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衛健委:提倡刷卡支付和移動支付方式結算

2月7日,據商務部網站消息,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以下簡稱《防控指南》),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配合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指導企業參照執行。《防控指南》包括冠狀病毒病原學特點,人員、場所、設施設備、商品、外賣服務管理,經營服務規範等。

《防控指南》要求,明確疫情防控重點領域和環節。各地要明確企業主體責任,指導企業成立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應急方案,做好信息採集工作,建立報備制度,並在日常經營中做好各項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在加強員工管理方面,《防控指南》要求疫情防控期間,每日採集員工動態信息並彙總登記。要求健康狀態良好的員工進入經營場所前要採取防護措施,如有發熱症狀應及時就診,不得私自上崗。加強培訓,提高員工風險防範意識和疫情處理能力。

對於加強經營場所管理,《防控指南》也做出明確規範,要求經營場所配備測溫儀,對進入經營場所的消費者測量體溫。做好病毒防控宣傳,提示消費者佩戴口罩。做好經營場所的消毒、清潔和通風工作,對於消費者接觸頻繁的設施、設備要增加消毒頻次。如遇客流集中、人員過於密集時,應採取限流、疏導等措施。

在加強商品管理方面,《防控指南》表示,在商品銷售、配送過程中嚴格防控疫情,杜絕汙染。積極組織貨源,保障群眾日常消費需求,嚴禁哄抬物價、囤積居奇。提倡刷卡支付和各種移動支付方式結算。

值得注意的是,《防控指南》特別提出加強大規模促銷活動管理。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礎上,未經上級允許,不得組織開展大規模商品促銷、展覽展賣活動。此外,對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防控指南》也要求進行集中回收處置。

《防控指南》表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生活服務企業開展檢查,防控工作不到位的要責令整改,不具備防控能力、發生疫情風險較大的要嚴禁開業,售賣野生動物的要堅決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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