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6年了,前妻說為了孩子健康成長,約我和孩子一起出遊爬山,我應該去嗎?

兵傳媒


六年都過去了,再馬後炮有什麼意義。

朋友再婚,兒子和後媽相處甚好,一口一個媽叫得歡適。前妻生活工作方方面面都不甚如意,對朋友充滿怨氣,嫌不等她(過錯在女方)。孩子要上小學,她不給戶口本,以此要挾,要見兒子。

兒子每見媽媽一次,回來之後必受了挑唆,與朋友和後媽生悶氣,家庭氛圍極差。

朋友和現任妻子希望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讓前妻安安心心重組家庭過自己的小日子。別再讓兒子陷入新媽舊媽的爭奪當中。

真為孩子好,就不要離婚,真為孩子好,就為孩子創造一個沒有矛盾的家庭氛圍。爬一次山,尬尬尷尷的前夫妻關係,還有後夫後妻的冷言冷語,孩子能玩得開心舒服麼?何必演一場假戲給孩子看,小孩子沒想象的好騙。不如問問孩子:這個星期天,陪媽媽爬山,你願意去嗎?

你就不必勉多其難啦。



素顏寫美文


那些叫囂的人,估計自己沒啥實際經歷,充滿了主觀臆想。所謂站著說話不腰疼,不是自己的孩子不心疼,看熱鬧不嫌事兒大。

來點正能量吧,因為今年暑假我剛和前夫一起陪孩子爬過山,報了三天兩夜的團。

當時,我提議後,前夫表示OK,我們對了下時間,提前把工作安排好,假期預留好,我攜程下單,前夫隨即主動轉賬,到時出發。

關於現任,我是有的。前夫有沒有現任我就不知道了,平時也不太關注。那些說一起陪陪孩子就是衝著打友誼炮去的,可以洗洗睡了,這智商低到社會平均值以下了,你當人都死絕了呢,打個炮還用得著吃回頭草~

真是……夏蟲不可語冰。

我跟現任講,要和前夫一起帶孩子出去短途旅行,現任表現的很大度(如果現任不大度、不信任、嘰嘰歪歪,他也不會是我的現任)。

在外住宿時,我開了兩個房間,每晚都會和現任視頻聊天,道相思。

離婚是兩個大人的關係改變,儘量減少對孩子的身心影響,是每個為人父母的責任。

對孩子來說,爸爸媽媽永遠是她/他的爸爸媽媽。

打著怕現任的幌子,對孩子健康成長的需求選擇性失明,不敢/不願對孩子盡義務的父母,你是對自己/對現任多沒信心?還是在當自己逃避責任的遮羞布?



用戶2704049651677


應該去!!!

我跟我老公現在跟離婚狀態差不多,為了孩子,我會選擇約他一起出遊,我不需要老公,但是孩子需要爸爸!在我孩子的心中,爸爸還是好爸爸,所以為了孩子身心健康,我會去,我也會去邀請孩子爸爸去。

在媽媽心中,孩子是最重要的,為了孩子可以放棄自己的生活,出遊也只是單純的帶孩子出去玩,讓孩子開心,其實真的是沒有什麼別的想法!無關愛恨!只是為了孩子!!!


有豆才甜


離婚後孩子是你們共同的,現任不陪伴,前妻陪伴一起不是很正常嗎,對孩子的關愛親生父母該做的,我前夫的老女人就很自私,上次在我這裡吃飯,吃飯時候電話就來了,他跟他媽後悔離婚,他媽說,讓我別管那老女人怎麼樣,我老公都願意,那女人不願意,我們都已再婚,他後悔離婚,我就對他說錢付清再不見他,讓孩子以後單獨出來見面,省得那女人老打聽我對他不放心,我對他說,後悔沒用了,對不起,我再婚了,再不能為你做什麼了,他沉默了,我對他說我多買幾個菜,吃這輩子最後一頓飯吧,沒了回頭路,就跪著走完吧


手機用戶66349616128


我成家後,兒子生日想一家人一起吃飯,然後想一家人一起去動物園,我就主動打電話給前夫,約著一起去了,我們是前夫幾次外遇離的婚,為了兒子快樂,我從來不說一句前夫不是。現在兒子大了,自己也懂了。只能儘量把兒子傷害降到最低。


走過的路沒必要後悔


離婚六年了,前妻邀請你和孩子一起去旅遊爬山,說是為了孩子健康成長,而你已經結婚了,你在猶豫要不要去,究竟要不要接受前妻的這一邀請呢?

