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發佈通知,對戰“疫”中表現突出的人和集體及時予以獎勵


江西發佈通知,對戰“疫”中表現突出的人和集體及時予以獎勵

剛剛!江西發佈通知 對戰“疫”中的他們及時予以獎勵

江西發佈通知,對戰“疫”中表現突出的人和集體及時予以獎勵

關於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表現突出

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

及時予以獎勵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挺身而出、紮實工作,始終奮戰在疫情防控鬥爭第一線。為表彰先進,及時做好疫情防控鬥爭中表現突出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獎勵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加強跟蹤瞭解,及時發現典型。

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和省直各單位要及時瞭解本地、本部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總體情況,特別是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的現實表現和具體事蹟。要及時發現和掌握本地本部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記初心使命,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把群眾安危放在心裡、把防控責任扛在肩上,全面落實“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防控要求,特別是那些在履職過程中不怕犧牲、勇於擔當、勇於奉獻,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集體先進典型。

依據功績貢獻,及時給予獎勵。

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和省直各單位對發現的各類先進典型,要根據《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中組發〔2008〕2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人社部規〔2018〕4號)等有關規定,依據功績貢獻、對照獎勵條件、按照管理權限、簡化獎勵程序,及時給予獎勵,並對受到獎勵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獎金。獎勵工作採取個別獎勵和集中獎勵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先行個別獎勵,

重點傾斜疫情防控工作一線的幹部職工、醫療衛生工作者和科研人員,充分發揮獎勵的示範帶動作用;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勝利後,再結合工作總結進行集中表彰獎勵。

(一)

公務員獎勵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對錶現突出的給予嘉獎,對做出較大貢獻的記三等功,對做出重大貢獻的記二等功,對做出傑出貢獻的記一等功,對功績卓著的授予“模範公務員”“模範公務員集體”等稱號,其中,符合給予記一等功、授予“模範公務員”“模範公務員集體”稱號條件的,要及時向省委組織部推薦。

(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對錶現突出、作出較大貢獻,在本單位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的,給予嘉獎;對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較大影響的,記功;對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傑出貢獻,在本地區本行業本領域產生重大影響的,記大功;對功績卓著的,授予稱號。對符合記大功和授予稱號條件的,要及時向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推薦。

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和省直各單位負責做好本地本部門的獎勵工作,其中,省直單位在實施公務員獎勵前,需將獎勵方案報省委組織部審核。

開展宣傳表彰,激勵共克時艱。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及時宣傳和褒揚,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鋒的濃厚氛圍,激勵引導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更好的在危難時刻挺身而出、擔當作為,凝聚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的磅礴力量,堅決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各設區市組織、人社部門要將本地區疫情防控鬥爭中實施的獎勵情況,及時報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 共 江 西 省 委 組 織 部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2月7日

江西發佈通知,對戰“疫”中表現突出的人和集體及時予以獎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