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第6號)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外地人員使用“返錫通”返錫工作的通告

(第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無錫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有關文件要求,外地返錫工作人員進入無錫前,企業和個人須主動做好以下工作:

1. 企業在落實政府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應根據自身用工需求,確定返工人員,提前聯繫和收集外地擬返錫工作人員相關信息,登錄無錫市人社局“返錫務工人員排查情況填報系統”,及時填報外地擬返錫工作人員信息。經系統比對審核通過後,企業向擬返錫工作人員發送復工通知,並提醒員工登錄“返錫通”平臺做好個人信息登記。

2. 接到企業復工通知的人員,在進入無錫前必須提前登錄“無錫市民卡”

微信公眾號“返錫通”平臺,主動登記個人相關信息和出行方式

3. 外地返錫工作人員在進入無錫境內高速公路、國省道、機場、車站、社區等防疫檢查點時,須主動出示身份證,經身份驗證、信息比對、體溫檢測正常後方可通過。

4. 外地返錫工作人員須嚴格遵守《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告(第5號)》有關要求。

5. 企業要認真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如實填報企業返錫工作人員信息,主動對接社區,落實好返錫工作人員的防控措施。企業履行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有疑問,請諮詢12345。

無錫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通 告 (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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