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靠得住嗎?--人是猿變的嗎?


進化論的根據與難題是什麼?

進化論者的煩惱!

為什麼人偏要相信進化論?

究竟是創造還是進化?

從達爾文倡進化論以後,許多人真以為“人類是猿變的”,於是以創造之說為迷信,不信有神,不信聖經。

進化論是什麼?

那麼,進化論究竟是什麼呢?它有什麼根據嗎?現代科學家的研究怎樣說法呢?

其實,進化論不過是一種學說,不是一種事實。它是建造在主觀的臆度與猜測,及片斷和無法得到連貫與確定的佐證上的一種理論。達爾文在他的物種原始一書,用“假設”一字有三百六十餘次,用“我們可以猜想”,這一類話有九百餘次。他的理論,在走不通時,就用“假設”作為跳板,這就可見進化論根基的脆弱。達爾文的物種原始是一八五九年出版的,他提出了“生存競爭”,“天然選擇”,生物就在這汰弱留強的程序中進化。進化論認為千萬年前,由淤泥中不知怎樣產生出一種單細胞來,然後漸漸發展,進化成為蝌蚪之類,再進化成為魚,由魚而至爬行動物,為飛鳥,為獸,以至為猿,終於進化為人類,可是,由進化論發展的歷史來看,幾十年來,屢經修訂,這一派往往否定那一派的學說,到二十世紀初年,遺傳學興起,且將前人以為了不得的證據,都推翻了。雖由DeVries 提倡“突變”後由T.H. Morgan氏等繼續闡發其學說,但現在已遭蘇聯Michurin 氏派學說之反對!總之,進化論到今天依然無法解決其困難,而在一籌莫展中。事實上,歷代以來,大科學家並非都信進化論,有許多還把它視為荒誕無稽!

那麼,進化論是憑著什麼在那裡喧囔呢?

進化論的“證據”與其難題

1. 比較解剖學——同類的生物,往往構造相似。例如脊椎動物的各綱: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均具頭,軀幹,尾,四肢等部份。在各綱中的各目,更相似:例如,靈長類的人和大猩猩,非但骨骼相似,齒式亦同。進化論者,因有類似之處,就以為是從同一祖先進化而來。

但相似未必就是同類。而貌相似者,亦未必就是弟兄。精於比較解剖學者,仍能從一塊極小的骨頭,認出是屬於某一種動物。進化論者重視生物間相似之處,過於他們中間更多而更重要的相異之處。

2. 分類學——生物學家將生物分成:界,門,綱,目,科,屬,種各等級。(例如:中國人乃是動物界,脊索門,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蒙古利亞種)。

分類的目的為便利研究而已;例如圖書館把書籍分類,百貨公司把貨物分類,但不能證明各物間,有任何演進的連繫。生物由單細胞而至高等動物,為數甚鉅;動物約有二百多萬種,植物約有四十多萬種,但每種生物總是生出本種的生物,各從其類,絕不混淆。如果,生物是進化的,那麼,在各種生物間必然有許許多多的中間生物。事實上,不但沒有這些中間生物,如果有的話,也就沒有今天的分類學了。

3.比較胚胎學——各種動物都發源於一個受精的卵。人類的胚胎,其發展過程與其它動物有相似處,進化論者稱它為“重演祖先進化的各個階段”。人類胚胎的發育,有一個時期是浸在羊水中,頭部有象弓形的魚鰓的形態,進化論者就以為這就證明了人類祖先曾經過魚類時期,但現經研究胚胎在羊水中發育與魚類在水中生活情形完全不同,羊水中沒有氧,但有營養料;胎兒的鰓狀物,甚功用不同於呼吸,乃在於吸收養料,與魚鰓的作用完全不同。

4.殘餘器官——人體中有些器官看來似乎沒有用處,如肓腸等等。進化論者認為這是人類進化的遺蹟,這些器官已往是有用的,後來人類漸漸進化,那些器官就因無用而退化萎縮,成為殘餘器官,當時他們共舉出有二百七十七種之多。可是,科學進步了,從前以為無用殘餘的器官,都發現用處了,所以到現在找不到用處的只有五種。例如,甲狀線以往多認為是殘餘無用的,到今天就知道用處甚大。

5.古生物學——古代生物的遺體,保留在地層中的,稱為“化石”。在愈古的地層中,所發現的化石,愈是下等生物;地層愈新,所發現的化石,愈是高等生物,因而進化論者以為這就是逐漸進化的根據,因此他們到處找“化石”,尋骨頭。

