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漳州5条措施鼓励企业扩产,投入防控应急物资“生产战”

为加快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全力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产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市制定了《关于全力加快口罩、防护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五条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如下:

1.支持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生产口罩、防护服。

对2月29日前购置设备安装到位并生产出符合用途的产品,按企业实际新增的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0%给予补助,每提前建成投产一天即予额外奖励1万元;2月29日后至疫情全面解除前购置设备安装到位并生产的,按实际新增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

2.支持企业原辅材料采购。

对纳入市级以上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采购原辅材料按进货发票面额的20%予以补助;物流、原辅材料等上涨成本可按不同批次计入直接采购收储单价,补助时间为2020年1月25日起至疫情解除。

3.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简化流程,保障贷款额度,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由漳州投资集团下属担保公司无条件提供担保,

不收取任何费用;疫情结束前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市财政全额贴补。

4.支持企业加班加点生产。

凡涉及口罩、防护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需加班加点生产的,对员工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5.强化生产销售和服务保障。

企业在疫情解除前所生产的应急物资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市级储备机构收购并储备;在今后本市的应急物资储备时,优先列入政府应急采购名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相关部门要为生产企业应急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特别是企业扩产、转产所需相关资质的手续由各级各有关部门全程代办,并在企业外调(购)设备、原辅材料物流运输方面提供全程保障,确保相关货物顺利运抵漳州。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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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加快口罩、防护服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全力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产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政策的通知》(闽财购〔2020〕3号)精神,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以下措施,请抓紧组织实施。

一、支持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生产口罩、防护服。对2月29日前购置设备安装到位并生产出符合用途的产品,按企业实际新增的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0%给予补助,每提前建成投产一天即予额外奖励1万元;2月29日后至疫情全面解除前购置设备安装到位并生产的,按实际新增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80%给予补助。

二、支持企业原辅材料采购。对纳入市级以上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采购原辅材料按进货发票面额的20%予以补助;物流、原辅材料等上涨成本可按不同批次计入直接采购收储单价,补助时间为2020年1月25日起至疫情解除。

三、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简化流程,保障贷款额度,对企业的技术改造、流动资金贷款由漳州投资集团下属担保公司无条件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疫情结束前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市财政全额贴补。

四、支持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凡涉及口罩、防护服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需加班加点生产的,对员工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五、强化生产销售和服务保障。企业在疫情解除前所生产的应急物资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市级储备机构收购并储备;在今后本市的应急物资储备时,优先列入政府应急采购名录,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相关部门要为生产企业应急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特别是企业扩产、转产所需相关资质的手续由各级各有关部门全程代办,并在企业外调(购)设备、原辅材料物流运输方面提供全程保障,确保相关货物顺利运抵漳州。

以上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解除之日。市工信局牵头制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本政策措施所涉及奖补资金优先兑现省级同类扶持政策,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全部承担。单家企业享受省市补助金额总和不高于企业项目新增投资额。除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其他涉及疫情紧缺防控物资生产的企业可参照本政策一事一议。

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好消息!漳州5条措施鼓励企业扩产,投入防控应急物资“生产战”

漳州广播电视报

审稿:陈丽贞

监制:赖松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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