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的好處是什麼?為什麼一些企業非要成立分公司?

億萬富人之一


之前遇到過一個案例,有家公司進行組織架構調整,要增加一家子公司,將原來母公司下的一些分子公司,劃給新子公司。

調整過程中就遇到一個問題,領導出於稅務籌劃的考慮,想把原來一家盈利的子公司變更為分公司,後邊倒的確是做成了,但中間頗費周折。

公司在擴大經營過程中,若是涉及異地經營,通常會有三種組織形式,設立分公司,設立子公司,或者設立辦事處。

其中,辦事處一般是業務量比較少,人員不多,且可能不是長期經營。相對來說,辦事處會比較簡單,管理成本低。

而設立分公司還是子公司,一般首先從業務和稅收兩個方面考慮。

如果分公司和母公司之間業務同質化比較嚴重,未來有資產調撥或大量資金往來方面的考慮,且經營風險較低,可能會考慮設置為分公司。

同時,因為分公司與母公司之間可以合併計算所得稅,如果母公司和分公司之間,在較長時間內會存在一方有利潤,一方虧損的情形,出於合併納稅的考慮,也會考慮設立為分公司。

這是最常見的兩個原因。

不過,一旦設立為分公司,未來若是要再轉為子公司,會比較複雜,且不便於進行處置。此外就是,分公司的債務,母公司有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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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是否有好處,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這裡先講講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再說說成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好處。

1.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如圖,分公司和子公司主要有以下幾點區別:

(1) 法律地位: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法律地位上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在法律上獨立與母公司,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 經濟地位: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其所有資產屬於總公司,在會計核算上沒有硬性規定,可以單獨核算,也可以不單獨核算,納稅時其實現的盈虧要和總公司合併計算納稅;子公司擁有自己的財產,在會計上必須單獨核算。納稅時也必須單獨計算納稅。

(3) 經營地位:分公司的營業範圍、名稱等都受制於總公司,其營業範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營業範圍,名稱是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等字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經營上沒有自主權,其主要業務活動及主要管理人員由總公司決定並委任,對外從事活動以總公司名義;子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受制於母公司,其名稱也需單獨申請。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公司章程,有自己的組織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

2. 成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好處:

在實務當中涉及到的考慮因素還會更多些,比如涉及到公司之間的資產轉移,分公司和總公司之間沒有權屬轉移,而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間就可能涉及到權屬轉移而交稅。再如涉及到跨境業務的時候,要考慮兩國稅率差異以及預提所得稅等的影響。

因此,選擇分公司還是子公司,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以上是個人理解,如有不同觀點,歡迎評論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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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是否有好處,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決定。咱們從兩個角度來說一下,一是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二是分公司的好處。

第一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很多人其實搞不清楚何為分公司,何為子公司,其實二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內容卻相去較遠。

1.法律地位: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在法律地位上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在法律上獨立與母公司,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經濟地位:

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其所有資產屬於總公司,在會計核算上沒有硬性規定,可以單獨核算,也可以不單獨核算,納稅時其實現的盈虧要和總公司合併計算納稅;子公司擁有自己的財產,在會計上必須單獨核算。納稅時也必須單獨計算納稅。

3.經營地位:

分公司的營業範圍、名稱等都受制於總公司,其營業範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營業範圍,名稱是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等字樣。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經營上沒有自主權,其主要業務活動及主要管理人員由總公司決定並委任,對外從事活動以總公司名義。

子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受制於母公司,其名稱也需單獨申請。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公司章程,有自己的組織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

第二 成立分公司有哪些好處?