可是,即使是先出世的生物,也未必就一定是後出世的祖先。同時,現在所發現的化石均缺而不全,將化石排列起來,不過是顯明生物之“各從其類”,卻無法找出演進的跡象,從沒有人找到正在進化中的生物,進化論者稱這為“缺環”(Missing Link),他們從事搜索“缺環”,可惜終無所得。關於“化石人”更鬧過許多笑話,他們憑著幾塊骨頭,牙齒等類,就造出一個模型,並且推算為幾萬年前,甚至幾百萬年前的人形了;結果,有以後證明為豬骨者。今天還有幾具有名的“化石人”,如“北京人”,亦為其一。

6.細胞學——由於細胞原形質的相同,故進化論者以為原形質既為所有生物細胞中共有的質素,則萬物同源,而判定動植物間即有連帶的關係。但現代細胞學的研究告訴我們說:“所有細胞或原形質並非是相同的。細胞間的組織有很大的差別,在構成細胞體的五個主要部分,每一部分的構造與異類生物同一部分的構造是有顯著不同的。例如,細胞中稱為染色體的,就是含有遺傳質素的那個部分,在每種生物的身體細胞及生殖細胞中都有固定數目的染色體。如果,進化論是真的,則低級生物之染色體的數目就當比高級生物的數目為少,但事實卻否?例如,蚯蚓所有染色體的數目是32,蝸牛48,龍蝦208,馬60,牛18,人48”。

對進化論的反擊

進化論的學說,因建於“假設”與“猜測”的根據上,故隨處都有困難。

英國劍橋大學教授裴待遜(William Bateson)說:“科學家不能再同意達爾文物種源始的學說。四十年來,沒有一種解釋說明這是事實,沒有發明一年證據,證實他的物種起源的理論。”

不列顛博物館館長,英國化石的權威愛斯瑞基(Dr. Etheridge)說:“這一個大博物館,沒有一件東西是物種演變的證據。進化論者所講的,十九都是子虛,並不根據觀察,也無事實支持。”

哈佛一學地質學教授沙勒(N. S. Shaler)說:“自然科學家開始證明達爾文的假設仍舊是根本未能證實的。”

其它各國著名科學家對進化論的反擊,不一而足,茲不贅述。

進化論者的煩惱

進化論者不但找不到所希望的“缺環”,所需要的化石。他們對於許多不利於進化論的事實,徒增煩惱:

1.人類的血,成分是相同的,惟猿猴的血與人類不同。動物中種類不同,血球的大小與組織就有不同,各種動物的毛細血管正好讓它自己種類的血球可以流通,故一種動物的血被接到另一種動物的體內,就會送命。

2.如果人是猿猴進化的,因為人的體格與猿猴相似;那麼,腦子更當相似。人腦的體積約在114至62立方寸,重量約48至49兩;但猿腦體積最大者僅1至34.5立方寸,重不過18兩光景。人之所以異於猿猴者,因其有驚人的腦力,遂使其遠超乎其它的動物。人有是非之心,有宗教觀念,均為動物所無。進化論只看到外形相似之處,遽下斷語,以為人是猿變的,豈不大謬。把一個野蠻未開化的民族,如果把他生出來的孩子,從小給以優良的教育環境,就可與任何最文明進步的人一樣聰明優秀,無須經過幾代或幾十代的進化;請問你若教養猴子,它能辦得到嗎?

3.人與猿不能配合生育,但是白種人,黑種人黃種人或野蠻人一樣可以互通婚姻而生子嗣。在生物學上,凡種類不同的生物,雖然配合,亦不能生育(馬與驢雖可交配生出騾子,但騾子便斷絕生育了)。

4.如果相信進化,亦必相信退化,為何到了二十世紀的野蠻人未退化變為猴子?從前的猴子可進化為人,為何現在的猴子就不能變人?如果單細胞生物進化了,為什麼現在還有單細胞生物存在呢?有人說進化是“突變”,則那個所變成的人或幾個人當時完全處於野獸荒野之間而不被所害,就已經是神蹟了:並且當時變人的雄猴子與雌猴子必須同時變成男女,且要相距甚近,才不致於絕種,可是這一切都顯得太巧合了。

