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為幹什麼耕地承包期延長三十年?

土地是財富之母,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生產資料,農民視土地為命根。

“村裡有些老人死了,但沒有收回他的土地,而新出生的孩子或者之前沒有地的人卻分不到土地。” 這種現象讓農民兄弟們十分不解。在農村,並不是你有農村戶口就能分到土地的,有戶口沒有地的人很多。那麼,原因是什麼呢?

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為幹什麼耕地承包期延長三十年?

第一,鼓勵農民,穩定承包關係

2017年,國家進行了農村土地確權,重新確定了一次農民承包的土地。因為農村的土地面積總數是固定的,為了鼓勵農民,政府承諾“土地三十年不變”,以此來提升農民努力耕種創收的信念和決心。

第二,土地收益,並非一朝一夕

國大家大,地幅遼闊,調整土地是非常困難的,並不是把死人的土地拿出來分給新生兒這麼簡單。播種到收穫有個過程,死去的人在土地上面的投入到收益並不是立竿見影的,有的要很多年才見效,自己的後人才可以收益。

第三,“戶”在,地在

相信大家都聽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實行的是以“戶”或“家庭”為生產經營單位的承包。

如果某一家已經全部分戶,逝者戶口上沒有他人在戶,去世後,就屬於“整戶消亡”,村集體將收回該戶的承包地並另行分配。

生者無地種,死者有田耕!為幹什麼耕地承包期延長三十年?

因此,雖然“生者無地種,死者有地耕”這種現象讓農民們怨聲載道,但這是我國的土地政策,為了保證所有農民能夠儘可能長時間的擁有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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