1.分公司一般便於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費用較少。

2.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要比子公司節省;

3.總公司可以根據經營狀況調整對分公司的資本的注入,所以經營風險相對比較小;

4.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併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因其與總公司“合併報表”正好可以衝抵總公司的利潤,減速少應稅所得,減輕稅收負擔;

5.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其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所以,很多企業成立分公司,一是為了擴大影響力,一是為了規避風險。


遇見小mi


 如今,在世界各國企業中,大部分的企業都有一家或多家分公司,那麼為什麼這些企業會設立分公司呢,成立分公司的好處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分公司簡介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

  分公司的主要特點有: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

  3、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4、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成立分公司的好處有哪些

  (一)、經營設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於經營,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

  2、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

  3、分公司的設立相對簡單,費用較少。

  4、因為總公司可以根據經營狀況調整對分公司的資本的注入,所以經營風險相對比較小。

  5、在投資限額上,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投入原則上不受限制。

  (二)、稅務方面

  1、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由總公司合併納稅。在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因其與總公司“合併報表”正好可以衝抵總公司的利潤,減速少應稅所得,減輕稅收負擔。

  2、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

  3、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必負擔稅收。

  以上就是成立分公司的好處有哪些的相關內容,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在境內外設立分公司的繳稅規定吧。

  境內外設立分公司的繳稅規定

  (一)、在境內設立分公司

  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分公司的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只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分公司發生的利潤與虧損要與總公司合併計算,即“合併報表”。

  我國稅法也規定,公司的下屬分支機構繳納所得都有兩種形式:

  1、獨立申報納稅。

  2、合併到總公司彙總納稅。

  而採用哪種形式繳稅則取決於公司下屬分支機構的性質--是否為企業所得稅獨立的納稅義務人。

  (二)、在境外設立分公司

  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與總公司利潤合併計算,所影響的是居住國的稅收負擔,至於作為分公司所在的東道國,往往照樣要對歸屬於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課稅,這就是實行所謂收入來源稅收管轄權。

  而設立在境內分公司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對這一點企業在稅籌劃時應加以關注。

  以上就是關於成立分公司的好處有哪些,成立分公司的好處介紹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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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分公司的好處

首先,從影響力方面來看,分公司越多,表面看起來實力越雄厚,增加客戶對公司的信賴。

其次,從業務拓展來看,在當地有分公司,可以方便在當地開展業務拓展活動,增加公司在當地的市場影響力以及競爭力。

第三,從稅務籌劃角度看,分公司的虧損可以衝減總公司的稅前利潤,降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從而減少應納企業所得稅。同時,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優惠政策的,還可以享受當地的政策紅利,從而達到減稅效果。


澤少雜談


先來聊聊關於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概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也就是說分公司一方面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也不需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它其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概念,類似於分支機構或是辦事處。而且分公司發生的利潤或是虧損是要併入總公司的,而不是獨立核算和納稅。

而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它是以子公司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獨立經營,所以說子公司是一家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公司,即自負盈虧。

瞭解了分子公司的概念

企業其實很多時候就可以做相應的籌劃

一般來說企業下屬分支機構處於開辦初期,前期可能發生虧損,建議是設立分公司,因為發生的虧損要併入總公司,這樣就能衝減總公司的利潤,減少應稅所得額,可以少繳企業所得稅。

如果下屬分支機構在開設的短期內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的扭虧為盈,那麼分公司轉為子公司比較適宜。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的做法不是絕對的,只是一般性的考慮,畢竟在公司實際經營中,有各種因素制約和影響著,到底是考慮成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需要綜合考量。


中國財務人


分公司是指一個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在經濟上和法律上沒有獨立性,很多公司都設立分公司,這樣做對企業來說有哪些好處?

1、從員工發展角度看

分公司的設立讓公司的層級和崗位更加複雜和多樣化,有利於員工的職業發展和員工穩定。比如一個銷售人員,進入公司一直負責一個省的銷售業務,他的直屬領導是銷售經理,這個員工在公司的成長路徑就是銷售代表—銷售經理,當他在公司成長到一定階段,上升的空間被限制住,很容易造成人員的流失;而當公司業務發展規模擴大,在各個省份或者區域成立分公司,那麼員工的成長路徑就是:銷售代表—分公司銷售經理—區域銷售經理—銷售總經理;成長的空間被延伸很多,給員工也帶來一定的奮鬥價值。