因為你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不知道你的前妻結婚了沒有?從你補充的:“我已經結婚了”來看,你前妻應該還沒有再婚,和孩子相依為命,而你已經再婚成家。

再一個,不清楚你們是為什麼離婚,誰時當初的過錯方,我就此做一個簡單的分析吧:離婚前你並非是過錯方,你前妻會非常恨你,否則也不會在離婚後依然向你示好。因為女人超級記仇,如果她被前夫傷害很深,一般的做法就是老死不相往來,與你斷絕一切可能的關係。

從這一點來看,你前妻對跟你離婚是有一點悔意的,想借孩子與你修復某種關係。

而此時的你已經成為了別人的丈夫,你心裡可能是在顧慮你二婚妻子的感受,沒有貿然答應。

其實拋開你已經另外成家的客觀事實,你依然是你前妻孩子的父親,這是無論你結多次婚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雖然你們夫妻前緣已盡,但你們共同的孩子,依然需要父愛陪伴成長,所以你抽點時間去陪陪孩子也是應該的。畢竟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父母雙方的角色投入,無論父親還是母親,這個角色都是無法替代的。

所以,我認為你應該坦然接受這種邀請,跟現任妻子充分溝通後,去盡一個父親的職責,畢竟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不可複製重來。你趁他現在還在需要你之時 抽點時間陪伴他,相信在你老了之後,你的孩子憑著美好的回憶,也會想念感激你的。



春江水月傾落星河


你前妻是後悔死了想復婚的了,女人都是這樣的,做婊子立牌坊的,一定是她後悔離婚的決定了,然後是想借孩子的名義拆散你現在的家庭,如果你沒有家庭話,看在孩子的面上可以去,如果你已經有家庭的話,你要考慮現在老婆的內心感受的。還是一個人去看孩子好,或者帶上現在的老婆一起去看孩子。免得給現在的家庭留下地雷。


1231601股民老沈


離婚6年了,前妻說為了孩子健康成長,約你和孩子一起出遊爬山,應該去嗎?

最關鍵的信息“我也成家了”這幾個字好小,差點去借老花鏡。

你該去,但應該帶著現任一起去,你的現任妻子會介意。

一、離婚不得已,孩子確實無辜,但孩子再無辜,不能影響別人

如果你已有現任,如果現任介意,如果會影響現有家庭關係,建議變成兩個家庭的活動,而非兩個前任互動。

二、很願意不陰暗地認為你們確實只是為了孩子,但因為有孩子的撮合而複合的婚姻也存在。

為了孩子出遊爬山可以,為了孩子拉手過河也可以,“為了孩子”這個理由無法抗拒,不支持就沒愛心,但“為了孩子”可以做的事很多,為了你的孩子讓現任必須怎樣是不道德的。

三、有過曾經的男女會不會舊情復燃沒人會知道,私下的相處如果觸動情腸,受傷的是現有家庭。

就算不發生,男男女女在一起總會有人想象,當事人心胸坦蕩無所謂,但被別人胡亂上色的身邊人不爽,真有色不冤,被稀裡糊塗上色挺冤。

四、離了婚就該有離了婚的狀態,已結婚就該有婚姻的界限。

愛情和婚姻有排他性,容不下配偶與異性頻繁交往,更容不下配偶與異性曖昧。曖昧是什麼,愛未開始,日日得見,不清不楚。也許兩個前任在一起自己會清清楚楚,但在旁人眼裡就是不清不楚。社會輿論會傷及無辜的人,特別是現任孩子。

五、二婚婚姻解體,多是因為現任與其前任聯繫過多。

男人往往會支持二婚女人為了孩子與前任老公有交流,因為男人心眼不夠多,但女人會比較介意老公與前任妻子過多聯繫,這種老公與前妻和孩子一家三口獨自出遊更是大防。女性介意找二婚男,特別是有娃的二婚男,關鍵的原因就是擔心男人與前任不清不楚,那是懸在婚姻上方的劍,是不知哪天會爆的炸彈。

離婚6年,前妻說為了孩子健康成長,約你和孩子一起出遊爬山,為了孩子,變成兩家人一起出行吧。

有願意老公與前妻同遊的嗎?歡迎留言討論。


冰心翠美人


離婚六年了,前妻說為了孩子健康成長,約我和孩子一起出遊爬山,我應該去嗎?

