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興安盟委員會關於追授何建華同志 “全盟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的決定

何建華,男,蒙古族,中共黨員,1969年9月出生,1994年到突泉縣公安局工作,生前先後在公安局太和派出所、指揮中心、育文派出所等崗位工作,2019年11月任育文派出所三級警長。從警27年來,該同志始終紮根基層、恪盡職守、甘於奉獻。把對黨忠誠作為從警初心,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先後扶持貧困學生、孤寡老人和失足青少年、服刑在教未成年子女等20餘人,解決群眾困難600餘件。共調解民事糾紛2600餘起,查處治安案件1500多起,參與偵破刑事案件350餘起,抓獲違法犯罪人員1100餘名,抓獲網上逃犯4名。曾取得了負責所轄區連續十年都無重大刑事案件的戰績,榮記個人三等功1次、嘉獎6次,被評為先進個人2次,被授予“全盟十佳社區民警”稱號。

  湖北省武漢市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來,盟委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切實在全盟開展各項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上午9時,興安盟突泉縣公安局育文派出所民警何建華,主動請纓到人流量較大的縣汽車客運站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連續工作到下午13時許,何建華同志突感身體不適,被送往突泉縣人民醫院搶救治療,因病情嚴重,轉院到興安盟人民醫院進一步搶救治療。晚21時許,何建華同志因小腦出血醫治無效,不幸因公殉職,享年52歲。何建華同志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充分發揚共產黨員模範帶頭作用,衝鋒在前、勇於擔當,以實際行動樹起了共產黨員的標杆,用寶貴生命踐行了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新時代新作為新擔當的先進模範,是廣大基層幹部中湧現出的傑出代表,充分彰顯了共產黨人為黨分憂、為國盡責、為民奉獻的精神品格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甘於奉獻的時代精神。

  為弘揚共產黨員恪盡職守、甘於奉獻的優秀品格和高尚情操,不斷激勵和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向先進看齊、向先進學習,大力弘揚臨危不懼、擔當奉獻的實幹精神,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盟委決定追授何建華同志“全盟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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