2、從解決問題效率看

業務涉及面大的公司,由於業務和地域的因素,總公司無法及時解決當地業務問題或者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精力,影響了管理的有效性;分公司的設立,從一定程度上將一些職能從總公司剝離出來,在分公司設立職能直接對接事務,同時總公司輸出管理的標準化並且給予分公司一定的權限,既能掌握分公司的工作動態,又大大提高了當地業務

的辦理效率。

3、從管理效率角度看

所有事項歸公司統一管理,分部在其他地方的人員需要定期向公司領導彙報,有時候因為各種原因大家很難聚到一起,即便是通過視頻或者電話會議也會影響溝通,在一定程度上會造成當地管理的疏忽,以及員工“天高皇帝遠”的心態;設立分公司後,分公司負責人直接向總部彙報工作,公司只需要抓住分公司負責人的目標完成就可以抓住這個區域的業務,至於人員如何管理,如何開拓,完全在於分公司負責人。

所以,成立分公司對於一個企業肯定是利大於弊的行為,如何保證利益規避風險,企業還需要做幾點工作:

1、對分公司負責人確定明確的考核指標

分公司設立後,負責人就是關鍵人物,所以公司需要對分公司負責人設立明確的考核指標,並且這個指標有一定的激勵性以及可實現性,首先讓負責人認同這個指標。

2、明確總公司和分公司職責權限

很多分公司最後沒有實行下去,都是因為設立的時候沒有明確總公司和分公司的權限,總公司應當適當放權給分公司,並明確職責。

3、形成暢通的溝通渠道

總公司和分公司最忌諱的就是溝通不暢,一定要設立通暢的溝通的渠道,保證分公司和總公司及時有效的溝通。

所以,企業成立分公司對員工和企業都是有好處的,但是能否成立下去,形成管理模式,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的完善。


小話梅青青


分公司好嗎?筆者認為他未必好。為什麼這麼說呢,下面筆者就進行一個簡單的講解。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根據上述含義可以知道分公司從法律和經濟上是不具有獨立性的。也就意味著當分公司出現債務時,作為債權人其是有權要求本公司去承擔的。隨著現代企業管理日間成熟,越來越多的企業不在採用分公司模式而是採用子公司模式,因為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司,其可以獨立承擔責任,而需要母公司承擔責任。這樣作為母公司的風險將被隔離。因此,筆者建議計劃開分公司的企業可以考慮開子公司。


趙晨華律師


大部分公司經營到一定規模都會到其他地區成立分公司。那麼為什麼一定要成立分公司,分公司能給公司的發展帶來哪些好處呢?

1.最主要的原因當然是經營更加靈活。總公司的輻射能力畢竟有限,分公司能很快的在其他地區拓展市場,而且可以在當地快速組織人員構架,並不用獨立財務部門,節省了人員調動的成本。


2.分公司和成立新公司不同,不用複雜的公司申辦流程,只需依照總公司程序在當地登記分公司營業手續即可。

3.分公司並不是獨立法人,是與總公司隸屬關係的分支機構。那麼分公司的稅務及利潤是合併至總公司的。這樣總公司能更靈活的處理分公司盈虧和稅務問題。

 

4.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的資金流動更加便捷,並不像公司併購有股權變動等複雜的流程,程序簡單,也方便了總公司對於分公司具體情況的撤資和注資。

 總的來說設立分公司的好處很多,主要體現在經營設立和稅務方面。這就是為什麼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都會設立分公司的原因。


MR火羽白


成立分公司的好處有:1。保持每地區的名稱一致,如你有上海實得分公司,北京也可用北京實得分公司,每個地方的客戶都能知道“實得”,便於建立公司品牌;2。方便對分支機構有控制。分公司沒獨立法人資格,沒有股東董事會等權力組織,權力全來自總公司,如果是由總公司對分支機構投資並計劃對其有更大控制權的,就該設立分公司。索取關於會計稅務的實務課件課程,參加我們也開設了《開具發票收入綜合稅負計算》《企業利潤及企業所得稅的控制》的課件和課程,可關注微信公眾號fshb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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