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開闢疫情防控急需項目環評“綠色通道”

海南開闢疫情防控急需項目環評“綠色通道”

原標題:我省開闢疫情防控急需項目環評“綠色通道”

最大限度做到“不見面”審批

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印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時期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及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對疫情防控急需項目簡化環評審批,進一步優化、簡化審批流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開闢疫情防控急需項目環評“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做到“不見面”審批,支持疫情防控相關項目建設。

《通知》明確,對承擔疫情應急防控的醫療機構,在確保環境安全可防可控的前提下,其臨時應急病房類建設項目無需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相關建設情況報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對防控疫情急需的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項目,環評手續採用登記備案形式,由建設單位自行備案。

《通知》還明確對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醫用消毒液、專業實驗室、科研攻關等防控疫情的建設項目及防控疫情用製藥類擴大產能的項目,在確保汙染物得到有效處置的前提下,因特殊情況未辦理環評手續的,建設單位報市縣生態環境局備案後,可先期動工建設後補辦環評手續。

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優化簡化審批流程並不意味著環境監管缺失,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需加強指導,督促建設單位自覺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要求,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和環境風險可防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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