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全區村、社區和住宅小區封閉式管理

江津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通知,決定從2020年2月7日0時起,對江津區內村(社區)、住宅小區(含辦公場所)(下同)實行封閉式管理。

通知要求

一、全區所有村(社區)、住宅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形成區、鎮街、村居、小區四級疫情隔斷。各村最大限度減少進出通道,城市社區以物業小區、老舊小區和單體樓街區化管理為單元減少片區出入口,每個城鎮住宅小區原則上只保留一個車行口、一個人行口。對出現確診病例的住宅小區、公共場所等區域,視情況實施封閉式隔離。

二、村(社區)由屬地鎮街、村居設立檢查卡口,住宅小區由鎮街(平臺)委託並指導物業管理公司履行封閉式管理責任,無物業管理的小區、單體樓院、場鎮及農村聚居點,以屬地行政村(社區)為單元,由屬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管理責任,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安排落實機關幹部、村(社區)幹部、居民代表或樓棟長等人員履行包片、包樓責任,進行嚴格管控。實施封閉式管理的區域,外來訪客、車輛一律勸返,警車、救護車、消防車、疫情防控車等公務車輛和人員除外。

三、封閉式管理期間,不串門、不聚集,儘量不外出,確需外出必須正確佩戴口罩。倡導每戶家庭每3天確定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1次,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外出,除疫情防控、公共服務、生病就醫等需求外。快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式配送。

四、加強住宅小區進出人員管理,合理設置防疫卡口,落實體溫監測等措施。進出人員必須戴口罩,如遇發熱(體溫37.3℃以上)、咳嗽等症狀,應第一時間登記上報,並責令其進行居家醫學觀察或按相關規定集中隔離。同時,做好公共環境消毒、生活垃圾清運、廢棄口罩收集處理等工作。

五、除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超市、農貿市場、肉菜生鮮店、藥店、加油站、保供物流、餐飲外賣配送的營業場所(門店)外,其他營業場所(門店)一律暫停營業。未達到防控要求且未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工礦企業、建築工地等,一律不得復工開工。對擅自營業或復工開工者,一律依法嚴肅查處。超市、肉菜生鮮店、農貿市場、藥店等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進入人員一律測體溫、戴口罩。

六、全區範圍內禁止舉辦各種群體性聚集活動。禁止打麻將、打撲克、壩壩舞等聚集性娛樂活動,“紅事”一律禁止舉辦,“白事”一律從簡,並由當事人向所在村(社區)報備,對組織、參與群體性聚集活動的,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七、各鎮街、村(社區)要關心幫助轄區內不能自理、生活不便的老弱病殘等群體,確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引導群眾規範網絡言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八、全面落實寫字樓、城市綜合體、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場所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員工、商戶、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等人員管控,若上述區域發現疫情,管理主體要及時報告所在村(社區)或鎮街,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九、對不遵守上述規定,拒不聽從鎮街、村(社區)、一線管控人員等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屬黨員幹部、公職人員的,並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紀查處。

十、全區村(社區)、住宅小區解除封閉式管理的時間,以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另行通知為準。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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