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不知道什麼叫做愛,你永遠不會“被愛”


抱歉!不知道什麼叫做愛,你永遠不會“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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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可能會令天下的年輕人尤其是女生絕望,也不服氣,但本號存在的意義,是解析人性和世相,而不是為了迎合眾人口味。所以,你可以當我是在一派胡言……

1

我們先來弄清一個問題:愛情,到底是“無私”的還是“自私”的?

假如愛情是無私的。那該怎麼理解呢?打比方說,你是一個姑娘,愛慕一個男生,那你該做的事不是佔有他,而是關心他、呵護他,替他尋找更好的姑娘。只有他身邊真的只有你最好,你才能義不容辭與他談戀愛。

大家別笑,這種姑娘,金庸先生在《鹿鼎記》裡寫過,雙兒對韋小寶就是這樣的。當韋小寶要找美女,她就四處去替他張羅。當然,雙兒同樣渴望得到韋小寶愛的回報。

你會說,那是小說啊,現實中怎麼可能?很顯然,你做不到。你想要的是,他跟你相親相愛,一生一世一雙人。

這麼看來,愛情無疑是自私的。

當你愛上一個人,哪怕對方有更好的歸宿,你都要出手阻止,即使你沒有這種手段和能力,你也希望對方永遠不要愛上更好的人。

明明,你給不了對方太好的生活,卻希望對方跟你一起吃糠咽菜擠公交;有個發燒頭疼腦熱不敢去醫院,只能猛喝開水挺一挺……

一句話,為了你的愛情,即使把對方拖入困境,也在所不惜。

大家別笑,先別說女孩子,這麼幹的哥們,天下還少嗎?

明明自己買不起房、買不起車,連給對方買瓶洗面奶都費勁,卻偏要以愛情的名義把人家拖過來,假如人家不願意,就要給對方扣上諸如“現實”、“物質”和“勢利眼”之類的大帽子。

愛情既然是自私,那麼,改弦更張就沒有什麼難理解的了:我喜歡你時,自然對你好;我現在不喜歡你了,當然不會繼續對你好。

這邏輯沒毛病呀,不值得指責啊!

其實,這還只是表象,並非骨子裡的原因……

2

一個人的性器官成熟時,會伴生性意識,急於尋找合適的人啪啪。

當然,如果僅僅只是想啪啪,是不能稱之為愛情的,必須還有想長期跟對方在一起的意願,即強烈的獨佔欲。

你看上對方了,可以稱之為“我愛”。但是,“我愛”是極其自私的,本質上跟“坑人”差不多,說“我要給你永久的幸福”,實際上是為了給自己找幸福。

問題是,人家憑什麼要跟你啪啪、被你長期獨佔呢?

很簡單,你得討好人家,進行感情投資,不管是下鉤子,還是甩刀子,或者用糖衣炮彈,總得要把對方撂倒在床啊!

但在對方看來,這就是“ta愛我”,就是“被愛”。對方如何回應你?這就得分人了。

有的人是情場老手,既看不起你這個人,也看不起你的這些手段,只留給你一個性感的背影,讓你意淫N年甚至一輩子。

有的人被你打動了,覺得你對ta是真愛,願意接受你。恭喜你,從此有了愛情。

跟自己心儀的人無論是啪啪,還是一起幹點別的,都會感到很幸福。此時,不管你是“我愛”的那個,還是“被愛”的那個,只要你接受了對方,同樣很幸福。

正因為愛情很甜蜜,一代又一代人才會被言情小說、言情影視劇洗腦,紛紛投入到追求真愛的事業中來。這種雞湯愛情有個特點:罔顧事實,將“我愛”塑造得無限真誠和美好,導致很多人以追求“被愛”為己任。

然後,“七年之癢”之下,情侶紛紛被打臉,離婚率居高不下。反倒是過去農村老頭、老太那種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談不上有愛情的婚姻,更能穩穩維護一輩子,這是咋回事呢?

說到底,“我愛”是真實的,你確實想佔有對方;而“被愛”是個偽名詞,對方只是在討好你,而拍馬是為了騎馬,不是為了愛馬。愛你?你太天真了!

“我愛”完全以自我意志為轉移。即可以喜歡你,也可以不喜歡你。覺得你不可愛了,或相處不睦,或你身上缺乏其更需要的東西,那就可以換一個對象了。

這時,“被愛”的你捶胸頓足,哭得眼睛都腫了:“你這渣X,說過愛我一輩子的,你是個大騙子,毀了我的一生!”

