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多地公安發佈緊急通告!這些行為一律拘留、處罰!


全民防控疫情,人人責無旁貸!廣西多地公安發佈緊急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全力做好北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嚴厲打擊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相關責任人員,一律行政拘留:(一)自2020年1月8日後從湖北或途經湖北返回、進入北海市轄區的人員,不主動電話聯繫轄區派出所或撥打110的,不主動如實告知湖北旅居行程等相關信息的,不主動居家或在指定場所進行隔離的;(二)影院、劇場、卡拉OK廳、圖書館、酒吧、網吧等公共場所不暫停營業的;(三)不同家庭成員在家庭、私人場所或公共場所多人聚集,進行聚餐或打牌、打麻將娛樂等活動,不聽勸阻的;(四)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不實施隔離,或者將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的;(五)交易、加工或者食用野生動物的;(六)具有其他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及其指揮部依法發佈的有關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的。

二、出入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或車站、商場等公共場所拒絕戴口罩且不聽從勸告,擾亂單位、公共場所秩序的,一律行政拘留。

三、阻礙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或者侵害其人身安全的,一律行政拘留。

四、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進入公共場所,或者故意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一律行政拘留。

五、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編造、傳播與疫情有關虛假信息的,一律行政拘留。

六、利用疫情滋事,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物資、產品及假藥、劣藥的,一律行政處罰。

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社會各界同心協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

2020年2月3日

田東縣公安局緊急通告

為保障田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維護全縣醫療秩序和治安大局穩定,依法打擊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近期各級黨委、政府發佈的相關通告和決定、命令,現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及其指揮部依法發佈的有關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的相關責任人員,一律行政拘留:

(1)夜宵店、夜市燒烤攤點、棋牌室等人員密集場所不予暫停營業的;

(2)紅白事大範圍宴請,不聽勸阻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或者侵害其人身安全的,一律行政拘留;

三、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編造、傳播與疫情有關虛假信息的,一律行政拘留;

四、具有其他影響疫情防控行為,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一律行政處罰。

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田東縣公安局

二0二0年二月三日

桂平市公安局緊急通告

為保障桂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維護全市醫療秩序和治安大局穩定,依法打擊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近期各級黨委政府發佈的相關通告和決定、命令,現通告如下: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及其指揮部依法發佈的有關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的相關責任人員,一律行政拘留:(1)自2020年1月8日後從外地返回、進入桂平市轄區的人員,特別是從湖北、武漢或途經湖北、武漢返回、進入桂平市的人員,不主動電話聯繫轄區派出所或撥打110,主動告知湖北、武漢旅居行程等相關信息,並主動與他人進行隔離的;(2)餐飲、KTV、遊戲機室、棋牌室、網吧、影院、家禽家畜屠宰等人員密集行業場所不予暫停營業的;(3)出入機關單位、公共場所拒絕佩帶口罩且不聽勸告的;(4)不同家庭成員在家庭、私人場所或公共場所多人聚集,進行聚餐或打牌、打麻將娛樂等活動,不聽勸阻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或者侵害其人身安全的,一律行政拘留;

三、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進入公共場所,或者故意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一律行政拘留;

四、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編造、傳播與疫情有關虛假信息的,一律行政拘留;

五、利用疫情滋事,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生產、銷售假劣防治、防護物資、產品及假藥、劣藥的,一律行政處罰;

六、具有其他影響疫情防控行為,依法應予行政處罰的,一律行政處罰。

上述行為構成犯罪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桂平市公安局

二0二0年二月二日

覃塘公安分局緊急通告

為保障覃塘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維護全區醫療秩序和治安大局穩定,依法打擊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近期各級黨委政府發佈的相關通告和決定、命令,現通告如下: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及其指揮部依法發佈的有關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的:(1)自2020年1月16日後從貴港市外回到覃塘區的人員,特別是從湖北疫區或途經湖北疫區返回、進入覃塘區的人員,不主動電話聯繫轄區派出所,主動告知旅居行程等相關信息,並主動與他人進行隔離的;(2)餐飲、KTV、遊戲機室、棋牌室、網吧、影院、家禽家畜屠宰等人員密集行業場所不暫停營業的;(3)出入機關單位、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絕佩戴口罩且不聽勸告的;(4)非同一家庭成員在私人場所或公共場所多人聚集,進行聚餐或打牌、打麻將娛樂等活動,不聽勸阻的。

二、阻礙人民警察、醫療救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和政府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或者侵害其人身安全的。

三、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進入公共場所,或者故意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

四、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編造、傳播與疫情有關虛假信息的。

五、利用疫情滋事,哄抬物價、謀取暴利,生產、銷售假劣防治、防護物資、產品及假藥、劣藥的。

六、具有其他影響疫情防控行為的。

凡有上述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一律依法依規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貴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

2020年2月2日

平南縣公安局緊急通知


廣西多地公安發佈緊急通告!這些行為一律拘留、處罰!

浦北縣公安局緊急通告


廣西多地公安發佈緊急通告!這些行為一律拘留、處罰!

南寧高新警方發佈通告

為保障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維護我轄區醫療秩序和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依法打擊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各級黨委政府發佈的相關通告和決定、命令,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發布後,從湖北省尤其是武漢市等重點地區來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含本開發區籍在重點疫區學習、務工、經商、出差等人員,下同)、途經湖北省尤其是武漢市或已明確知道接觸過湖北省武漢市人員的,要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村委登記備案,或向高新轄區各派出所報告,接受相關檢疫及服務。對故意隱瞞事實或在工作人員詢問時不如實告知,造成不良後果的,將按相關規定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從湖北省尤其是武漢市等重點地區來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人員未按規定在家進行自我隔離,私自進入公共場所,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從湖北省尤其是武漢市等重點地區來南寧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人員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向相關醫療機構報告,不按照要求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治療痊癒後按故意或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理;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四、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藉機造謠滋事、惡意汙衊攻擊、故意傳播病毒、傷害醫護人員、破壞診療秩序等不法行為,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假售假、販賣銷售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及時查處擾亂社會秩序、干擾疫情防控、襲警、妨害執行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維護社會治安大局穩定。

五、全體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要按照自治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的相關規定,積極服從社會管理,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自覺接受相關部門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對阻礙相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驗、強制隔離、強制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法按妨害公務罪處理;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從重予以行政處罰。

六、公安機關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疫情違法犯罪線索,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2020年2月2日起施行!

南寧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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