5.花卉是需要蜜蜂來傳花粉受精的:那麼,是誰這樣聰明先變了一隻蜜蜂,並且為要報答蜜蜂的美意,花恰巧就生出蜜來;蜜蜂呢,恰巧就具備了整套用來採蜜與傳達花粉的工具,這就叫人驚奇了。蜜蜂在花粉中工作,花粉往往塞住蜜蜂的氣管,但蜂的腳上恰巧生了一個有毛象刷子似的東西,它可用來救急。科學家說,蜜蜂腳上的毛刷就給進化論者一個當頭的悶棍!蜜蜂的祖先未去採蜜以前,它怎知道需要這一撮毛?如果毛是因進化而來的,那麼第一隻蜜蜂的祖先豈非未待進化早已悶死絕種了,今天那裡還有蜜蜂呢?——這一類的事實,在自然界中,到處皆是,使進化論者無法置答。有人以為弱肉強食,適者生存;但事實上是因環境的保護,生殖率之不同,各種生物之相生相剋,使生物界的數目與勢力,常可保持平衡均勢,不致使弱者滅種。

進化論之毒素

進化論雖然是一種假設,一種猜想,但不信造物之主的科學家,竭力鼓吹之為已經證實的事實。大言不慚,其影響與遺害於社會人群者,實匪淺鮮。

進化論相信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人類不過是高等的動物,受環境與物質之支配,優勝劣敗,淘弱留強。一部自然歷史不過是適者生存的競爭,於是為了求生存,求自己種類的勝利起見,無所謂道德,不擇手般,卑鄙詭詐,兇惡殘忍,都無所謂,只要得到鬥爭的勝利,便是英雄,便是好漢。

進化論創於十九世紀,繼之即有德人尼采(Nietzche)倡“超人”之說,認為“革命無道德,成功即道德”,又謂:“人類對於一切犯罪,殘暴,淫亂,酗酒都無須羞愧和悔改。”尼采受進化論的影響,竟將此種思想演進至邪惡的“超人”說。他嘲笑基督教的道德,柔弱無能,為“奴隸的道德”,此種脫胎換骨的進化論的思想,起初驅使德人掀起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浪潮,以後又影響了納粹主義的發展,認德國人為惟一優秀的人種,理應徵服世界,於是再一次進行慘絕人寰的戰爭屠殺!德國大將溫巴赫特說:“戰爭是生物進化中最大的需要。它是人類生存不可少的調節的要素。戰爭增加活力,並使人類進步。”此外,墨索里尼與希特拉之流的思想與演詞中,無不充滿了進化論的毒素;他們認為強者統治弱者,乃強者應得之權利,實天經地義。

總之,進化論無形中抑止了人類的良知,中傷並漠視了精神與道德的原則,將人類降到與野獸同等,儘量給人類的獸性醜行以庇護。他們視人類是由猴子變的,沒有上帝,沒有靈魂,人與禽獸不過是程度上的差別,不是種類上的差別。進化論影響所及,使人類遠離道德與宗教,就更趨於墮落之途;於是人慾橫流,兇殺邪惡,攘奪殘忍,止於無底矣!

究竟是進化,還是創造?

進化論既然不可靠,為什麼偏要相信呢?這中間因為只有一個選擇。不是相信神的創造就是相信進化。今天人以為信神就是迷信,要表示自己是現代人懂得科學,就不管合理與否,只要是新奇的學說,總以為比承認信神來得體面,這就是摩登時代的悲哀!其實,達爾文到臨終前,他曾懺悔,說:“我雖好疑,但決不否認神之存在。”

退一步說:即使人是猿變的,猿往下推,是由單細胞進化而來,但是單細胞又是從何而來呢?所以進化論根本沒有解釋物質與生命的來源。科學告訴我們:“生命只能由生命而來。”那麼,這生命之源究竟何在呢?

進化的學說只給人看見宇宙的一切是盲目的,毫無意義與目的。它憑著猜測假設,無法解釋事實的究竟,它只能說明人類的智能與自然的現象。

可是,聖經卻告訴我們說:宇宙中間有一位神,“起初神創造天地”,以後又創造生物與人。

神的創造是有計劃的:宇宙有它的意義,人生有他的目的。神是生命與物質的來源。神造生物的時候定規說:萬物要“各從其類”,不能由此變彼。論到人,聖經說,是照著神的形像而造;所以人有神聖的地位,決非由猿猴而變。人之所貴,是因有著比動物更寶貴的生命。人的生命是神所賦的,絕不能無中生有,或自然而有。

不是創造,就必自然而有,兩者只有一是。請問相信神的創造是合理呢?還是相信自然而有,或莫明其妙,自己會變,來得合理呢?神是人生的源頭,也是人生的歸宿,巴不得我們能謙卑在神的面前,相信神,接受他所預備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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