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可抗力為理由,可不經出租方同意,直接不付租金嗎?

天古796


不要拿道德來綁架房東,任何人在利益面前都是自私的,一切以合同為標準,如確實困難,可以跟房東協商,其實大多數房東還是通情達理的,如果房東只以合同為準則,那也沒辦法,畢竟房東並沒有違背法律,所以只能說自己投資時未謹慎,考慮問題不周全


喻派文言勝天下


災疫情期間免房租提議損害了很多房東的利益,評論激烈正常;大部分人批駁“免房租給租客,銀行能免我房貸嗎?”大部分的意思是那房東損失誰來承擔。我不是律師,但我認為很多人偷換了概念或者誤解。房貸是固定欠款,房東跟銀行是債務關係,欠款總額是不變,有不可控因素可以申請遲還或者等銀行告你,什麼結果等法院判決。但租戶跟房東是租賃關係,不是債務,發生不可控因素無法入住的,是可以免租的,這次的疫情是國難,類似地震水災這類,租戶因國家政策限制無法使用,自然可以免租,特別是商鋪,國難當頭,每人都應當擔責。

另外,廣東省政府正式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措施》就包含: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不能正常經營的民營承租企業免收第一個月租金,減半收取第二、三個月租金;鼓勵其他物業持有人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免租金。免租金兩個月以上的企業,按免租金月份數給予房產稅困難減免。

請各位房東不用糾結,政府出臺條例鼓勵免租了,就證明政府的態度。大部分房東享受了國家發展帶來的地產增值紅利,當國難當頭來臨確不願意承擔一點損失,商鋪都倒閉,人都失業不來了,留下一地雞毛的地產慘狀是各位房東想看到的?顯然政府是不願意看到所以才出政策。我的確不是房主,我發佈的文章“災疫下的免租,動了誰的奶酪?”裡有我最清晰的免租態度,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下。

一環對一環,請不要拿不相關的例子來對比,沒實際意義。另外,我文章的態度是視房租屬性,房東和租戶情況協商免租或按合同辦事,並非青紅皂白不分全免租,懇請大家過目後再評論,感謝大家!



童樂貓哥


本來沒想開口問問房東是否可免房租,或減半房租的事,但經營戶都問了我也試試,畢竟10多個房間停業半個月了確實壓力大。有的房東減免了半個月,有的房東說疫情不是她造成的,沒法照顧。還有一個沒回復。我只問了這三個就不問了。同行們也互相分享了彼此的房主回覆,減免的還是少數。我想說,減免不減免都不要心存怨恨,減免了這是一份情誼,是房主心存善良,有同情心。不減免的也有不減免的理由。都是合乎情理的事!反過來說,租房的經營大掙一筆的時候我們會把錢分給房東嗎?不會對吧,但即使不分,房東也會漲房租[捂臉]主動權永遠在房東那裡,租客放平心態就好。天災面前,國家都有損失呢,我們個人承受點算什麼。有感而發的觀點,不喜請勿噴~



一個美好的大橙子


剛剛看到的。



LOVE666


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取消合同的,,,,但不是支持霸著別人的地方不交租。大家有困難可以商量按情況減免部分,但減免是人情,不減免是道理。我們有十多家超市,租別人的也有六七家,沒有一個肯減免租金,其實他們也大部分也有貸款也有經濟負擔,很多店面租金還遠遠不夠購買店鋪的銀行利息,更重要的是不交租銀行也不會減免他們的貸款。疫情是全國人民的事,難道都要讓房東埋單?正確的做法是國家帶頭補貼銀行減免部分貸款,每人犧牲一點共渡難關才是正路,而不是搞道德綁架讓部份人為這場災難埋單。


阿里士多馮


這裡大家首先必須要明白一個概念,房東和商戶不是合作關係,風險利益各自承擔,如果風險來了,讓房東承擔損失,那商戶掙錢的時候,是否應該把利潤分給房東一些呢?在租賃之前都應該把所有風險等前提條件寫進去,如果萬一出了風險要房東承擔,平時租金肯定要高些,否則,平時租賃就便宜些,銀行貸款是一種分期還款方式,租賃其實也是一種分期收回購房成本的過程,其本質上就是,商戶週轉資金不夠,借用了房東的錢做生意,然後逐漸再還款的過程,其實就是一種借錢還錢的過程,難道借了錢,因為你有了困難,錢就可以不還了嗎?否則為什麼商戶不自己買房子呢?這於銀行貸款沒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因為都是做生意,都有成本核算,現在出了這種情況,應該按租賃協議執行,不要胡攪蠻纏,更不要道德綁架,再有,房東不一定給租戶都富有,而且是大多數商戶比房東更有實力,比如,蘇寧,北國,永輝超市,海底撈,大公司辦事處等等,難道他們比房東更窮嗎?憑什麼讓弱者照顧強者,還有疫情期間,也不是所有商戶都受影響,比如,藥店,食品店,水果店,他們比平時生意更好些,難道也要房東免房租?於情於法都說不過去!!


用戶65752217520


我是租房者,我很不贊成這樣的做法。首先,房東並沒有義務為你免房租,在災難面前,所有人都是受害者。有的房東願意免房租,那是別人心裡有大善。說白了他日子比你好過點,願意在這個困難時刻接濟你一下。而有很多人卻把這當成理所當然,還堂而皇之。我覺得這就是無恥。自私和貪婪要有底線,做人亦要知羞恥。


此生不悔Ru華夏


別天天叫房東減免房租了,能減是情、不減是理!

08年地震,房子倒了一大片,房子都沒了,銀行依然叫你還房貸!


大疆無界1


不可以,承租方可以依據不可抗力,向出租方提出解除租賃合同,但承租方必須同時提交證據,證明自己因不可抗力造成巨大損失,而且該不可抗力已經造成自己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這種情況一般多數為經營性商鋪),此時,依據法律合同可以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但因不可抗力要求出租方減免房租,這可沒有法律依據,除否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就約定好了。


別亂吹牛


你提這個問題是近期新型肺炎發生以來,很多租房戶關注的事情。其實,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只要把握好兩點就可以了:

第一、就是凡是原來在租房合同或協議中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這一條約定的,那麼,在目前這種沒有預見到的新型冠狀肺炎疫情蔓延,導致出租房無法正常營業的情況下,就可以有理由不付租金。

第二、就是如果在租房合同或協議中沒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這一條約定的,那麼,就應該支付目前這種情況下的租金。當然,如果房東主動地不要或減少這段時間的住房租金,那就另當別論了。

不過需要知道的是,在目前這種非常時期的情況下,作為出租租房的一方,如果能夠不收房租或減少房租,應該是於情於理的事情,也是同心協力戰勝疫情的重要因素,何樂而不為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