當然,如果“我愛”失敗了,你同樣會痛苦不堪,甚至連死的心都有。親,這不是痴情,是你愛情投資失敗虧得太大了。想想炒股失敗跳樓的吧,難道他們真的愛股票?

所以,追求者嘴裡的“我愛你”,你不能簡單理解為“ta愛我”,正確含義有點長——“我想跟你睡覺,還要一起同居,但是,你千萬不能跟別人好,只能跟我好,直到我膩了不要你了為止!”

3

從人性角度看,善變是本性。一個人隨著際遇的改變、地位的提升、格局的變大、眼界的拓展,思維觀念會發生改變,喜好就會隨之改變,是自然而然的。

所以,你曾經很喜歡的人,後來變得不喜歡了,在邏輯上沒毛病。但是,這在道德上有瑕疵。因為,道德是僵化的,反人性的,無視個體客觀變化,只要你沒有做到善始善終,你的身份就叫“渣男/渣女”。

弔詭的是,道德有時並不看本質如何。假如你對一個人自私到底,會被表彰為“忠誠專一”;假如你想放人家一馬,換一個人來禍害,那你就該“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其實,“渣男/女”跟“好男女”的骨子裡,都是自私的。只是,前者變得太快太迅速,而且喜歡違背“一對一”的忠誠原則,吃相太難看,所以才叫“渣X”。

我知道大家受不了這種說法,但請你們靜下心來,捫心自問,你們願意把自己身邊這位拱手送給更合適的人嗎?很顯然,你們不會。

假如,馬雲要當你孩子的乾爹,並承包孩子今後的學費和生活費,還可以繼承他的部分財富,但前提要叫他“爸爸”。你願意嗎?

我敢打賭,你一定願意。因為,你對自己的孩子才是真愛。

那麼,我們如何解釋“情痴”呢?除了沉沒成本太大外,你的性慾和佔有慾,沒有得到充分滿足;或者,曾經的相處讓你感到太幸福,但對方內心比你強大,棄你而去。你從此有了心癮,難以戒除。

打個比方說,毒品對人身體危害極大,可有人為什麼偏要吸毒呢?道理不言自明。

所以,結婚時,最好是選擇“我愛”,你會特別幸福;如果你執意選擇“被愛”,會非常被動,除非你能一直保持可愛、新鮮感或其他優勢,否則對方變心是大概率的。

女性除了少數聰明人外,大部分被愛情雞湯洗腦,更熱衷於選擇“被愛”,覺得要嫁給對自己好的。可她們不會明白,人家“對你好”是有條件的,一是求回報,二是你得一直值得他對你好。假如ta不喜歡你了,這一切的“好”,就會被無情收回。

男性因為性別優勢,接受到的現實教育比較多,不易被愛情雞湯洗腦,反而善於利用雞湯給女性洗腦。他們大部分選擇“我愛”,所以鮮有娶錯的。只有少數男人選擇“被愛”,結果可能被老婆騙慘了,呵呵!

現在,大家明白了吧,為什麼“嫁給愛情”,往往沒有好下場;為什麼世上會有那麼多負心漢;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怨婦?因為,從骨子裡來說,“被愛”是不存在的。

當然,婚姻也不僅僅靠愛情支持,即使“我愛”變了,“被愛”醒了,可兩人一旦結合,必然會產生共同利益,時間越長,糾葛越緊。如果雙方能忍痛切割,會離婚;但雙方都難以切割時,就只能繼續維持。至於是否以恩愛示人,就看雙方的體面了。

這就是為何哪對明星官宣戀愛或分手,我都不喜歡蹭熱點的原因,我還不至於傻到看不清愛情的本質,為了人家一個甜吻就拼命歌頌愛情,因為吃個梨又來分析一堆似是而非的原因。

這有什麼好歌頌、好分析的呢?不管是哪對明星戀人還是普通情侶,無非是“我愛”跟“被愛”的博弈而已。

“我愛”猶在,“被愛”未醒,就甜蜜幸福;“我愛”變了,或“被愛”醒悟,就涼涼了。雙宋婚姻如此,冰晨戀情也如此,那些尚處於甜蜜中的明星夫婦和我們,亦是如此。

那麼,世上到底有沒有長久而幸福的愛情呢?不騙你,還真有。

前提條件是:“被愛”轉變為“我愛”,雖然是對方來撩你,但你發現對方也是你特別欣賞的類型,注意,你不是被“對我好”而打動,而是你喜歡這一款。開句玩笑說,這是“王八看綠豆——對上眼了”。

更驚喜的是,你們相愛後,雙方始終在一條跑道上,即便偶爾身位有前後,但始終能望其項背。那麼,這種愛情才是比較長久而幸福的。

奔跑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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