眾舉報,王某某(女,平定營鎮人)系疫情期間從武漢返鄉人員,但其未按要求到村(社區)報告相關情況,也未進行居家隔離。2月5日,甕安縣公安局依法將王某某及其父親傳喚至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進行詢問,該父女二人對隱瞞王某某從武漢返鄉情況供認不諱。經公安民警調查,王某某1月15凌晨乘坐私家車返回甕安平定營鎮其父親家中,期間,與數十名親戚朋友進行了密切接觸。1月28日,平定營鎮社區幹部到王某某家中瞭解情況,宣傳我縣防疫工作有關政策規定,並問其家中是否有從武漢返回甕安的人員,但王某某的父親未如實向社區幹部說明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王某某及其父親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被甕安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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