大家見仁見智,我簡單瀏覽了一下,火藥味十足,同意和拒絕兩派基本沒有共同語言。

偷看了答案,反而不好回答了。其實,去不去這事,雖然只是一念一行,但它背後是幾百種化學反應之後才能合成的一個成品。因為每個人每個家面對的這些化學反應都不同,得不出同樣的成品,所以就陷入混戰,各說各話,各自詛咒。

離婚六年,雙方是否各組家庭?各自在新家庭中的愛有多深?雙方默契度信任度?雙方對之前原生家庭的態度和意見?現在生活中雙方責任和分工?新家庭成員和原生家庭孩子的相互關係?這幾年特別是新組合家庭後各自原生家庭的交集疏密程度?

這些問題家家戶戶不同,人人不同,所以兩派基本沒辦法達成理解共識,就不難理解了。

如果以上問題都指向正面的答案,而本次出遊又是可控的,家裡女主人點了頭的,可以去。否則就不去。

只有兩家各自好,兩家互相理解到位,兩家活動的交集並軌才是水到渠成,才能打著保護孩子的旗號行事,否則只不過是旗號而已,乾的絕不是真正對孩子健康成長的人事。


蒲公英去看海


對於題主的問題,首先肯定的回答:應該去!

01.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呢?

咱們來看看,題主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無非就是因為成家之後顧忌現任妻子的感受。為什麼會擔心呢,有兩種情況:一是題主對現任妻子隱瞞了孩子的存在,另一種就是現任妻子雖然知道孩子的存在,卻在內心裡並不接受孩子的存在,而對於這一點題主也是默許的。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題主不僅是一個合格的父親也是一個不合格的丈夫,欺瞞的婚姻一定不會幸福與長久的,畢竟紙包不住火 ,更何況是一個孩子呢?!如果是第二種情況,說明題主是一個不合格的父親。

如果是第一種,請題主像現任妻子坦誠相待,相信您的誠意和對孩子的愛會感動她,畢竟任何人都會更愛一個內心有溫度的而非冷酷的人,當然您也需要承擔欺騙後的代價,但這只是你應得得。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就會更好辦些,既然現任妻子是知道的,只要你轉變態度,妻子也會隨著做出改變。

無論這兩種情況,題主都應該好好的反思自己對孩子的責任和義務,爭取在餘下的時間裡好好的努力彌補,減少自己晚年以後的遺憾,畢竟孩子很快就會長大,需要我們也就那麼幾年而已,錯過了那就是錯過了一輩子。

02.為什麼要去?

說到底是責任和義務,夫妻關係的存在只需要一張紙,其實就是一張鍥約,但是父子卻是一輩子難斷的血緣關係,不會隨著夫妻關係的中斷而中斷,作為父母雙方,不論什麼原因離婚,都會給孩子造成傷害,在離婚後只應更加積極的去用行動和愛來彌補孩子。如果可以,能夠共同承擔起照顧孩子的責任,而不是推給單獨一方,彼此做朋友,讓孩子明白爸媽離婚只是不住在一起,卻對自己沒有任何傷害。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的夫妻在離婚後為了減少對孩子的傷害,其實一起約著出遊的例子非常多,我曾經見過一對離異的夫妻,女兒要求一起外出旅遊,他們表現得非常友好,也沒有超過界限,做得很棒,甚至女兒要求他們三人在一個房間,他們每天晚上陪孩子睡著後,然後爸爸就去隔壁得房間,第二天很早起床在酒店等著女兒起床。整個過程,雖然辛苦些,但的確令人敬佩。

當然很多現任配偶之所以反對去看以前的孩子,最大的擔憂就是怕自己的配偶與現任藕斷絲連不知分寸影響了自己的家庭,這種信任是一種長期積累的過程,就需要題主自己在實際生活中琢磨與把握。

最後還是要提醒題主,一定要去,畢竟這是你的孩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