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有“溫度”監管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信用管理工作7條措施

疫情期間有“溫度”監管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信用管理工作7條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切實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信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7條措施。


七條措施


一、加強宣傳,引導企業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辦事窗口等渠道,及時公佈信用管理諮詢電話、申請資料指南和接收資料郵箱地址等信息,加強“網上辦”“零見面”宣傳,引導群眾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利用最便捷、最安全方式辦理相關業務,全力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


二、推行“網上預審”,推行“零見面”服務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利用企業年報微信群、QQ群、公開郵箱,及時接收企業網上申請資料並進行預審,指導企業通過互聯網、快遞等方式提交信用修復資料。對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時作出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限制、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市場監管部門作出決定的相關文書,可通過網上傳送或郵政快遞方式送達企業。


三、轉變作風,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落實“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設置專人專崗,準確解答企業網上辦理解除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限制、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和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行政處罰等事項需要提交的資料、辦理流程和相關要求,做到網上回復“一口清”,線下辦理“一次結”。


四、急事急辦,開展“預約辦理”

涉及疫情防控、醫療保障、群眾生活資料供給保障等企業申請辦理信用修復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專人辦理”,幫扶企業守法經營,全力服務疫情防控。要通過網絡、電話“預約辦理”等方式,合理分流辦事群眾,儘量減少人員聚集,避免發生交叉感染。


五、包容審慎,實施有“溫度”監管

對通過登記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且不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企業,要通過行政約談、行政提示等方式,指導企業在20日內完成地址變更登記,暫緩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由於地址失聯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提交住所或經營場所變更後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的,即可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不再進行實地核查。


六、強化信用懲戒,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對違反法律法規的失信企業,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公示行政處罰信息,依法實施信用約束和失信聯合懲戒。對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企業,要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四川)、成都信用網向社會公示。同時,對相關企業要納入雙隨機抽查重點對象,進行精準監管、重點監管,增強監管的靶向性。


七、“電聯篩查”,謹慎清吊未經營企業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中,要主動加強與企業的電話聯繫,掌握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的情況,對因受疫情影響尚未開展生產經營的企業,暫緩納入清理吊銷名單,指導企業及時填報2019年度年報並公示,為企業恢復生產經營提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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